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22年区本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8-14 |
关于浦东新区2022年区本级决算及2023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徐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关于浦东新区2022年区本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新区五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力应对财政收入阶段性深度回落、支出需求大幅增加、收支平衡矛盾加剧等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以空前力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及时进行两次预算调整,以确定性的预算安排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运行回稳向好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重点支出保障更加坚实有力,总体上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2.49亿元,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346.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8.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0.50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10.5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65亿元,收入总量为2007.4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04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0.3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78亿元,支出总量为2007.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3.84亿元,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346.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8.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0.50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10.5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65亿元,收入总量为1928.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7%。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1.38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0.39亿元、区对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116.0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78亿元,支出总量为1928.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7%。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一)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区本级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304.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主要是新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冲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增值税收入的减收影响;企业所得税306.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4%,主要是金融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稳定发展,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升;个人所得税156.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8%;土地增值税78.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7%,主要是受土地出让及清算因素等带动,土地增值税收入高于预期;契税58.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3%,主要是受土地出让及房产交易等带动,契税收入高于预期。
(二)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本级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卫生健康支出239.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区属公立医院2022年受疫情影响专项补助经费、按规定追加政策性增支经费,以及追加安排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等经费;教育支出193.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学校“安全达标(维修)”项目经费以及按规定追加政策性增支等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主要是本科目安排的待分配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已按具体使用项目归入相应科目;科学技术支出58.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科普活动类经费支出有所减少;农林水支出55.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2%,主要是公益林建设、林业建设专项市级补助资金以及部分运河建设项目支出未完成年度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7.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城乡社区支出332.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6%,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公交专项补助资金等上级专款、政策性增支等经费以及三林外环外滨江自然园新建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经费;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0.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主要是本科目安排的待分配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已按具体使用项目归入相应科目;金融支出36.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1.3%,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与国家在沪金融监管部门项目合作”、“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经费支出。
(三)2022年转移支付情况
区对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89.04亿元,完成预算的211.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为32.87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社区管理、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纯农等财力薄弱镇补贴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56.17亿元,主要用于区级大型居住社区长效补贴、“乡财区管”考核激励区级配套、疫情防控等方面。与向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2022年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1.预备费的安排使用。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本市和本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难以预见的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予以安排。2022年,新区预备费预算39.20亿元,实际支出26.84亿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预备费的安排使用,均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主要用于各区级部门基本支出集中调整增支、街道消防实事项目、2022年区法院购买服务项目经费等方面。上述支出,已按规定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结余12.36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2022年,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新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60.49亿元,市区结算财力增加41.27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5亿元,当年预算执行结余资金(包括预备费结余资金)48.77亿元。2022年年末余额324.76亿元,2023年初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0.18亿元后余额为154.58亿元。
(五)2022年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294.5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6002.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57万元,减少3256.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972.44万元,减少1518.03万元;公务接待费308.51万元,减少1228.17万元。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各部门结余的支出指标,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1.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74.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5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48亿元,收入总量为939.6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9%。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8.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4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89亿元、上解市级财政支出4.12亿元、调出资金3.05亿元,支出总量为939.6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67.26亿元,为预算的10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15.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15.11亿元、土地开发支出90.97亿元、城市建设支出70.95亿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33亿元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于支出部分,除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82亿元,为预算的107.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0.12亿元,收入总量为27.49亿元,为预算的106.3%。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7.60亿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支出0.17亿元,用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0亿元,支出总量为27.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沪财预〔2022〕51号),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新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16.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6.70亿元、专项债务429.4亿元。
2022年,新区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7.24亿元。2022年末,新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788.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8.22亿元、专项债务290.76亿元,2022年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新区债务限额,处于风险可控范围。
2022年,新区积极争取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7.00亿元,总量创近年新高。包括新增债券28.5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0亿元、专项债券26.50亿元)和再融资债券78.50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公园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2022年,新区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7.24亿元,其中到期债务还本支出130.1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7.13亿元。
