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支持农民增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文字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0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响应强化农民增收,整合优化区级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共方面。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促进农民充分就业土地集中规模流转,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保障村级组织运行,进一步提升本区农民收入水平

(二)支持对象和范围。

1.支持本区涉农经济组织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充分就业。2.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3.支持务农农民收入增加。4.支持农村综合帮扶重点扶持村集体。5.支持村级组织运行。6.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三)管理要求。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应履行工作职责。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核查报送方式。各部门逐级对申请内容进行核实后上报。区级相关部门按规定审核或备案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拨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对各项金使用情况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四)附则。

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上海市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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