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浦东新区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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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提请审议《浦东新区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近期,市财政局正式下达浦东新区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同时,受临港新片区土地市场波动影响,依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申请,需要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审查批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每年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据此,区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我们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扩投资、稳增长作用。
(一)2022年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1.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浦东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16.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6.70亿元、专项债务429.40亿元)。截至2022年底,浦东新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788.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8.22亿元、专项债务290.76亿元)。
2.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2年,浦东新区积极争取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7.00亿元,包括新增债券28.5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0亿元、专项债券26.50亿元)和再融资债券78.50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公园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3.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浦东新区政府债券还本130.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78.6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51.49亿元。政府债券付息27.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16.04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1.09亿元。
4.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根据财政部统计口径和市财政局通报情况,2022年底,浦东新区政府债务率为28%,债务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为绿色等级。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举措
1.用好债券政策工具。一是积极争取债券额度。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向市财政局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7.00亿元,总量创近年新高。二是聚焦保障重点领域。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把专项债券投向轨道交通、污水治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领域项目,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效益。三是规范债券项目管理。强化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衔接工作。规范债券项目储备、申报、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用足用好债券资金。
2.规范债券资金使用。一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债券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建立新增债券项目支出进度通报机制,督促相关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推进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债券资金需求申报同步审核,实现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
3.强化债务风险管理。一是优化债券期限结构。按照上海市债券期限结构要求,统筹考虑资金需求、项目运营周期、债券到期情况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因素,合理拟定债券发行期限,平衡年度偿债压力。试点发行10年期分年还本的新增专项债券4.77亿元,在保障基建项目支出的同时,增强还本付息和项目收益匹配度。二是强化风险统计监测。落实政府债务月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总的来看,浦东新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有序。与此同时,为全力支持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各项任务,对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改革要求,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堵点,主要是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还有提升空间,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偏慢等。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建立完善项目储备机制,有效推进三年滚动项目储备管理,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争取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适当提高政府债务率,把成本绩效理念融入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带动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26日,市财政局下达浦东新区2023年债券额度196.8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8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3.50亿元(包括新增限额18.50亿元,使用结存限额空间25.0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8.5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00亿元。需要说明的是,目前财政部仅下达了上海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尚未核定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上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计算反映上海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据此,浦东新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39.4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91.50亿元、专项债务447.90亿元。
三、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一)新增债券
根据政府债券使用规定,结合2023年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拟将新增一般债券4.80亿元用于杨高中路(罗山路立交-中环立交)改建工程、杨高南路(高科西路-外环立交)改建工程、张杨路(罗山路-金桥路)改建工程等3个基本建设项目;将新增专项债券43.50亿元用于基本建设项目12.50亿元(包括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南汇支线工程、灶东污水泵站扩建工程等14个项目)、土地储备项目31.00亿元(包括沪东社区Y000804编制单元06-07地块公租房土地储备、周家渡社区Z000203编制单元08-01地块公租房土地储备等2个项目)。据此,年初已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4.80亿元可不再动用,相应置换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4.80亿元,统筹用于全区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
以上新增债券安排项目将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规定,抓紧推进项目实施,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再融资债券
根据再融资债券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要求,本次市下达的88.5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偿还“16上海债07”等五批次到期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60.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偿还“18上海债13”等两批次到期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金。据此,年初已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一般债券还本资金88.50亿元可不再动用,相应置换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88.50亿元,按年初已确定的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安排,全部统筹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年初已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专项债券还本资金60.00亿元可不再动用,相应置换出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60.00亿元,统筹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土地增减挂钩20.00亿元、房源款托底16.00亿元、土地储备新老机制15.00亿元、轨交10号线港城路停车场地块土地储备9.00亿元等支出。
四、关于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浦东新区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6.8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3.3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4.8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8.50亿元),专项债券103.50亿元(含新增专项债券43.5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00亿元)。同时,受土地市场波动影响,结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申请,拟调减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50亿元,相应减少安排新片区管委会支出37.36亿元。同时,拟增加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3.14亿元。将上述调整情况纳入本次调整预算,具体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93.30亿元,增加93.30亿元。
2、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预算数由1355.00亿元调整为1448.30亿元,增加93.30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均由1599.13亿元调整为1692.43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预算数由629.50亿元调整为589.00亿元,减少40.50亿元。
“动用上年结转收入”预算数由83.68亿元调整为86.82亿元,增加3.14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预算数由0调整为103.50亿元,增加103.50亿元。
2、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预算数由577.61亿元调整为643.75亿元,增加66.14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均由713.64亿元调整为779.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议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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