2022年,全区和区本级“三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五、2022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财力,促进经济加快企稳回升,推动全区经济运行回稳向好。
(一)支持稳住经济大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年安排疫情防控相关支出248.80亿元,全面保障支持定点隔离医院运行、方舱建设运行、防疫物资及一线人员补助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加大力度充分保障街镇各项疫情防控支出需求,全力支持提升医疗救治及防控能力。二是健全财政应急保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启动资金快速保障通道和紧急采购“绿色通道”,制定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落实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资金等工作提示,确保资金第一时间拨付至街镇及村居等抗疫一线,为抗疫工作铸牢财政保障后盾。三是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及时制发疫情防控支出参考标准,制定《防疫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疫情防控资金归口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核,确保资金及时高效、依法合规使用。四是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全年累计退税减税缓税达510亿元,规模创近年新高,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扶持企业资金超过290亿元,加快财政扶持政策和减免房租、稳岗就业补贴等各类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对区属企业支持力度,全力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加快浦东经济恢复和重振。五是抓好收入稳增长。2022年3月份以后,受新冠疫情冲击及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影响,1-5月份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一季度增长8.0%转为下降15.8%,降幅近年前所未有。在区委的决策部署下,新区财税部门全力支持安商稳商和招商引资,助力稳存量、抓增量,积极挖潜增收,下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V型反转,全年增长1.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了全市经济稳定器、压舱石和动力源作用。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全年规模139.03亿元,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一,并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按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全年成交123.94亿元,增长7.3%,占政府采购金额的42.7%。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力度,支出0.42亿元,服务企业超过7000家。充分发挥中介集市功能作用,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交易流程,扩大服务事项适用范围,全年中介服务支出4.62亿元,服务项目超过7000个。
(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发展。在市财政支持下,市区共同设立新一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总规模40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20亿元,新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区级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建设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高效、营商环境优越的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二是支持临港新片区开发建设。全年安排拨付临港新片区区级专项发展资金436.87亿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支持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和开发建设。三是支持张江科学城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安排落实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11.57亿元,支持张江科学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发展高端产业集群、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等。安排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分园资金4.10亿元,支持培育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等。四是继续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落实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35.00亿元,加速集聚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安排落实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18亿元,推动新区六大硬核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特色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五是支持进博会举办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围绕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支持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持续扩大服务网络。六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出11.30亿元,支持云南怒江州四市县和大理州六县、新疆喀什莎车县、西藏日喀则江孜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继续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力做好稳就业,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2022年社会民生投入达到901.6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一是支持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出台《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落实就业资金保障。投入16.20亿元,推进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力度。投入26.14亿元,安排优抚、救济、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等补助水平,持续关爱困难群体,兜牢筑实民生底线。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投入193.18亿元,支持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中、高考顺利进行,支持完善学校综合整新、安全达标维修等硬件水平提升,支持落实“双减”政策、民办学校规范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等各项改革,推动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三是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支出55.20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疫情影响专项补助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科教兴医建设、公共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保障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等,持续提升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四是着力健全公共文化建设。支出16.70亿元,支持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保障浦东美术馆、图书馆和群艺馆等各类文化体育场馆运营,对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球场等体育实事工程给予补贴,支持第十七届市运会举办,安排东京奥运会浦东体育健儿奖励,推动新区竞技体育发展。五是推动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支持口袋公园、绿道等美丽浦东、绿色浦东项目建设,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小区电梯加装工程,支持完善教育、卫生、养老等资源配置,推动打造更便捷的“15分钟服务圈”。
(四)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生态品质。
一是全面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保障全年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安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8.00亿元,推进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东西通道浦东段、沔青公园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全面提速。二是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年支出142.68亿元,支持打造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不断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创建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支持新区112公里“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总任务圆满完成,保障1881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三是聚力攻坚“两旧一村”改造。支出96.61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北蔡镇老集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等重点点位拔点,推动旧住房综合整新,切实改善区域人居环境。四是不断加强生态环保建设。支出199.39亿元,支持新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海滨污水处理厂扩建、陆家嘴水环贯通等,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支持公园绿地运行及养护,展现城市良好风貌。
(五)加强财政体制创新,有力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持续推进区镇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关于完善浦东新区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方案》,提高镇收入分享比例,优化区镇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完善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区镇利益分享机制。全面梳理分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制定分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完善落实区对镇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保障力度。二是强化各片区管理局事权责任。扩大管理局财政扶持特殊重大项目决策权等11项经济发展事权的范围,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搭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平台,进一步强化统筹联动。三是创新开发区与镇协同发展机制。给予承担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镇经费补贴,探索建立社会管理经费与相关开发区收入增长挂钩激励机制,优化完善开发区与镇利益分享机制,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四是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构建“1+1+1+5+X”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实现全覆盖,率先制定行业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及时收回低效无效资金15.50亿元。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全年组织实施12个财政问效项目,将问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相挂钩。升级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区、镇两级全面线上监管。五是优化会计行业管理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化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不断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准入便捷度。推进会计师事务所招商引资,目前注册在浦东的会计师事务所达100家,占全市的27%。加快推进“陆家嘴国际会计中心”建设,支持建立会计服务机构集聚高地。六是提高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制定《浦东新区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的工作方案》,编写《浦东新区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环节业务手册》。推动全区信创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区镇两级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全面上线。深化场景应用,加强数据联通,为人大联网监督、审计、收入分析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七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府采购便利化政策,封控期间采用“绿色通道”方式采购项目1474个,涉及金额97.04亿元。印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通过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中介集市工作,规范中介服务购买行为。基本完成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二期)系统功能开发。
