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关于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5-28

《川沙新镇关于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根据《关于深化完善镇级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川沙新镇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本镇村庄形态完整的行政村

二、制定《川沙新镇关于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通知》(浦委农办〔2023〕5号)及区委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川沙新镇关于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由新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现场征询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规建办、社建办、平安办、城运办、六大社区等部门意见,对于不同意见经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四、《川沙新镇关于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目标,通过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川沙新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任务目标

以乡村治理积分制赋能基层治理,通过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在实现36个村庄形态完整的行政村全覆盖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党员群众的参与率,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实现全面推广、高质高效应用。

(三)积分制运行规则

1.积分创建对象

以家庭户为积分对象,行政村为创建单元。具有本地户籍、有宅基地房屋以及至少一人常住(即户在、房在、人在)的家庭户参与积分制。其他参与村级事务的家庭户,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以纳入积分制范围。行政村涵盖全村域范围,不包括工业区和企业。

2.积分制内容

积分制创建的建议内容如下(具体见附件样张),各村需结合本村实际,在推进积分制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及时更新完善积分细则,形成符合本村的积分规则。涉及人居环境文明新风知法守规人人参与底线约束等内容。

3.积分评定流程

各村应成立积分制审核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台账,持续推动积分制工作落实。

一事一记录。各村应及时做好积分申报的记录工作。积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证明。

一月一审核。积分制审核委员会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对于不合规的积分应做及时调整。

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积分制审核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积分运用

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开始重新计分,奖励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一是开展积分制精神奖励。通过每季度设置积分排名,并在村民公告栏进行公示,对年度积分排名前5%左右的农户家庭进行奖励,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

二是积分与评奖评优挂钩。乡村治理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如在推选“最美家庭”等荣誉时应优先安排积分高的家庭户参选。

三是定期完成积分兑换。各村应于每年10月份前完成至少一次当年度积分兑换。积分兑换须符合相关程序,应根据各村制定的积分兑换方案,严格规范开展,并及时整理归档兑换凭证。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5月-6月)

镇层面制定乡村治理积分制深化完善实施方案,调整年度积分规则样张,对村干部开展培训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村层面应依托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将本村的积分制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交由村民商定,6月底前完善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确保积分制工作顺利运转。镇、村实时收集材料、统计分数、公开公示、留档资料,形成完整的积分数据。

2.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6月)

各村应通过各类平台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宣传发动工作,强化舆论宣传,鼓励家庭户参与,营造出人人私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并及时组织村民学习深化完善后的积分规则、奖惩措施、操作步骤等;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率。

3.深化完善阶段(2024年7月起)

做好乡村治理积分制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各村应及时总结报送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对于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沟通,积极探索破解路径,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效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彰显党建引领村民自治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四治联动”(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作用,引导村民践行村规民约,组建由党员志愿者带头、村民参与的自治小组等服务队伍参与积分制。各村作为积分制实施主体,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因地制宜探索完善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体系,真正激发全体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的热情。

2.强化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内化于心

镇相关部门、各村应广泛发动,多样化多形式多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栏等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宣传,鼓励人人参与乡村治理。同时,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把宣传教育引导与典范示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撬动作用。

3.规范积分管理,确保因地制宜奖罚分明

各村要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本村区域特点、实施为民、科学合理、适合操作、便捷高效的积分规则;要强化积分结果运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奖惩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以精神奖励为主,通过积分排行榜来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要做到积分评定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4.依托技术支撑,实现积分管理提质增效

镇相关部门、各村应充分利用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数字化管理平台,切实做到应用场景可实时调阅,区、镇、村三级数据贯通可实时呈现,达成“一屏观天下”的效果,不断提升乡村治理实施效能、智慧治理能力水平,推动乡村治理方式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实现乡村治理提质增效。

5.注重治理成效,凝聚村民自治强大合力

各村应运用积分制有针对性地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如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物业化管理等,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积分制工作应当全过程履行民主程序,积分内容村民定,积分方式村民议,积分结果村民评,积分成果村民享,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凸显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人群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

6.强化考核监督,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

镇政府落实积分制创建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各村要认真组织落实,力求做到星级家庭户、党员家庭户全覆盖,其他家庭户多争取,参与户数至少达到推广村总户数80%以上。对积分登记、审核、公示等环节进行精准监督,推动形成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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