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1-16 |
关于浦东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本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严峻复杂的疫情冲击,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新区五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面临财政收入阶段性深度回落、支出需求大幅增加、收支平衡矛盾加剧等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空前力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及时进行两次预算调整,以确定性的预算安排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运行回稳向好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政策积极有为,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总体上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2.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3%,比2021年(下同)增长1.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3%。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346.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8.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0.50亿元,以及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20.24亿元,收入总量为2007.4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增长32.4%。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0.3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78亿元,支出总量为2007.4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3.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6%,增长1.8%。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346.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8.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0.50亿元,以及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20.24亿元,收入总量为1928.76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1.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增长33.1%。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0.39亿元、区对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116.0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78亿元,支出总量为1928.76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区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增值税304.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受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因素带动,企业所得税306.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4%;个人所得税156.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8%;受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因素带动,土地增值税78.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7%;契税58.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3%。
(2)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239.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教育支出193.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科学技术支出58.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农林水支出55.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2%,主要是部分河道建设项目未完成年度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7.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城乡社区支出332.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0.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金融支出36.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1.3%;债务付息支出16.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
(3)区对镇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对镇转移支付89.04亿元,增长188.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2.87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20.13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三农、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体制性转移支付12.74亿元,主要用于“乡财区管”考核激励补贴和纯农等财力薄弱镇补贴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56.17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项补贴、区级大型居住社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等重点项目。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1.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下降9.4%,主要是临港新片区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减少。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74.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5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48亿元,收入总量为939.60亿元。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8.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增长31.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4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89亿元、上解市级财政支出及调出资金等7.17亿元,支出总量为939.60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67.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15.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土地减量化及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等方面。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82亿元,为预算的107.3%,增长16.4%,主要是部分区属企业2021年经营情况好于预期。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0.12亿元,收入总量为27.49亿元。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38.2%。加上调出资金7.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0亿元,支出总量为27.4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16.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6.70亿元、专项债务429.40亿元)。截至2022年底,新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788.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8.22亿元、专项债务290.76亿元)。2022年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新区政府债务限额。
2022年,新区积极争取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7.00亿元,总量创近年新高。包括新增债券28.5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0亿元、专项债券26.50亿元)和再融资债券78.50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公园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2022年,新区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7.24亿元,其中到期债务还本支出130.1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7.13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浦东新区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
二、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相关规定,坚持财政审计联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逆周期调节力度,统筹安排财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聚焦保障疫情防控、经济恢复、“两旧一村”改造等重点领域,助力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推动全区经济运行回稳向好、好于预期。