(六)筑牢财政监管体系,防范化解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一是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和往来款清理。按照区委工作部署,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往来款清理工作,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方案和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成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编制2022年第二批、第三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编制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完成32家部门254个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涉及金额58.56亿元。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全年入账864公里,账面价值429.10亿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四是严格直达资金监管。落实直达资金监督管理“5项工作机制+1本资金台账”工作要求,做好直达资金进度通报、资金下达提示,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切实做到惠企利民。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制定2022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强化财经纪律专项监督,组织区级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开展自查、复查,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浦东新区会计监督检查,完成6家代理记账机构、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会计监督检查。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抓好财经秩序整顿,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六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区政府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推进区级61个部门、847个单位,24个镇和263个镇级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及评查,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实现部门重点支出项目和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稳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绩效目标试点公开。完成30项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联动公开、13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联动公开、20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七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协开展预算协商。全面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工作。
2022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的同时,在财政运行和预决算管理中还面临宽裕性财政进入紧平衡的困难和挑战,还需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收入保障,亟需加强财源税源建设,坚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零基预算管理,切实打破“基数加增量”的支出模式。三是强化绩效理念,按照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构架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全成本核算、多主体联动的“四全一多”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加强结果运用和制度构建,持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财政治理能力。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2022年度本级预算管理中较好履行了职责,但在预决算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如资金效益发挥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落实到预算编审管理、预算绩效改革、存量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人大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规定,不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二是切实加强审计整改与资金问效、部门考核的衔接,对预算执行偏慢、支出质量不佳的项目进行严肃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围绕引领区建设对财政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落实“引领力提升计划”,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着力培养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财政干部。
六、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凸显浦东引领区“王牌”作用,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新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科学研判财政形势,持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引领和财政资金聚焦保障作用,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税支撑。
(一)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2.73亿元,同比增长13.8%,为预算的57.5%,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14亿元,增长15.1%,完成预算的50.4%。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71亿元,增长17.3%,完成预算的51.0%;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43亿元,下降1.7%,完成预算的45.0%。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84亿元,下降14.0%,为预算的33.7%,下降原因主要是临港新片区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减少。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1.09亿元,下降43.4%,完成预算的40.0%,下降原因主要是土地减量化支出和结算给临港的土地出让金同比有所减少。
(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13亿元,为预算的100.8%。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2亿元,增长3.0倍,完成预算的96.9%,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国资收入入库情况及时安排支出。
上半年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一季度顺利实现“开门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1%。因上年同期疫情影响基数较低等因素,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2.73亿元,同比增长13.8%,完成年度预算1258亿元的57.5%,超过时间进度7.5个百分点。二是支出质量稳步提升。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推动“三个圈层”建设、“两旧一村”改造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见效,促进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发展,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三是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各项任务,坚持零基预算理念,积极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打开业务流程链条,推动深化叙事问效,推动数字财政转型,深化财会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经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已下达新区政府债券额度39.8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预计下达15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8.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0亿元)。待市财政局正式下达后,新区财政将及时依规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七、2023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全力服务市场主体。支持扩大内需,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综合运用政府债券、专项资金、财政扶持、融资担保、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等财政工具,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促进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涉企政策兑现,上半年拨付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23亿元、同比增长20.0%、完成预算的82.4%,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精益求精优化企业服务,开展新一轮“浦东创新贷”,为新区中小微企业及时“输血”,上半年新区1942户中小微企业共计获得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58.80亿元、同比增长19.7%。推动会计专业服务业培育引进,支持“陆家嘴国际会计中心”正式运营,进一步谋划宣传展示、政策推介、资源集聚、招商落户等工作。二是强化财政收入统筹。一方面,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推动招商工作和税收政策落实落地,抓好重点企业税基评估工作,积极筹措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发挥经济稳定器、压舱石、动力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对“三本预算”收入、存量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安排使用。
