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汇新城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31

2020 年,南汇新城镇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立法,深化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运行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各项工作情况

(一)不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制定总体目标。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理临港新片区的新任务新要求,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南汇新城镇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二是开展责任签约。为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制目标的全面完成,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框架和工作体系。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已初步建立围绕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度创新和事权承接方面的制度体系,新片区成立一周年之际,印发工作制度汇编。

(二)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 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布等制定程序。今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完成备案1件。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核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修改意见,对备案意见及时纠正。三是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做到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备案材料,并在网上平台同步报送。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今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主动公开率100%;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6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二是按照国办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开专栏进行改版,按要求完成了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对“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专栏的进行设置。三是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修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四)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 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 二是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做好证件办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共组织48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考试,申请新办执法证76件,申请罚没款组织代码2次。三是建立健全复议诉讼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出庭应诉,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南汇新城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法治水平和所承担的事务不够匹配,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尚未全面落实,个别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执行不够到位。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行政事权下放体制机制仍需继续深化,部分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尚未完全厘清。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南汇新城镇将全力推动完成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抓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控制,抓质量提高;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管委会重点工作;三是组织培训和个案指导等方式或通过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各处室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增加视频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适时设置专门的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政府开放日”,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决策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活动。

(三)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 根据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精神,围绕“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督查、决策后评估”七个配套文件,结合实际,建立规范有序的相应实施办法。及时启动目录编制工作,对于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从而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着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公示,形成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建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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