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H8900000-2020-009 发布机构 惠南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1-08
 
惠府〔2020 〕 2 号
 
 
   惠南镇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9 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惠南镇按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 “ 十三五 ” 规划》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镇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常抓常议,通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年初召开惠南镇“ 四个责任制 ” 工作部署会和惠南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暨扫黑除恶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部署法治惠南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惠南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和《浦东新区惠南镇 2019 年度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责任到各相关部门,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 )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规范路径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浦东新区惠南镇党委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 ”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法律前置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审查、备案、清理等制度。今年,共召开党委会 46 次,书记办公会 41 次,镇长办公会 21 次,切实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民主讨论、依法集体决策 。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严格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的原则,明确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推动能公开的全部主动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细目、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共完成政府信息主动信息公开 91 件,依申请信息公开 42 件。 68 个村居均开设党务、政务公开栏,严格落实 “ 四议两公开 ” 制度。
三是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城管中队等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今年,完成审核城管惠南中队执法立案575 件。
四是做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对“ 三重一大 ” 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以五大镇管社区为枢纽向社区、居村输送法律服务,为 “ 五违四必 ” 、动迁征收、减量化、美丽庭院建设等重点工作矛盾和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今年,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协议、告知书等 872 余份。
五是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等各项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权力监控机制、纠风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管和行为的规范。
(三)妥善化解各类矛盾,提高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自觉执行司法判决、复议决定,按照司法建议书的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今年,行政复议案件2 件,无确认违法;行政诉讼一审案件 49 件,败诉案件 6 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 14 件,出庭率 100% 。
   二是加快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落实班子领导周四信访接待,班子领导、机关干部组团式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律师、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落实“ 法定途径优先 ” 原则办理信访事项,有效引导信访问题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方式解决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今年,已化解复杂历史遗留个体矛盾 24 件、群体矛盾 5 件。
   三是推进调解援助工作。 深化“ 三不 ” 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摸和反馈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 “ 重心下移、关口前置 ” ,一线化解矛盾,源头预防处理。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1 件,全镇各级调委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482 件,制作书面协议书 198 份,口头协议 284 份,涉及金额 420 余万元,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推进平安惠南建设。 重点抓好治安管理薄弱小区和“ 城中村 ” 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大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按照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干道关键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及治安复杂场所主要出入口全覆盖的要求,提高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将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程序化、法治化。成功申报平安小区 26 家。
   (四)加大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一是积极开展学法活动。 有序推进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年初,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暨扫黑除恶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10 月 15 日,邀请高级检察官俞伟同志解读《监察法》、《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纪国法。班子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参加法治工作专题培训;法制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新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推动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 普法责任制,镇法制办、司法所联合食安办、平安办、市场监督所、传媒办等,明确工作职责,梳理普法清单,细化普法任务、普法对象、普法项目,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以案释法,做好典型案例的整理、收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微信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扩大以案释法宣传效果。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 “3.8” 妇女维权日、 “4.15” 国家安全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建国 70 周年庆、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依托古钟园、听潮广场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 宪法进万家 ” 活动,将宪法学习宣传落实到每一户人家,共发放宪法读本 5.7 万余本。开展村居《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讲活动,组织了一支由 16 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宣讲团,为我镇广大群众开展宣讲活动 67 场次,受教育群众达 2800 余人。
   (五)突出重点,彰显亮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 组织学习新出台的《上海政府采购服务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改进工程管理和政府采购服务领导小组会议模式,及时完善并执行《惠南镇政府采购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将审计审价的范围从10 万降低到 5 万,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固定资产 199 批次,货物类分散采购 166 批次,购买服务 767 次,公开招标 149 次。
   二是进一步完善“家门口 ” 法律服务体系。 结合今年“ 家门口 ” 提质增能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行 “ 家门口 ” 社区律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各镇管社区配备 1 个律师团队,为各村居 “ 家门口 ” 服务站配备 1 名律师,提供 “ 家门口 ” 法律服务,继续发挥社区律师在基层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作用。今年,全镇各村居委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137 次 /4258 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 191 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779 次 /1389 人次,提供法律服务 11 次,文书审核 275 份,化解矛盾 180 件,提供决策咨询 35 次,法律建议 36 份,其他服务 16 次。
   三是进一步下沉权力做实镇管社区。 各镇管社区充分利用层级优势,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精细化水平。运用好“ 建议权 ” ,行使好 “ 考核权 ” ,发挥好 “ 协调权 ” ,着力发挥牵头搭桥的作用,促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是进一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积极引入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依托东方调解中心参与调处惠南区域内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纠纷,促进惠南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发挥律师作为“ 第三方 ” 专业力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协助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今年,参与国交办、市交办、区交办攻坚任务及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共计 10 多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的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工作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还不够,二是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够,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覆盖还不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 双组长 ”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今年,镇党委会 4 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 2 次专题研究法治惠南建设工作,镇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惠南建设工作 1 次。
   四、2020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紧制度的篱笆。
   一是加大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废止情况;二是努力落实领导基层走访调研和联络机制;三是加大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政府合同类文件、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合同开展专业指导,防范法律风险;五是完善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作为,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法治化水平。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及时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监督,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参政议事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健全群众监督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应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大推进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信访矛盾化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继续开展“ 法律进机关 ” 活动,将宪法与依法治国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依托法律顾问资源,打造政府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为政府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三是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 “ 七五 ” 普法规划实施,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故事巡讲等全民法治宣传活动;四是充分挖掘我镇各类宣传阵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五是强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职能,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等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8 日
 
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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