(二) 聚焦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一是落实重大战略资金保障。推动《引领区意见》落实落地,区《实施方案》450项任务累计完成413项。促进重点区域提质增能,上半年拨付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资金58.23亿元;研究出台新一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实施细则,上半年拨付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5.17亿元;支持张江科学城扩区,推动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全覆盖。支持实施“三个圈层”建设,围绕打造精品城区,全面提升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围绕打造现代城镇,支持各镇稳步开展提档升级建设;围绕打造美丽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两旧一村”改造,推动落实城市更新条例,支持旧住房新一轮综合整新,促进区域更新和发展。二是支持扩大政府财力投资。上半年政府财力投资257.40亿元,同比增长18.9%,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40.17亿元,主要用于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及医院改扩建、体育场馆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土地储备支出117.23亿元,主要用于北蔡楔形绿地联勤片区等土地收储。三是切实推动社会民生发展。上半年新区民生投入362.17亿元,完成预算的5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1%。上半年拨付教育相关支出102.95亿元,保障教育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新开办设施设备配置、学校综合整新等。制定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确保新区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半年拨付公共文化支出2.40亿元,保障文体场馆运营、文体活动开展、文物和非遗保护传承等。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三) 全面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推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优化财政管理体制。持续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跟踪分析《关于完善浦东新区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方案》(浦府〔2022〕24号)运行情况,提出进一步向镇下放事权、向镇赋能增效的优化完善建议,并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情况的报告。优化街道部门预算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优化浦东新区街道部门预算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激发街道治理积极性。二是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新区作为全市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首批试点区域,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1+2”制度框架体系、积极推动重点领域项目试点,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建成“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坚持以“配置科学、使用高效”为目标,摸清单位闲置资产底数,有序盘活闲置国有资源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信息化项目的使用绩效,加强资产收入管理,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四是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积极与市财政局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完善中介集市应用场景展示和智能监管。五是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加强财政部门与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加快绩效管理、财政扶持、科技投入等应用场景整合,纳入统一的安全防护体系进行管理,以财政数据数字化推动预算管理水平提升。
(四) 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杜绝随意调整。按照区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法律权威性,切实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二是做好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市和新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和实施方案,确保资金在第一时间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水平。合理测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做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推动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四是做好预算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部门重点支出项目公开和财政政策绩效目标试点公开,做好新区新增债券资金收支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运营情况等的公开,切实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
(五) 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抓好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及往来款清理。坚持“全面推进、能快则快、能早尽早”原则,将往来款专项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账务类问题三个层面工作一体推进。上半年,推动化解29件财政牵头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任务量的74%。截至5月底,推动清理往来款项1109.86亿元,完成任务量的56.1%。二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加快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合理确定债券发行期限,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平衡年度偿债压力。三是发挥各项监督合力。深化财会监督,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做好对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等方面的持续监控。推动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审计的协同,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对巡视、巡察、审计、预算执行监控、预算监管等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八、下一阶段财政主要工作
下半年,为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打好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张“王牌”,财税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二次、三次全会及五届区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财政工作扎实推进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更好发挥财政支出“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抓好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一) 积极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加强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下的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精准性和实效性。一是力保收入稳定增长。运用好“十四五”财政政策工具,抓好中期评估,助力稳住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支持培育未来经济增长新动能,以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做好重点税基评估,强化收入形势研判分析,推动均衡月度和季度间收入增幅,确保全年收入稳增长。二是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密切关注重点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督促尽快转化成实物工作量。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尽早核定下达新区新增债券额度,做好相关项目的论证、储备,避免“钱等项目”,尽快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据实抓好资金问效。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方针,强化审计整改及财政问效工作结果应用,对于审计整改及问效结果差的项目,根据相关工作结论据实压减,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 聚集重点领域,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支持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三个圈层”建设、“两旧一村”改造按计划顺利实施。以垃圾焚烧处置、垃圾转运、公交运营、城市道路养护等项目为切入点,推动城市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将河道整治和养护、生活垃圾跨区域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老小区综合整新和物业补贴等项目的事权进一步下放至街道和镇,推动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二是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投资项目落实落地,助力做强创新高地、壮大创新主体、聚集创新人才。三是支持推动重点产业集聚。继续加大对引领区产业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保障力度,发挥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创新策源导向作用,着力提振市场信心,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导向,推动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培育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世界一流企业。四是助力人才稳定就业创业。推动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用足用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助力企业培养人才。支持落实“1+1+N”人才政策体系,大力营造“远近悦来”的人才发展环境。五是支持医疗事业均衡发展。统筹兼顾公平和效率、优化整体投入结构,形成可行有效的公立医院财政保障机制。
(三) 深化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重点领域试点基础上,将成本效益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深化叙事问效理念,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强化成本管控约束,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管理和业务流程改进提升,建立起一整套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资产配置审核,以存量调控增量,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再安排预算资金,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探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各类资产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三是推动债券资金管理改革。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相关区级预算部门需建立健全债券资金项目储备工作机制,开展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不断加强“取消代理记账许可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落实“一网通办”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会计专业服务业发展活力。五是推广实施新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集中核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的动态管理,以数字化提升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 规范监督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一是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针对往来款清理工作中消化困难的款项,出台相关可行性操作规程,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成2023年新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加快项目推进,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镇级保障房建设工程,做好各镇财政支付能力与区级财力衔接工作。三是扎实推进财会监督。结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上海市《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新区《实施方案》。完善新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落实人大监督规定。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区人大相关监督规定,积极配合区人大做好部门预算编制“会前征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财政审计整改监督、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等工作。五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公开,加大重点项目和重点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不断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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