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浦东新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浦东新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审计信息公开质效,增强审计机关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法定内容公开。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设置变化,动态调整更新局领导名单、分工调整及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区统一部署,按时公开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绩效目标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政府采购等信息。二是深化审计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做好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公开;公开单项审计结果14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纠错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3件,结果纠正0件。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强化办件规范,着力加强复杂疑难案件的会商研判,持续深化服务理念,提升答复的精准度和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更新审计栏目。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按要求对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区审计局下属栏目及时调整更新。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浦东审计”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积极转载、发布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扩大审计影响力,持续推进“阳光审计、透明审计”。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会等形式,组织研讨、解决局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为全局审计干部组织开展以“政务公开形势任务分析”为主题的专题培训,提升审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0

0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浦东新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色亮点的打造挖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创新。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审计论坛”的活动,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及审计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加强审计工作经验交流,提升审计人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打造审计政务公开特色亮点的能力水平。二是通过审计法规库、审计云课堂等多种形式,拓展审计政务公开的渠道,注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报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计项目计划等信息开展图文等多元化解读,实现同步发布、多渠道发布,积极参加浦东新区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

(二)探索政社合作。浦东新区审计局在政策解读、推送、辅导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的政策公开服务机制,重视发挥浦东新区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双月培训和专题讲座的方式,对浦东新区的内审人员进行审计政策法规解读、辅导,进一步增强内审人员把握理解政策的能力,推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扎实开展。

(三)开展第十届“审计开放日”活动。2024年8月,浦东新区审计局和区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了以 “加强内审指导 推动国有企业内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第十届“审计开放日”活动,获评“浦东新区2024年优秀政府开放活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内审代表,党建联建单位代表等三十余人应邀参加。围绕主题介绍审计情况以及座谈交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增强各界对审计工作的关注和了解,推动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水平。

(四)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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