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SY5619308490202100002 | 发布机构 | 金桥管理局(金桥管委会)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2020年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桥管委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pud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桥管委会办公室:50304605。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金桥管委会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并重点做好与企业发展和市民生活关联度较高的政策法规、重大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度按照新区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协助配合接收新区有关部门转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件。同时,切实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其他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金桥管委会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在新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与企业发展和市民生活关联度较高的政策法规、重大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及时公布金桥管委会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2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56条,政务微信公开7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金桥管委会所有审批事权均由浦东新区各委办局委托,因此行政许可数量为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金桥管委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根据信息的性质将申请件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并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反馈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及时作出答复,并将答复结果邮寄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内容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在制发政府公文过程中,按要求同步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标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规范公文办文程序,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知晓、理解和认同。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做到及时、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推进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
(四)平台建设
金桥管委会主要公开网站为: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金桥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ejinqiao/;政务微信官方平台为“金桥发布”。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回应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政策解读等。
金桥管委会2020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如下: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五)监督保障
加强各方监督,重视社会评议,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能。金桥管委会2020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发生行政复议案0件,被纠错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0件,被纠错0件;发生举报投诉0件,被纠错0件。
加强信息公开考核,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考核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金桥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24643561元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金桥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网络安全工作也逐步提升,全年金桥管委会各网络系统运转良好,未在网上存储、传输涉密信息,未发生过失密、泄密现象。但同时,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在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着更新不及时,以及与新区相关业务部门无缝对接方面需强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政务信息公开页面:信息公开页面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栏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网站管理:对相关网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素质教育,提高其工作主动性,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安全保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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