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浦镇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周浦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09 |
关于《周浦镇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进一步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持续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结合周浦镇实际,研究制定了《周浦镇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经镇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并实施。
一、制定背景
现行《2023年周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自执行以来,在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方面积极的作用。但是鉴于2023年下半年市、区两级政策内容均有较大调整,故在目前执行的《 2023年周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修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目的和意义
《工作方案》 的出台对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到积极引导作用,能更有效强化垃圾分类工作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在巩固提升分类实效、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及提高资源利用能级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 制定原则
坚持常态化、便利化、减量化、系统化、资源化、智能化的总体思路,结合“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现代化城区建设,以“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为重点,全面优化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再上新台阶。
四、 主要内容及新老政策对比
(一)全面提升源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便利化水平
1、新增部分:开展投放点改造,提升市民参与度。选取211个定时定点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024年完成198个,2025年完成13个)及79个误时投放点(2024年完成25个,2025年完成54个)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对定时定点投放点开展微改造,配齐固定式洗手池、除臭、通风、遮阳防雨、照明等装置,对小包垃圾频发点位实施智能监管;对误时投放点开展智能化改造,在全量配置微改造一体化装置的基础上,配置无需手动开门/开桶,以及垃圾桶满溢、不分类投放事件自动监测警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设备。
(二)全力突破资源化、减量化瓶颈
1、新增部分:实现上门回收,方便居民生活。在我镇127个居住区的垃圾厢房或其他公建配套点位,设立“沪尚回收”服务站点,并根据小区户数及居民需求等情况制定“一小区一方案”,按照每月回收日程表对居住区进行“预约上门回收”、“定时定点回收”及“便民服务站回收”,实现可回收物全品类(包括玻璃、金属、塑料泡沫、纸板、织物等)的上门回收,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居民对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的知晓度与满意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深化完善分类长效机制。
1、新增部分:一是设立扣分专项。将市级测评不达标设为居村年终工作绩效扣分项,市级测评第一次不达标扣0.2分,第二次不达标扣0.3分,累计扣分最高不超过0.5分;二是将市、区、镇三级测评中居住区达标情况与房办发放给物业公司的区、镇两级补贴挂钩,每半年度累计2次及以上不达标小区的物业公司将不被纳入镇级补贴范围;三是根据市、区、镇三级常态化考评结果,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居村、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津贴。根据测评达标情况,每有一次不达标,按该居住区900元/点位从本次居村垃圾分类工作津贴中扣除;按居住区历次测评得分的平均分,附加镇级测评每有1次不达标,扣2分,市和区级测评每有1次不达标,扣5分,上不封顶;有先进事迹、亮点做法等被市、区、镇相关媒体报道,每次分别给予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综合计算半年度得分及评定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包含95分),90至95分为“合格”(包含90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居住区扣除本次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津贴;评定等级为“合格”的居住区按100%发放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津贴;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居住区除按100%发放物业垃圾分类工作津贴外,所有扣除部分的津贴将均分给“优秀”居住区以作奖励。
五、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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