(一)持续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1. 快速高效保障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年安排疫情防控相关支出248.80亿元,支持定点隔离医院运行、方舱建设和运行、防疫物资及一线人员补助等。特别是考虑到各街镇在抗疫一线任务艰巨,同时镇收入受疫情和减税等影响压力较大,加大力度充分保障街镇各项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确保各方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以快制快落实应急保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开通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资金第一时间拨付至街镇及村居等抗疫一线,充分发挥前方抗疫工作的坚强后盾作用。二是快而有序强化资金监管。根据国家、市相关规定,及时制发疫情防控支出参考标准,明确各类疫情防控支出归口部门,压实资金审核和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及时高效、安全规范使用。三是持续发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全区疫苗接种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场所码”“数字哨兵”全覆盖,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2. 全力以赴助推经济回稳向好。一是千方百计力保收入增长。2022年3月份以后,受新冠疫情冲击及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影响,1-5月份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一季度增长8.0%转为下降15.8%,降幅近年前所未有。在区委的决策部署下,新区财税部门全力支持安商稳商和招商引资,助力稳存量、抓增量,积极挖潜增收,下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V型反转,全年增长1.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了全市经济稳定器、压舱石和动力源作用。二是真金白银稳住市场主体。全年支持企业相关资金超过800亿元。其中为坚决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累计退税减税缓税达510亿元,规模创近年新高。加快财政扶持政策和减免房租、稳岗就业补贴等各类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对区属企业支持力度,全年支持企业资金超过290亿元,全力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精益求精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全年超过130亿元、增长20.0%,服务企业超过3600家,并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持续强化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力度,支出0.42亿元,服务企业超过7000家。按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全年成交121.65亿元,增长5.4%,占政府采购金额的44.7%。充分发挥中介集市功能作用,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交易流程,扩大服务事项适用范围,全年中介服务项目超过7000个,支出4.62亿元。
(二)持续增强财政效能,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能力显著提升。
1. 全力推进“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建设。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建设。在市财政支持下,市区共同设立新一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建设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高效、营商环境优越的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全年安排拨付临港新片区区级专项发展资金483.92亿元,四年来累计安排临港新片区资金超过1100亿元,全力支持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和开发建设。二是支持进博会举办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围绕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支持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持续扩大服务网络。
2. 全力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一是支持张江科学城建设。安排落实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11.57亿元,支持张江科学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发展高端产业集群、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等。支持“五个一批”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安排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分园资金4.10亿元,支持培育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等。三是持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落实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35.00亿元,加速集聚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安排落实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18亿元,推动新区六大硬核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特色产业园区提档升级。
3. 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出11.30亿元,支持云南怒江州四市县和大理州六县、新疆喀什莎车县、西藏日喀则江孜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继续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着力破解“三个滞后”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引领区建设成果。全年社会民生投入901.6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52%。
1. 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支出193.18亿元,支持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中、高考顺利进行,支持完善学校综合整新、安全达标维修等硬件水平提升,支持落实“双减”政策、民办学校规范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等各项改革,推动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二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的同时,支出55.20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疫情影响专项补助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科教兴医建设、公共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保障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等,持续提升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三是全力保障居民稳定就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落实就业资金保障。四是有序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口袋公园、绿道等美丽浦东、绿色浦东项目建设,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小区电梯加装工程,支持完善教育、卫生、养老等资源配置,推动打造更便捷的“15分钟服务圈”。五是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16.20亿元,推进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力度。支持普惠型托育点建设,切实提升托育服务能级。投入26.14亿元,安排优抚、救济、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等补助水平,持续关爱困难群体,兜牢筑实民生底线。六是不断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支出16.70亿元,支持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保障浦东美术馆、图书馆和群艺馆等各类文化体育场馆运营,对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球场等体育实事工程给予补贴,支持第十七届市运会举办,安排东京奥运会浦东体育健儿奖励,推动新区竞技体育发展。七是积极助力构建安全韧性城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浦东新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防疫物资仓库等建设,强化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2. 凝神聚力推动城乡发展。一是全力支持重大工程建设。保障全年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安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8.00亿元,推进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东西通道浦东段、沔青公园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全面提速。二是扎实推进“两旧一村”改造。支出96.61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北蔡镇老集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等重点点位拔点,推动旧住房综合整新,切实改善区域人居环境。三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年支出142.68亿元,支持打造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不断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创建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支持新区112公里“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总任务圆满完成,保障1881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四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支出199.39亿元,支持新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海滨污水处理厂扩建、陆家嘴水环贯通等,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支持公园绿地运行及养护,展现城市良好风貌。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 加快推进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区对镇财政体制。出台《关于完善浦东新区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方案》,提高镇收入分享比例,优化区镇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完善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区镇利益分享机制,进一步调动各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进一步理清区镇共担事权,实施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研究制定分领域区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建立完善区对镇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区对镇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优化各片区管理局事权责任。扩大管理局财政扶持特殊重大项目决策权等11项经济发展事权的范围,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搭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平台,进一步强化统筹联动。三是优化开发区与镇协同发展机制。给予承担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镇经费补贴,探索建立社会管理经费与相关开发区收入增长挂钩激励机制,优化完善开发区与镇利益分享机制,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2. 纵深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实现项目预算评审全覆盖。严格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上限,进一步扩大预算评审范围,项目预算评审覆盖率达100%,财政评审项目核减率达14.1%。二是率先制定绩效指标体系。在全市率先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导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于2023年预算编制,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夯实财政资金问效,全年组织实施12个财政问效项目,将问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相挂钩。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及时收回低效无效资金15.50亿元。
