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 XG8300000-2019-144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06-10 |
浦卫计办〔2019〕5号
新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浦安委办[2019]11号)的要求,新区卫生健康委决定从即日起至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结束,在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围绕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人员死亡或重伤火灾事故,共同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成立以副主任白云为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委安全办具体负责所属单位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
1.结合医疗卫生实际,重点检查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9类重点场所(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规模租赁住宿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工地等)中的相关高层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宿舍、施工工地、出租出借等场所。
2.各类仓库(药库、危化品库、氧气站及其他后勤物资库等)及暂存点突出火灾隐患排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1.
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9类突出消防安全风险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如病房楼、门诊楼等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出租出借、宿舍、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2
.仓库的7类突出安全风险
(1)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厂房、仓库,违规设置甲、乙类仓库,违规搭建夹层或阁楼,违规设置办公室、违规住人等。
(2)防火分隔不到位。医院与周边相邻经营单位之间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功能性用房及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采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作为分隔墙体材料等。
(3)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窗等不符合要求。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违规搭建或堆放物品,违规搭建或堆物遮挡或影响灭火救援窗使用,搭建雨棚或临时搭建物影响排烟散热等。
(4)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医用气体汇流排间不应与医用气体压缩机、真空汇或医用分子筛制氧机设置在同一房间内等。
(5)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路违反规定敷设,仓库内部违反规定使用照明灯及其他电气设备,集中充电场所设置不符合要求。
(6)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停用。
(7)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四、具体工作安排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1月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推进小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紧密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2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学习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和新区安委办制定的《上海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严格执行工作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1月12日)
1.
开展重点岗位培训。各单位要在5月中旬前对重点岗位人员(单位内部各层级、各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防火巡查人员,以及设备、工程等部门工作人员和电工等)集中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工作责任,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2
.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按照重点检查范围和要求,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及《上海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并不限于以上内容,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逐类场所、逐项风险进行自查自改,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落实防范措施,全力做好泡沫夹芯彩钢板拆除及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平台未整改隐患销项等工作,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加大考核力度。
3
.开展承诺告知。各单位要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9类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
4
.开展网络块组互查、抽查。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范围、重点要求,开展块组内单位间互查、抽查,充分发挥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网络块的作用,全力配合消防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5
.深化专项治理。各单位要深入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深入排查电气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隐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等专项,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消防设施不规范等。
6
.突出重点防范。各单位要对排摸出的重大、较大风险级隐患点位明确监管责任、落实重点防范措施,全力提速整治进度,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对新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的单位要及时报至新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同步按照区域报属地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平稳。
7
.开展行业集中培训。新区卫生健康委将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6月份针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前期开展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落实专项工作要求,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8
.组织督查指导。新区卫生健康委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在8月初邀请第三方安全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隐患整改,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确保本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
为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巩固治理成效,新区卫生健康委将针对各单位自查、自改,安全网络块的互查、抽查,第三方的专业检查等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回头看”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未整改隐患和存在的风险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逐项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档案;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信息报送:
1.请于5月20日前将《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联系表》报卫生健康委相应安全管理部门;
2.请于5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培训情况、9+2类场所的自查表格(附件5、6)以及《安全承诺书》报卫生健康委相应安全管理部门;
3.5月-9月每月20日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卫生健康委相应安全管理部门,小结内容应当包括“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内容;
4.请各安全网络块于7月组织开展消防专项行动安全抽查,并于8月25日前将
督查计划、内容,现场互查、抽查情况,检查照片、资料等报卫生健康委安全办; 9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1月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5.以上信息电子版发电子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委属单位报委安全办,社会办医疗机构报新区卫生工作者协会。
六、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信息:
安全办:倪伟 电话: 60880593;
邮箱:aqb_pudong@163.com;
地址:莱阳路818号2号楼105室
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尹斌 电话:60875521;
邮箱:
pudongweixie@126.com;
地址:莱阳路818号 2号楼102室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联系表;
2.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3.上海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4.厂房、仓库检查技术要点;
5.九类重点场所突出安全风险自查表;
6.厂房、仓库突出安全风险自查表;
7.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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