金桥镇关于2021年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SY0024578560202100085 发布机构 金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9-03

 

 

 

 

 

 

 

浦金委〔202194

 

 

金桥镇关于2021年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213号)、《中共上海市委转发〈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我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2112号)和中共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金桥镇实际,提出关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总体要求 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 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选举工作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6-8月):动员准备阶段

1 、建立工作机构。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2 、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划定的选区认真开展选民人口数的调查摸底;

3 、开展动员部署。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充分激发群众参加选举的积极性;

4 、组织工作培训。按区人大部署组织开展选举工作培训,指导、传达选举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二)第二阶段(20219-11月):全面推进阶段

1 、选民登记:91-1026日进行选民登记。发送致选民公开信,开展选民登记,编制选民名册,1026日公布一号公告(选民名单);

2 、候选人确定:1026-118日进行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协商、确定。组织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031日公布二号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18日公布三号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 、选民补正:1113日前进行选民补正。1113日公布四号公告(选民补正公告)。

(三)第三阶段(202111月中旬):投票选举阶段

11 16 为选举日,组织各选区依法开展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代表。11月底前公布五号公告(选举结果公告)。

(四)第四阶段(202111月之后):资格确认阶段

审查、确认代表当选情况并做好资料归档,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三、建立选举工作机构

(一)根据新区人大要求,经新区选举委员会批准和任命,建立金桥镇选举工作组(人员见附件1)。金桥镇选举工作组是浦东新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主持所辖选区的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为指导金桥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建立金桥镇选举委员会(人员见附件2)。镇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主持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三)为确保选举工作日常事务的有序进行,建立金桥镇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人员见附件3),全面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事务。

(四)各大选区、小选区成立选举工作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镇选举委员会批准。

四、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

(一)开展提名推荐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也可以由选民十人联名推荐。要依法行使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权,统筹做好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工作,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被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该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该选区的选举;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必须是本选区的选民,各单位党支部和各选区工作小组要进行正确引导,把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和结构要求向选民说明。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镇人大要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党委统战部门要会商有关方面,做好党外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初步建议人选经镇选举工作组审核后,报镇党委会议批准。不得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

(二)加强考察审查

镇党委组织部门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健全联合考察审查机制,镇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统战、政法、审计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严格把关、形成合力。根据人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对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要求其依法如实向选举委员会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对其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特别是要注重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发现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向选民通报。对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样必须加强考察、审查,严格把关。建立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堵塞漏洞。

(三)优化代表结构

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代表结构具体比例。按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的要求,新一届人大代表中的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新增的镇人大代表名额应当向基层群众、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倾斜。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区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比例掌握在65%左右。连任的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五、依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

(一)确定代表名额

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给金桥镇的区人大代表名额为6名。区人大常委会分配给金桥镇的镇人大代表名额为73名。镇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

(二)明确选区划分

选区按照居住状况和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由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为便于区分,将选举区代表的选区称作大选区,选举镇代表的选区称作小选区,每个大选区包含若干个小选区,以便于选民参加选举和选举的组织工作。

(三)做好选民登记

凡年满18周岁(20031116日以前出生,含1116日)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

本市户籍人员的选民登记应强化刚性原则,有工作单位的,以在单位登记为主;人户分离的,以在居住地登记为主。 退休和无工作单位的本市户籍人员,其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分离的,以在现居住地登记为主。本市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内部退养、休长期病假、停薪留职等离岗职工,一般在现居住地登记。对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分离的企业,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登记为主;对本市单位或者学校有本部和分部的人员,一般分别在本部或者分部所在地登记。选举期间不能回沪参加选民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委托本单位其他选民或有选举权的亲属代为登记。

选民登记采取主动登记的方式,到所在选区设立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可以上门进行登记。因疫情防控需要,选民可通过“随申办”APP进行登记。本市户口的选民登记情况通过换届选举云平台全部上网,选举工作机构须认真核对、确认选民资格,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在进行网上登记时,尽量安排“先单位(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后居(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选举机构,加大选民登记信息的共享力度。选举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选民信息要严格保密。

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适当放宽流动人口特别是已经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参加选举的条件。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对已在本选区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继续在本区参加选举。

(四)组织投票选举

根据区选举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区、镇新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211116日。

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以方便选民投票为原则,在各选区设立若干个投票站和一个计票中心。流动票箱应当严格依法使用。委托投票须严格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以尊重委托人的投票意愿,保障其选举权利。选举结果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镇党委对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肃换届纪律

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各级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稳妥得处置各类社会矛盾,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产生影响。

(三)保障选举经费

按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列入财政开支,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选举过程中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四)提高宣传实效

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和宣传重点,形成正面舆论引导。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宣传工作实效,使广大选民了解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健全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机制,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防止不当炒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疫情防控

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站位全局、慎终如始,在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各选举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选举流程,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对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的选民,结合实际,采用适当方式依法保障民主权利。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情况的,及时报告并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坚决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

 

 

 

 

附件:

    1 金桥镇2021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组人员名单

    2 金桥镇 2021 年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人员名单

 3 金桥镇 2021 年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4 金桥镇 2021 年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委员会

2021 823

 

 

 

 

 

 

浦东新区金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1823日印发

     (共 1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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