3. 严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按照区委工作部署,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积极推进往来款清理工作,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方案和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编制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完成32家部门254个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涉及金额58.56亿元。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全年入账864公里,账面价值429.10亿元。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实际支出,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切实做到惠企利民。五是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围绕财政管理工作要求,强化财经纪律专项监督,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专项调研督导。加强会计和代理记账行业监督。
4. 着力优化会计管理服务。一是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化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不断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准入便捷度。二是促进专业服务业集聚。推进会计师事务所招商引资,目前注册在浦东的会计师事务所达100家,占全市的27%。加快推进“陆家嘴国际会计中心”建设,支持建立会计服务机构集聚高地。
5. 创新推动数字财政建设。一是推进系统上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动全区信创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并做好新老系统衔接。二是深化场景应用。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推动收入监测监管平台、中介集市平台、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等优化完善。通过新区数据共享平台,加强数据互联互通,为人大联网监督、审计、收入分析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三是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根据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数据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持续加强安全保障力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下,以勇当“王牌”的信念担当,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保障年度重点预算任务落地见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一是对标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任务要求,需持续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同时,经济运行好转成果还需持续巩固,财政收入稳增长压力仍然突出,财政运行将在较长时期内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科学处理好聚焦重点与均衡保障的关系。二是对标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生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力提效,“两旧一村”改造、“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还需持续推进。三是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还需更好地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引导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预算统筹力度,加强预算控制和约束,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挑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但新区经济有较强的发展韧性,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2023年,引领区建设各项任务繁重、政府债务偿债进入高峰、民生保障还需持续用力,这都需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而受疫情滞后效应、税收征管新规、退税跨年调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稳增长仍将面临巨大挑战。为加快推进引领区建设,在新征程上实现新作为,需要全区上下踔厉奋发、多措并举,发挥浦东引领区“王牌”作用,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高基数基础上实现收入稳步增长,共同做大财力蛋糕。我们将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拓宽视野、前瞻思考,科学研判财政形势,持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引领和财政资金聚焦保障作用,奋力把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篇大文章写出新精彩、取得新突破。
(一)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新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和新区五届区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支持扩大内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推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各项任务,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确保预算制度和预算安排体现党的战略意图,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二是坚持聚焦保障重点。全面落实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集中财力保障“国之大者”,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能。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二)2023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财政工作。
1. 聚焦国家战略,助力浦东改革开放打开新空间。紧盯“三大任务,一大平台”,持续强化财政保障。一是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制定新一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实施细则,加快项目储备。安排专项资金10.00亿元,聚焦功能定位,重点支持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产业集聚能级、制度化开放水平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品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导向引领作用。二是全力支持临港新片区开发建设。坚持以“五个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安排专项资金278.85亿元,支持巩固和提升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推动高端产业、新型贸易业态、重大平台与项目落地,推动临港新片区发展再上新台阶。三是全力支持进博会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重点交易服务平台的培育建设,承接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支持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做优区域服务功能。
2. 聚焦自立自强,助力浦东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动能。一是做强创新高地。安排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10.00亿元、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分园专项资金2.00亿元,充分发挥张江科学城扩区提质效应,推进“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十四五”新布局的大科学设施落地开工。支持临港科创中心建设,助力完善“热带雨林”创新生态体系,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二是壮大创新主体。继续加大对引领区产业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保障力度,发挥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创新策源导向作用,推动促进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落地,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助力做大创新型企业蓄水池。三是聚集创新人才。加强人才政策整合,支持实施人才“明珠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高峰人才、领军人才、菁英人才等各类人才集聚。
3. 坚持统筹集聚,助力浦东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惠企政策兑现。安排财政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43.00亿元。继续落实好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等各类惠企政策。二是完善市场主体服务。推动“浦东创新贷”等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工作,落实为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相关规定,保障投资促进一中心、二中心实际运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85亿元。加快硬核产业集聚,继续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发挥先导作用。进一步梳理事权责任、工作流程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支持推进“五型经济”,推动布局产业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四是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以国际消费中心建设为抓手,支持办好“五五购物节”等重大消费促进活动,创新消费场景,推动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增长点。
