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23年区本级决算及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关于浦东新区2023年区本级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浦东新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浦东新区2023年区本级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2023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财政部门打好资金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化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基层运转平稳有序、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持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和往来款清理,为保障重点任务深化落实、推动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0.81亿元,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334.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1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3.30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10.1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78亿元,收入总量为1917.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0%。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3.64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74.3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5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91亿元,支出总量为1917.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0%。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73亿元,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334.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1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3.30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10.1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78亿元,收入总量为1812.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0.40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74.38亿元、区对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58.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5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91亿元,支出总量为1812.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收支决算平衡。

(一)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区本级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371.28亿元,为预算的114.6%,主要是受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较多、基数较低影响;企业所得税270.03亿元,为预算的93.6%,主要是受所得税预缴下降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153.42亿元,为预算的91.8%,主要是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土地增值税14 0.26亿元,为预算的157.8%,主要是受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增加影响;契税53.82亿元,为预算的74.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因素影响。

(二)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本级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25.2%,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涉企政策经费、区属国企注资、临港新片区专项资金等专项经费;城乡社区支出281.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5%,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公交专项补助以及安排房源款等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军队离退休安置、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上级专款;科学技术支出90.51亿元,完成预算的149.2%,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二期出资、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涉企政策经费、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经费;交通运输支出65.11亿元,完成预算的130.3%,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浦东公交公司补贴、张江有轨电车运营补贴等专项经费;卫生健康支出111.99亿元,完成预算的88.3%,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据实核减疫情防控经费。

(三)2023年转移支付情况

区对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45.89亿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8.2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社区管理、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纯农等财力薄弱镇补贴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7.65亿元,主要用于区级市属配套商品房补贴、区级大型居住社区长效补贴、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区级配套奖励等方面。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2023年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1.预备费的安排使用。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本市和本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难以预见的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予以安排。2023年,新区预备费预算40.60亿元,实际支出39.11亿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预备费的安排使用,均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主要用于区教育局和区卫健委基本支出增支、公共交通运营收支缺口补偿、医院开办补贴等方面。上述支出,已按规定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结余1.49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2023年,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新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42.81亿元,市区结算财力增加87.4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9亿元,当年预算执行结余(包括预备费结余27.75亿元。2023年年末余额316.91亿元,2024年初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7.86亿元后余额为179.05亿元。

(五)2023年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75.30元,比预算数减少5155.4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61.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14.68元,公务接待费599.51元。主要是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各部门结余的支出指标,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9.6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3.5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19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1.01亿元,收入总量为756.3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0%。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2.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6.56亿元、上解市级财政支出20.54亿元、调出资金4.2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5亿元,支出总量为756.3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0%。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86.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72.3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9%,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及前期成本结算、土地减量化等方面。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47亿元,为预算的102.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0.14亿元,收入总量为20.60亿元,为预算的102.4%。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94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加上调出资金5.8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8亿元,支出总量为20.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债202347),新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9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0.4亿元、专项债务434.7亿元。

2023年,新区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31.14亿元。2023年末,新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78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2.97亿元、专项债务277.7亿元,2023年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新区债务限额,处于风险可控范围。

2023年,新区积极争取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6.8亿元。包括新增债券48.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8亿元专项债券43.5亿元)和再融资债券148.5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公租房土地储备等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023年,新区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31.14亿元,其中到期债务还本支出205.1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6.03亿元。

2023年,全区和区本级三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五、2023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聚焦服务引领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力保收入稳定增长,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绩效管理,全年重大战略任务保障有力、促进发展举措切实有效、民生服务保障积极有为。

(一)保障重点工作落实,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一是支持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积极研究政府采购领域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承接好国家赋予自贸试验区的新的重大使命。出台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消费中心、数字交易等领域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二是支持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投入108.5亿元支持科技发展,比上年增长51.1%。加快推进张江科学城扩区专项政策全覆盖工作,发挥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作用。三是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配合市财政局研究优化临港新片区相关地方分收入方案,落实专项资金259.2亿元,支持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并贯彻落实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推动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实施。推进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积极承接省级部门免税资格认定权限下放,落实好对研发机构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和采购国产设备自用的给予退税的政策。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出11.5亿元支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六是推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长三角国创中心建设,保障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提升效能。

