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汇新城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17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

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本镇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pudong.gov.cn/nhxcz/)。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三路869号,电话:68283507 ,邮编:2013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汇新城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4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镇重点工作部署、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相结合,不断提升本镇政务公开能力与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南汇新城镇在2024年政府主动公开机制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汇新城镇专栏、及时主动发布公开信息。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42件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数5件,其中5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无公司法人申请。5件均已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0 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镇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效能。2024年根据新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时调整机构设置栏目。网上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刊登于 www.pudong.gov.cn 上海浦东网站:点击《政务公开》→《公开目录》→《按部门》→《街道、镇》→《南汇新城镇》位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述位置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 https://www.pudong.gov.cn ,及时更新南汇新城镇政府工作动态,并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支撑,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政府依法行政全年考核工作范畴中,高度重视结合社会评价进行考核,以保证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要求从整体上进行规划部署,科室间协调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扎实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3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南汇新城镇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与走好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在高效便民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充分了解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背后的真实诉求。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开展调查、重大事项组织会商研究并由镇主要领导参会。对诉求合理合法的,应尽快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积极协调加以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其理解,有效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节约行政运行成本。

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定期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对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的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确保告知书的答复中的事实的客观性与援引法条的准确性。牢固确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所行使权利,政府提高政府信息是履行义务”的理念。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辖区住宅物业服务整体质量,推动物业服务效能提升。公开关于印发《南汇新城镇住宅物业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并制定图像解读 @物业服务企业,请查收《南汇新城镇住宅物业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图解来了。

2、精心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做好信息公开,就南汇新城镇居民对物业管理方面的需求,开展“加强物业监管 提升服务质效”南汇新城镇2024年政府开放活动。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收取情况。本镇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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