4. 坚持人民至上,助力浦东社会民生保障展现新水平。牢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积极稳妥保障民生,全年社会民生投入702.50亿元,剔除疫情防控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8%。一是着力支持提供更优质的教育。安排资金199.97亿元,确保教育“两个只增不减”。支持保障落实教师各项待遇,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设施设备、信息化改造等标准基本统一、经费投入相对均衡。二是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安排资金47.35亿元,保障公立医院基础医疗服务、医学学科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质增能、疾控实验室能力提升、急救中心分站开办等,助力新区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级。三是全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安排资金4.90亿元,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就业“托底”作用。用足用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助力企业培养人才。四是全力提升养老和救助帮困水平。安排资金40.07亿元,支持嵌入式养老,推动机构养老和“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贯彻落实现代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特困、优抚安置和残疾人保障等救助政策,确保救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五是支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安排资金18.20亿元,支持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建,支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区级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馆等免费开放,支持周浦体育中心、川沙体育场新馆开办运行,支持新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推动新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5. 对标最高水平,助力浦东现代化城区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全力推动重大工程建设。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0亿元,增长4.2%,支持综合交通成网成体系建设,推动金色中环发展带、张江科学城等城市功能区品质升级,推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二是持续推动“两旧一村”改造。推动落实城市更新条例,支持推进旧住房新一轮综合整新,着力解决群众居住问题,促进区域的更新和发展。三是着力打造“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围绕打造精品城区,统筹基建财力、条线资金、部门预算等,2022-2025年共安排资金125.00亿元,支持街道发挥主体作用,推进街道功能提升计划实施。围绕打造现代城镇,支持各镇对标引领区定位,筑牢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底板,稳步开展提档升级建设。围绕打造美丽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全力支持生态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力推进新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清洁小流域、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等建设,支持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发展。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8.00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同)增长5.5%。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239.2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18亿元、调入资金5.8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78亿元,收入总量为1682.1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7.00亿元,下降10.5%,剔除疫情防控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1%。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6.5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55亿元,支出总量为1682.1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03亿元,增长5.5%。加上市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239.2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18亿元、调入资金5.8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78亿元,收入总量为1599.13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5.00亿元,下降10.3%,剔除疫情防控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1%。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6.56亿元、区对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89.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55亿元,支出总量为1599.13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1)区本级主要支出情况。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5亿元,教育支出199.9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26.8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50.8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2.9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60.68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5.8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68.2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9.98亿元,农林水支出55.2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5.42亿元,预备费40.60亿元。
(2)2023年区对镇转移支付47.80亿元,剔除疫情防控等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5.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7.80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22.52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三农、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体制性转移支付15.28亿元,主要用于“乡财区管”考核激励补贴、市级大型居住社区运维补贴及纯农等财力薄弱镇补贴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10.00亿元,主要用于区级大型居住社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等重点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区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9亿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下降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3亿元,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41亿元,公务接待费0.15亿元。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9.50亿元,下降10.3%,主要是临港新片区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少。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83.6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6亿元,收入总量为713.64亿元。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7.61亿元,下降31.9%,主要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年收入和可动用的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9.4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6.56亿元,支出总量为713.6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9.30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38.19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新区保障房地块等土地储备项目支出以及土地减量化支出等。
(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8亿元,下降24.5%,主要是2022年受新冠疫情及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等影响,区属企业利润收入减少。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0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0.13亿元,收入总量为20.11亿元。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2亿元,下降27.5%。加上调出资金5.8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1亿元,支出总量为20.11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镇的预算批准时间与新区总预算编制时间尚不衔接,2023年新区总预算中的镇级预算,仍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镇预测情况代编。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详见《浦东新区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
四、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3年,我们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浦东引领区建设贡献新的更大的财政力量。
(一)抓体制完善,有效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能。
一是持续完善区镇财政体制。根据国家、市有关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和推进节奏,跟踪分析区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镇域企业税收统计,优化利益分享机制,持续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研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调动各镇发展积极性,激发镇域经济发展活力和动能。二是支持开发区和区属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安商稳商作用,研究优化支持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开发区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支持区属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优化完善街道预算保障机制。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目标,在优化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街道部门预算保障机制,持续提升街道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水平。