(二)聚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调节经济杠杆作用

一是抓好财政收入稳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增长9.1%。着力稳固财源,促进收入增长。二是全面落实涉企政策。开展十四五财政扶持政策中期评估,推动已出台的政策加快兑现,全年各类财政扶持及涉企专项资金支出325.6亿元。此外税务部门推动落实国家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4.9亿元。综合运用投保奖补孵采等财政金融手段,着力引导社会资本、助力企业融资、支持技术攻关和产业转型,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为163.7亿元,增长17.65%。按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全年成交175.7亿元、增长44.4%,占政府采购金额的50.8%。代表上海成功创建首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三是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投入108.5亿元支持科技发展,比上年增长51.1%。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体系和支持路径,落实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出资32.4亿元,充分发挥各类涉企财政专项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张江数学研究院、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策源类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群体持续扩大、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加快推进、高精尖缺企业培育不断强化。加大对特色产业园区所在镇的政策扶持。四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财政投入、国企资金等,全年支持人才发展各项投入91.6亿元。支持实施人才明珠计划,推动“1+1+N”一揽子人才政策落地实施。完善租购补服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支持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提升人才宜居安居品质。五是助力持续扩大消费。做好第六届进博会保障工作,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保障重大贸易促进活动及消费促进活动,集中展示浦东新区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扩大消费。六是推动会计专业服务业集聚。陆家嘴国际会计中心投入运营,吸引4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组织等机构加入,举办业务对接会、企业圆桌会等各类重点活动70余场,为企业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全力支持 “三个圈层”“两旧一村工作。围绕精品城区建设,安排资金38亿元,保障实施精品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围绕现代城镇建设,安排资金155亿元,推进现代城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聚焦做强城镇发展内生动力。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统筹安排力度,安排资金103亿元,贯彻落实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高标准建成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积极筹措各类资金258亿元,保障两旧一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发挥政府财力引领带动作用,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安排落实基本建设支出超300亿元,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制定出台《浦东新区财力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区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三是支持优化生态环境。投入资金73.4亿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水系清洁优质、垃圾有效治理。保障落实双碳战略,支持公园、绿化等生态空间建设,支持河道、海塘等各类水环境治理。四是支持强化城市治理效能。投入资金57.3亿元,聚焦安全韧性和科学智能,落实社会治安管理、安全隐患清除等财政应急保障,推动提升大数据服务能级,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五是支持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创新经费投入和管理激励机制,投入资金224.7亿元,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用于促进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强化教育人才经费保障,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布局。投入资金14.4亿元,落实文体场馆开放运营、场馆免费开放补贴、文明典范城区创建等各项经费保障,持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投入资金77.4亿元,以推动区域医联体建设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CT、心脏超声等检查四件套,大力支持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保障浦南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办。支持强化医学学科建设和卫生人才引进。六是持续做好社会养老和保障工作。安排落实资金20.6亿元,落实十四五养老政策,支持大城养老持续提质。投入资金17.6亿元,落实低保、特困、优抚和残疾人保障等救助政策,确保救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七是保障就业稳定。制定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安排落实就业相关资金6.1亿元,推动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3万个以上。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优化完善区以下财政体制。抓好街镇事权下放,科学划分支出责任,有效赋能基层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向镇下放事权,着力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优化镇域税收统计、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推进南汇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优化。印发《关于优化浦东新区街道部门预算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街道预算增长幅度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着力提高街道预算执行主动性。二是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市率先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出台《浦东新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操作指引,全力推进建设工程、城市运营、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共14个试点项目,建立或优化成本定额标准240余项、财政支出标准170余项,实现降本幅度超过12%三是提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三全工作要求,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绩效管理全过程。优化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政府债券、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四是提升财政资源统筹效能。推进财政收入、三本预算、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统筹工作,全面整合财政资源。按照预算编制三个衔接”“三个机制要求,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优化完善支出结构。五是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部署,做好新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工作。以预算一体化管理为抓手,贯通、优化预算管理全流程业务,助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五)持续规范财政管理,巩固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推动攻坚问题清零。全面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健全部门和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做好浦东新区往来款全面清理工作。纳入清理范围的往来款共计1980.27亿元,其中应收款项867.65亿元、应付款项1112.62亿元,面对时间久远、成因复杂的各类往来款,全力以赴、分类施策、克难攻坚,全部完成清理。二是加快直达资金落实速度。2023年新区财政共收到直达资金预算指标64.10亿,均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实际形成支出63.22亿元,支出进度98.6%,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优抚补助、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重点民生保障方面,更好发挥直达资金服务国家战略、助推企业发展、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优化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业务流程,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规范财政和单位零余额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四是完善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争取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适当提高政府债务率,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带动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落实审查监督规定。严格落实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规定,配合做好预算编制会前征询、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落实向区人大报告年度债务管理情况制度,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落实人大监督管理意见,为人大代表关切交出满意的答卷。六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实现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公开全覆盖。

