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3603
文件编号 沪浦民宗〔2023〕12号
发布机构 民宗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关于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民族宗教

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各民族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民宗局统一部署,定于今年6月份组织开展上海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学习月系列活动,增强民族宗教界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36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参与范围

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全区民族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公众。

五、主要内容

一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

三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

四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正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五是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工作方面重点学习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策要求,深入理解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宗教工作方面重点围绕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落实全面从严治教,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重点学习涉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

六、活动安排

(一)举办启动仪式。拟在6月上旬,在花木街道玉兰广场举行浦东新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启动仪式,主要内容为宣讲团授旗,项目签约,家在上海锦绣花木金石榴公园命名,各街镇民族宗教工作展示,文艺表演,义诊服务等。

(二)开展送课到基层活动。组建包括市民宗局机关干部、民宗之声青年宣传队员、区民宗办机关干部组成的民族宗教法制宣讲团,赴相关街镇、宗教场所、宗教团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

(三)举办群众性普法文化活动。各街镇、各民族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文艺演出、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宣传资料(宣传品)由各街镇根据民族宗教小知识(见附件1)自行印制,每个街镇宣传发放不少于1000份,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四)召开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现场推进会。拟于6月中下旬,在上海财神庙召开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挂牌仪式暨现场推进会,参与范围为有宗教活动场所的街镇统战干部,全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五)举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现场推进会。为推动我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民主化、现代化管理,拟于6月下旬,在小普陀寺举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现场推进会,参与范围为有佛道教场所的街镇统战干部,佛道教协会和佛道教场所负责人。

(六)设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阵地。为推动反邪教宣传向纵深发展,调动宗教界在反邪教工作中的特殊职能优势和作用,筑牢宗教界反邪教思想防线,拟于6月中下旬,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一批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阵地,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宣传,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正信正行教育,严防邪教向信教群众渗透。

(七)参与线上有奖竞答。65日起至620日,组织市民参与市民宗局(上海民宗微信公众号)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线上答题活动。

(八)开展征集微视频活动。面向各街镇,组织开展以家在上海为主题的微视频征集活动,时长约3分钟,要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小见大,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上海的生动实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把开展宣传学习月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精心策划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好、发动好、参与好。

(二)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宣传效应。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因教制宜,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打造普法亮点,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坚持集中活动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以进机关、下基层、上网络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交流活动。

(三)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提质增效。以宣传促落实、以学习促提升。要将开展宣传学习月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家在上海金石榴家园海上论道浦东论道同心品牌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起来。

(四)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指导引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宣传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区委统战部将宣传学习月工作纳入基层统战工作年度考核。

请各单位于628日前,将开展宣传学习月工作总结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统计表》、微视频报区民宗办。报送方式:纸质版请寄浦东新区办公中心2号楼202室,电子版请发至钉钉邮箱。

附件:民族宗教小知识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统计表

 

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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