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F1300000-2020-002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浦高行府〔2020〕1号 发布机构 高行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1-16

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高行府〔2020〕1号

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 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 “ 十三五 ” 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的要求,由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 2019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 “ 主要举措和成效 ”“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2019 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以及 2020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019年,高行镇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 - 2020 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高行镇 2019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法治建设任务。

在成立高行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制办公室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高行镇法制工作手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年初,镇党委、政府召开“五个责任制 ” 签约大会,与法制办、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着力解决不依法 “ 乱作为 ” 、借守规 “ 不作为 ” 、推诿扯皮 “ 慢作为 ” 等问题。严格执行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镇党委会、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班子会议等会议研究法治建设事宜达 20余 次,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4 件。依据制定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评价和任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完善依法治理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依托 “高行智库 ” ,镇党委集体讨论重大事项。建立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程序,对 12 份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文主动公开率 100% ;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 11 条。制定规范性文件 1 件,及时按要求向区政府报备文件,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019 年度,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总量为 230 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 158 件,简易程序案件 72 件。行政许可案件(再生育许可) 13 件;社会救助案件(新增城镇低保) 30 件。行政复议 4 件,行政诉讼 6 件,无纠错和败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100% 。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镇人大依法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政府工作。建立正向关心激励和反向监督问责制度,加大对不作为不担当干部和违规违纪干部的问责力度。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实行工程项目审价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每月向区司法局报告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专题法治培训,并到静安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邀请法律专家授课。落实完善“七五普法 ” 规划和 “ 谁执法谁普法 ” 工作责任机制, “ 菜单式 ” 普法受到群众好评,镇城管、安监等执法部门开展法宣活动 20 次。 甄选新区法制讲师团成员开展“法律进社区、乡村 ” 活动,共举办各类普法宣传 20 场次。联合签约结对律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为居村干部群众举办《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制讲 座98场次 。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开展普法工作,完善普法宣传信息平台“沪小法 ” ,快速便捷地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知识。把普法宣传和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相结合,充分利用高行报、高行发布微信微博、政务网、社区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普法格局。全镇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并调处矛盾纠纷 1299 件,共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778 份。

(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高城市建管水平。

深化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提升问题处置效率效能,实现执法信息互联共享、执法事项联勤联动。实行“四不两直 ” (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实施社会治安顽症治理行动计划,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群众安全感。综合运用法律资源,依法系统治理,持续推进 “ 五违四必 ” 环境整治,严格执行市、区相关政策,对依法拆除的不予补偿。

(五)编撰常用法规工具书,提高守法、用法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 的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镇法制办对机关常用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编撰了涵盖社会稳定、监察审计、安全运行、规划建设、居民区自治等 11 个大类三大本机关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切实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公职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参考。

(六)做实“家门口 ” 法律服务,延伸基层显成效。

做实“家门口 ” 法律服务制度,由政府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每月为每个居(村)提供不少于 1 次专业服务。将结对律师的联系方式向居(村)委公布,方便群众随时咨询,并且安排固定的结对律师每月定时在相应居(村)委进行驻点工作,使法律服务更贴近百姓生活。每周四由结对律师在镇司法信访窗口参与接待并指导调解工作,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同时,结对律师根据社区反映的多发矛盾纠纷和主要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以具体案例和实用法条讲解调解技巧和文书制作。  

二、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还需持续用力。 由于执法单位工作任务重、执法人员有限,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公示、进行全程记录还继续细化。下一步,力争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活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查遗补漏。

三、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作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本镇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年初,召开全镇“五个责任制 ” 签约大会,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法治责任书,明晰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情况发生。此外,镇党委把中心组集体学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学法内容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总结,确保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到位,促进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实施。 一是突出日常学法用法制度。 开展好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注重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主要采取专家辅导报告、观看专题视频、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性学习。 二是突出法院旁听学法制度。 2018年,集体到新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参观诉讼事务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交流学习体会。 2019 年,集体到静安人民法院旁听庭审,与法官研讨 “ 五违四必 ” 、动迁征收过程中依法行政行为。 三是突出学习成效结果运用制度。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思路,推动现实问题的解决,我镇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力争做到 出庭、出声、出彩 。镇党委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促使全镇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践行法治原则,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履职意识。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 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善法律顾问参与答复行政复议案件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将一部分行政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定期分析案情,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现象。

(二)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一是 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统一标准和要求,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并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 二是 切实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 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针对政府信息的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作出书面答复。

(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增强解决争议能力。

进一步整合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各种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强化协调联动、重在预防为先,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深化“平安高行 ” 建设。继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依托人民调解体系,秉持 “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 的理念,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注重调解队伍建设,促进老娘舅调解队伍扩容提质 , 不断完善 “ 大调解 ” 体系,打造高行品牌的专业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联动作用,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处置实效。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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