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推动了引领区建设,但对照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工作要求,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如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购买服务需要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财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需要我们树立现代财政管理理念,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夯实基础管理,推行阳光财政,数字财政,绩效财政,有效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浦东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区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大财政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适度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同时,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纵深推进各项改革。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87亿元,同比增长1.5%,为预算的53.7%,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21亿元,下降14.3%,完成预算的40.9%。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11亿元,下降18.6%,完成预算的40.7%,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浦东新区涉企政策优化完善导致延期拨付等不可比因素;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10亿元,增长24.1%,完成预算的42.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14亿元,增长14.3%,为预算的4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30亿元,下降15.5%,完成预算的38.8%,下降原因主要是土地减量化和城中村地块土地出让成本结算资金少于去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0亿元,增长11.4%,为预算的105.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48亿元,增长14.7%,完成预算的97.6%

上半年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收入运行平稳有序。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动态跟踪分析,多措并举挖潜增收,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开门红,分月累计增幅均保持正增长,为全市稳增长作出贡献。二是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确保重大战略部署、科技自主创新、人民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三保底线兜实兜牢。同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将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需要说明的是,2024年市财政局初步下达政府债券额度103亿元,其他尚未明确。待市财政局正式下达后,区财政将及时依规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七、2024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坚持稳预期、促增长,充分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综合运用投保奖补孵采等财政金融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新体制政策效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持续发挥全市经济稳定器、压舱石和动力源作用。一是抓好财政收入组织筹措。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的不确定因素,区财税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贯彻市、区稳增长工作部署,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扎实开展财源建设,全面推动重点企业税基评估常态化运行,深入抓好收入组织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对三本预算收入、存量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安排使用。二是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上半年落实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7.18亿元。持续推进十四五财政涉企政策中期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工作,上半年贷款规模约68亿元、同比增长15.2%,惠及2000余户中小微企业。推出2024浦东创新贷,进一步扩大规模至100亿元。推进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研发机构适用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研发机构适用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资格两项免税资格认定权限下放政策落地。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三是发挥政府投资放大效应。上半年政府财力投资217.27亿元,强化政府投资的精准性、有效性,重点支持土地储备、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及医院改扩建、体育场馆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带动扩大社会投资。同时,紧盯项目开工和落地,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四是推进财政新体制落实落地。抓好区镇新体制政策宣讲辅导工作,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动态跟踪分析《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23225)运行情况,指导各镇充分利用政策措施,尽快发挥政策效能。抓好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领域下放事权的预算执行,有效激发街镇经济发展动能。积极做好新一轮临港分收入方案执行,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二)坚持保重点、提质效,全力推动重大战略落实

支持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一体推进科技、教育、人才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形成强大合力。一是支持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体系和支持路径,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逆周期,支持揭榜挂帅平台建设,上半年科技相关投入27.79亿元,推动科技成果及时产业化。二是推动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浦东新区创投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和重点项目出资机制。支持首批高质量孵化器建设,推动民用大飞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浦东承接产业链落地,促进浦东新区三大先导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前沿性未来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三是支持人才引领驱动。上半年落实人才相关支出28.95亿元,支持实施人才明珠计划,推动“1+1+N”一揽子人才政策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兑现,落实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完善人才发展激励机制与支持机制。

