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 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231 |
文件编号 | 浦环〔2024〕83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19 |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
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相关管理局(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要求,新区确定了《浦东新区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区城管执法局、相关管理局(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落实对重点单位的监管要求,督促纳入重点单位名录而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持证排污单位,及时调整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督促相关重点单位自纳入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范围之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建设、联网和备案;督促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浦东新区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联系人:
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处 王欢欢 38583566(环境重点单位名录确定)
区环境监测站 沙 斐 68768986(监测工作)
区环境管理事务中心 刘志远 68371017(信息披露)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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