(二)抓创新规范,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增强资金资源统筹。不断加强“三本预算”、增量与存量资源、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等资源统筹力度。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不断加大对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对社会民生、经济发展、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拓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强化“三个衔接”“三个机制”,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财政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审计整改及资金问效结果有效衔接,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深度融合。试点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部门和单位降本增效,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配置效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动态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三是优化预算项目管理。抓早谋划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库建设。持续优化政府财力投资、社会民生等重点项目管理。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密切关注政府采购法修订情况,严格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工作。继续推行采购意向公开,积极推进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试运行。完善中介集市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服务事项和适用范围,规范交易行为。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更加符合引领区特点的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探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各类资产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六是加快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开展差旅、公务经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加快教育收费电子票据推广。
(三)抓风险防控,着力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
一是深化落实收入稳增长机制。建立完善收入稳增长常态联席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经济指标和收入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提高预测精准度和防风险能力;聚焦科技创新和硬核产业发展,发力政策组合拳,切实推进招商引资和财源建设,推动收入实现稳定增长,继续发挥新区经济稳定器、压舱石、动力源作用。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政府投资体制机制,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用好政府债券红利,加大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加快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建设进度,支持扩大政府投资。将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发生。三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组织指导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着力查找、整改风险隐患。四是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压实责任、实事求是、敢于担当,持续推动往来款清理工作。健全部门和单位长效管理机制,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抓赋能增效,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数字财政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业务系统为核心,以数据共享利用和网络安全防护为支撑的工作体系。二是深化核心业务系统应用。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快绩效管理、财政扶持、科技投入等应用场景整合,纳入统一的安全防护体系进行管理。三是推动数据共享共治共用。加强财政部门与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促进财政数字化治理向共建共享、集约整合的模式转变。
(五)抓公开透明,不断提升资金监管效力。
一是全力配合预算审查监督。按照《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自觉落实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各项要求。继续配合做好预算编制“会前征询”、预算联网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财政审计整改监督等工作,配合区政协开展预算协商工作。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中,充分听取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专家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预算监督的公众参与度。二是严格各项财经纪律约束。强化重大财税政策、部门预算、转移支付全链条监督,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等方面的持续监控。做好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三是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实现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试点公开重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勇前进,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引领贡献。
附件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不以历史期经济活动及其预算为基础,以零为起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分析预算期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综合平衡,形成预算的预算编制方法。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区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镇政府(主要是财力困难镇),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具体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体制性转移支付两个子类。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各镇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考虑影响各镇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财力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统一公式分配给各镇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三农、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
体制性转移支付。是指在历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区政府给予部分财力困难镇的各项体制补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区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镇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镇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留抵退税。是指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按相关规定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将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项目预算评审。是指根据财政项目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等,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拟纳入区级财政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价和审核。项目预算评审属于预算前置评审,应遵循“先评审、后入库、再安排”的原则,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成本管理理念融入政府治理,将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应用到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科学测算、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合理设置成本、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绩效目标和监督考核指标,达到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相统一,以实现预算安排核成本、资金使用有规范、综合考评讲绩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三个衔接”“三个机制”。“三个衔接”是指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衔接、与财政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与审计整改及问效结果相衔接。“三个机制”是指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机制、专项资金弹性安排机制、存量资源统筹安排机制。
直达资金。是指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即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中介集市。是指浦东新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和管理的综合性平台。按照《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之外且在《浦东新区中介集市服务事项目录》内的中介服务项目,应通过中介集市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公物仓。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经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购置的储备资产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运作平台。
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会前征询。是指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草案前,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开展调查研究、召开民意征询会等方式,对预算编制开展征询,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是指推进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等3个市级事权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1个国家级事权的受理、审批、监管权下放,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
六大硬核产业。是指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六大硬核产业。
“五型经济”。是指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总部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流量型经济。
“双减”。是指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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