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模式的实践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7398
文件编号 浦陆街办〔2023〕30号
发布机构 陆家嘴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1-2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陆家嘴街道办事处

 

浦陆街办〔2023〕30号

 

 

 

 

 

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模式的实践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居民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创新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模式的实践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陆家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3日     

 

 

 

(此文公开发布)

 

 

 

陆家嘴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1117日印  

 

 

 

 

 

关于创新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模式的实践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贯彻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及《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浦东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街道经济和谐发展提供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实践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方针,系统提出建设“陆家嘴消防安全创新治理中心”的构架和要求,与消防大队充分整合资源,优化组织结构和联勤联动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推动消防安全由快速灭火向防消并重转变,确保消防治理在基层“有机构统、有制度抓、有力量管”,以“金色纽带的阵地、应急救援的先锋、科普宣传的窗口、消防人才的摇篮”为理念,开创了中心城区消防力量建设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陆家嘴街道居民区房屋新旧二元结构明显,三分之二为老旧小区,存在房龄较长、电气线路老化严重、消防设施老化、部分楼栋还设有木楼梯等问题,消防隐患较大。为破解消防基层治理难题,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依据《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按照市区两级关于《2022年度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陆家嘴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社区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预防、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任何消防安全决策和行动中,都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最高原则,不计成本地保护人民的生命。

二是解放创新、科学赋能。充分解放思想,开阔思维,通过科技应用,不断探索创新途径。让消防领域从传统的方法中解放出创新潜能,借助先进科技手段,为消防安全赋予更强大的科学力量,以提升预防、响应和恢复等方面的效能,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合作、携手共进。通过与陆家嘴街道各部门深入合作,共同参与消防安全的规划、预防、应急等各个环节,构建一个协同互助的消防安全网络,以实现更全面、更持久的安全目标。

(四)组织架构

陆家嘴消防安全创新治理中心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平安办和陆家嘴消防救援大队的专业指导下开展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治理中心主任,街道平安办主任,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担任副主任,街道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梅园站、消防科普体验馆、消防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形成“一队一站一馆一办”(街道专职消防队、梅园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体验馆、消防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模式。

二、工作机制

(一)一站式调度机制

陆家嘴消防救援大队与街道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同研判区域消防风险。基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目前已实现“智能充电桩、消防报警互联、楼宇消防物联网、临街商铺等级管理、独居老人风险等级管理、房屋租赁管理”6个应用场景,实现日常数据采集、分析、调用一体化运行,应急处置分类分级一站式调度。

(二)火警险情处置机制

消防救援梅园站、街道专职消防队是打赢灭火救援战的“前沿阵地”,消防救援队伍则是这个阵地的“前哨兵”。按照“1分钟快速响应、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处置”的要求,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能够随时“拉得出、打得赢”。

(三)防火巡查检查机制

主要对油、水、电、气的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动火作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重点部位等作为常态化检查巡查内容。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消除,无法当场整改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与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巡查等有机结合,合并开展,相互共享防火巡查信息。

(四)延伸消防宣传机制

陆家嘴消防安全创新治理中心作为消防宣传主要力量,结合辖区建筑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宣传和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频次、人员等,并组织实施。宣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提示。建立消防宣传微信群,向群众发送消防安全内容。在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在居民区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提醒大家注意消防安全。

三、治理措施

(一)网格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网格划分。将街道各区域划分为小网格,每个网格对应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设立网格员,确保全面覆盖。

2、消防设施登记。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单位、九小场所、居民住宅楼进行信息采集,建立档案,对网格内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源、社区微站等消防部件进行采集,建立档案。

3、隐患分类。网格员将发现的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等不同类别,便于有针对性地处理。

4、教育培训。定时指导网格内的单位、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举行消防演练等活动。重点针对高层商务楼宇开展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网格人员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和达到“一懂三会”(懂本网格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要求。

5、协同灭火。网格员在网格内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家庭发生火灾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协助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处置措施

1.消防综合治理网格巡查发现措施

针对巡查对象不同类型特点,分类确定防火检查对象和频次,分别制定不同检查对象的防火巡查重点,明确相关隐患问题的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提升火灾隐患和风险的发现率和覆盖面。

1)居委巡查发现措施

将居民区所辖范围作为消防综合治理基本网格,依托居民区联勤联动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派驻人员、微型消防站、社区志愿者等自治力量作用,落实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各居民区联勤联动站牵头,组织联勤联动站点人员、居委工作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志愿者等,每周一次对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小区沿线商铺及辖区内其他重点场所开展巡查。

2)城运巡查发现措施

借助现有的城运管理网格,将网格内的沿街商铺、重点单位、人流密集处消防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网格巡查,对发现的隐患统一报送城运中心,通过城运派单体系,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形成工作闭环。由城运分中心牵头,组织网格巡查员每天对街面、沿街商铺、小型商业用房、人流密集处及其他街道明确的场所开展巡查。

3)街道巡查发现措施

在日常消防安全巡查的基础上,建立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的“两必查,一巡查”(即重大节日必查、举报投诉必查、每月一次巡查)工作机制,并落实相关问题处置、建档要求。由街道消委会牵头,组织各职能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每月一次对规模型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重要建筑、地下空间、其它上级指定的相关单位场所及接到举报投诉、存在重大隐患的区域或单位开展巡查。

2.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作处置措施

依托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建立街道牵头的隐患处置、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机制,通过织紧织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网格,健全火灾隐患风险的动态收集、处置派单、跟踪督办、结果评价等闭环式处置机制。

1)居委问题处置措施

做到“微小隐患巡查员自主化解,一般隐患联勤联动站点联勤解决,重大问题抄告街道联动处置”。对于自治能力范围内的问题,通过网格员、志愿者等自治灭小救早方式实现快速处置,也可依照民约、自治章程等妥善解决。对于网格巡查员解决不彻底或无法用自治手段解决的问题,上报街道消防办。

2)城运问题处置措施

对网格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做好上传、派单、督办、结案、回访等全流程工作。对超期未办结、结案回访不满意、问题整治有难度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街道消防办。

3)街道问题处置措施

对居民区巡查抄告和社区群众举报的重大消防隐患疑难工单,由街道消防办牵头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各类行政执法资源,持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确实难以推动整改的或反复回潮的隐患难点问题,由街道消专委建立专项整治小组,通过上报提请共同研究相关针对性措施等形式,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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