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东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XE7300000-2020-017 | 发布机构 | 高东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2-07 |
浦高东府〔2020〕4号 签发人:马英波
高东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高东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政府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定《高东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高东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高东镇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制度》、重新修订《高东镇财力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建设,加强项目立项、合同审批、审计、财务等内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高东镇聘请2家法律顾问单位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复议诉讼和重大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共备案政府公文57条,主动公开53条,主动公开率93%。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5件,按期办结率100%。组织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学习,修订并重新上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未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均为信息公开复议案件,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收到复议建议书1起,并按照建议书中的建议落实整改。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起,3起均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其中2起案件法院未开庭直接裁定驳回起诉,1起案件开庭审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四)坚持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高东镇城管中队现有执法人员12名,安全生产监察所现有执法人员8名,每年新进执法人员参加统一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制定镇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微信工作交流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法制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改进政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听取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建议并完善,向镇人大以及新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的落实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代表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
(六)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制定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在普法宣传上,发挥高东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各单位、各部门、工会、妇联、团委等共同参与的大法宣格局;在机制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方式上提倡法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在宣传内容上,加强对宪法、行政执法、垃圾分类、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宣介;在宣传对象上,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来沪人员的普法教育;在方式方法上,健全新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发挥“高东一家亲”、“樱花树下青年汇”、“高东青年职家”、“高东城管”等微信平台的传播作用,以案例的形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七)突出智慧引领,书写平安建设新篇章。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综治办的精心指导下,高东镇以“智慧高东”建设为抓手,深度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职能等前言科技,夯实基础工作,整合社会资源,统筹推进镇域内各类智能安防设施建设和警务流程再造,促使城市治理更加智能专业、安全管理更加精细科学、居民生活更加安全便捷,推动城市管理实现从“平面管理”向“立体管理”转变,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东镇从过去几年在“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排名靠后到跻身新区测评排名前列,并成功创建为“市平安示范社区”、“市反邪教示范社区”,书写了平安建设新篇章。
(八)完善基层治理,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报送《高东镇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和高东镇法治社会建设项目《“家门口”法律服务提质增能,深入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徐路村成功创建为“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永新村经复核保留“全面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6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对律师主要负责为村居工作提供各类法律顾问服务,为广大村居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区委区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原因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部门协作配合度不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原因是法治队伍建设不足和能力水平不高;三是随着下沉基层执法事项增多,执法任务加重,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原因在于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和培训力度不够大。对此,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建立政务公开清单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注重办理程序中证据的保存归档,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二)丰富普法形式,建立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决议和“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制定年度普法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有重点开展特色法治宣传。发挥大法宣机制,司法所联合法制办,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居村两级法治宣传联络员队伍,加强法治宣传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结合宪法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点期间开展法治宣传,并通过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坚持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管理、执法、监督的分工协作,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案情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东镇成立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依法治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法制办),配备1名专职法制干部和1名联络员,并加强与司法所的工作协同,共同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召开全镇工作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法治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重点落实新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任务。举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主要学习依法治国相关理论、加强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以及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规定和要求。2019年,高东镇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年底召开全镇“四个责任制”总结和测评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责任制测评结果中,满意度为100%。
在开展“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乡村振兴、大调研等重点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度,通过打造“住宅小区定时定点智能投放全覆盖、垃圾种类全闭环、垃圾处置全流程”的垃圾分类推进模式,高东镇成功创建成上海市2019年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高东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浦东的实施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委、区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党的引领作用,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列席班子会议并对重大议题、重大决策的制定出具法律意见。召开全镇法治工作会议,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修订《高东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重大节点法治宣传,计划开展3次法治培训,重点强化对机关事业领导班子、居村领导班子法治意识的培养。
(二)规范与监督权力运行,切实改进政府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在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上,以100%的出庭率为目标,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1次法院审理案件旁听。镇政府严格执行向人大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接受询问质询和执法监督检查、报备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切实改进政府工作。
(三)扩大法律服务领域,方便群众办理法律事务。提升“家门口”法律服务水平,为居村提供专业度高、针对性强的法律宣传、法治讲座等服务,为居村开展基层治理提供更高的法律保障。继续加大“沪小法“等线上法律平台推广和应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更大力度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积极协调对接扩展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实现公证处在镇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驻点服务,方便我镇居民办理公证业务。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构建自治、共治、德治、法治一体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日常和重大节点期间,扎实开展各项矛盾排摸工作,重点围绕动拆迁、安全监管、环境治理、执法检查、信访、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全面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可控状态,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司法所矛盾化解平台机制,运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互相衔接配合的联动化解机制,指导各村居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发挥好“诉调对接工作室”、“两个委托调解工作室”、妇联知心大嫂等专业性、群众性调解组织的作用。
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