(三)坚持惠民生、暖民心,着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始终坚持财力有一分增长,民生就有一分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半年社会民生投入约368.5亿元,增长1.7%,完成预算的49.1%一是保障社会民生均衡发展。建立民生支出定额标准,推动社会民生支出更加科学精准有效。上半年教育支出107.08亿元,修订完善生均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和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优化完善综合整新、安全达标、整体维修、绿化和运动场地项目等工程类资金管理,支持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上半年医疗卫生相关支出31.82亿元,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补贴机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建设,支持医疗资源扩容提质。研究落实普惠型养老机构补贴模式,助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支持稳定就业,落实就业重点群体托底保障。二是推动高品质人民城市建设。积极筹措各类资金,推动三个圈层两旧一村建设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无卫生设施旧住房提升改造工程等,着力改善居住环境。研究建立公交运营长效补贴机制,支持公交可持续发展。支持落实雨污混接整治、垃圾处理转运、公园管理养护等经费,优化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支出标准,推动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三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修订完善涉农政策,梳理研究三农领域相关支出标准。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推进两个示范村创建工作四是助推文体事业发展。优化宣传文化发展基金管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支持重大文体设施建设,持续丰富公共文体服务供给。

(四)坚持促改革、防风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落实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各项要求,坚持不懈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等管理,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人财物三项统筹,推动人员类经费统筹管理,严控一般性项目支出,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和公物仓管理改革。二是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持续深化改革试点成果,按照《浦东新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实施步骤,推动各区级预算部门、各镇全面参与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实现主要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三个全覆盖。将绩效管理要求和成本效益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对全区所有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归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专项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对于周期长、采用专户管理、资金量大的财政专项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对标改革。在市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五是深化各类监督有效协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浦委办发20243),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监督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专项监督等19项工作,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八、下一阶段财政主要工作

下半年,区财税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以自身努力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为推动引领区建设、自贸试验区提升、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战略落实落地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以更大力度抓好收支管理

着力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矛盾,强化收支执行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一是力保收入稳增长。大力支持安商稳商和招商引资,保障投资促进平台发挥效能,支持推出系列招商活动,着力吸引内外资企业项目落户浦东,尽快形成收入落地。全力推动重点税基评估常态化运行,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促进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加快支出执行进度。落实支出执行进度通报机制,建立资金安排与支出进度衔接机制,重点关注财政扶持等重点项目资金兑付。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尽早核定下达新增债券额度,做好相关项目的论证、储备,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用。深化预算项目库建设,着力提升前期项目储备质量,促进预算执行效率稳步提高。三是落实财政资金问效。落实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相关工作措施,强化审计整改及财政问效工作结果应用,对于审计整改及问效结果差的项目,根据相关工作结论据实压减,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以更强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引领区建设为总抓手,更好统筹各类政策和资金资源,全力支持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浦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资源整合。严格落实审计要求和相关规定,保持财政扶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财政政策同产业、科技、区域等政策的取向一致性。强化对各类财政资金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集聚整合浦东新区各类优势资源,努力实现最优政策组合和最大整体效果,形成促进发展合力。二是坚决落实重点保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做好下半年重大战略任务和科技攻关、产业发展、基本建设、社会民生等刚性支出的资金保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三是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好一类事成本绩效分析工作,打造浦东改革亮点。抓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高评价项目降本率和评估评审项目核减率,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以更实步伐强化财政管理

纵深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持续强化财政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一是打好资产管理攻坚战。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全面实施资产公物仓管理,重点推进教育、卫生行业公物仓建设。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有资产向区人大报告制度。二是推动专项资金优化管理。修订印发《浦东新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预算管理、使用管理、绩效与监督、清理和撤销。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统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三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平稳运行,促进业务流程再造与完善,推动财政管理水平提升。持续推进财政数据集成应用平台建设,为各项财政决策、财政管理与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四)以更严举措防范化解风险

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动财政运行更可持续。一是落实人大各项监督规定。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配合做好预算编制会前征询、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人大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规定,按规定向区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落实人大监督管理意见。二是推动往来款清理和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巩固全面解决往来款挂账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分类推进新一轮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确保财政牵头的各项问题逐个销项。三是强化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新增债券项目支出进度通报机制,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使用。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实现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优化债券期限结构,推动建立区级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定期做好隐债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各类监督检查。四是推动财政运行公开透明。按规定做好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评查和问题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准确、及时规范,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