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浦东新区旅游节能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107 |
文件编号 | 浦文体旅游〔2023〕74号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局(新闻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06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浦东新区旅游节能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浦东各旅游饭店:
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浦发改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浦东新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现就开展浦东新区旅游节能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经营的旅游饭店,能效对标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两个项目(临港地区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二、支持对象
1.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2.在浦东新区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旅游饭店。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1.旅游饭店能效对标。依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星级饭店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1-2019)的通知及国家和市相关产业能耗标准、大型公共建设能耗标准,对能效对标达到行业先进值的用能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定额奖励。
2.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对本区内旅游饭店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节能效果并具有一定推广意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入市级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参照市相关补贴办法1:1匹配,市区两级的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列入区级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2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按照项目实施后节能量给予1000元/吨标准煤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旅游饭店能效对标
1.申报条件
自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止,旅游饭店能耗指标达到《上海市星级饭店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1-2019)先进值,且未享受过能效对标管理补贴政策的对象。
2.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旅游饭店能效对标管理补贴申请报告》及附表;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2022年全年各类能源逐月消耗费用帐单;
(5)洗衣房设备台账,具体是指干洗机、水洗机(不包括家用小型洗衣机)、烫机、烫台、烘干机、去渍台、去湿机、人像机、机台、空气压缩机。
(二)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
1.申报条件
自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止,完成项目并获得竣工验收报告且已试用了三个月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请报告》及附表;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
(3)实施节能技改项目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等;
(4)节能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双方验收);
(5)改造方案含设计图纸、新设备(材料)的性能参数文件;
(6)改造前、后系统运行时间的依据;
(7)改造前、后用能量统计与分析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装订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所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标注“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直接快递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4楼。
2.时间节点
浦东新区旅游节能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老师(20242867)、吴老师(13061611222)
六、其它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相关补贴。经查实重复申报的项目,将依法追回专项资金,并计入单位信用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旅游饭店能效对标管理补贴申请报告
2、浦东新区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
请报告(市级技改项目,区级配套)
3、浦东新区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
请报告(区级技改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5月3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