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书院镇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补贴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文本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书院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关于印发<书院镇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补贴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文本
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浦府规〔2023〕1号)、《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浦人社规〔2023〕4号)、《浦东新区关于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23〕6号)、《浦东新区关于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23〕7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书院镇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补贴方案》。
一、适用对象、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
1、适用对象: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出资的其他单位以外的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
2、补贴条件:录用本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失业人员,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安排在一线非管理类工作岗位就业,且按规定为其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稳定就业满6个月,自录用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
3、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2400元/人。
(二)交通误餐费补贴
1、适用对象:参会企业代表。
2、补贴条件:参加本镇组织举办的各类促进就业、创业等活动。
3、补贴标准:每场200元/人。(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2人)
(三)创业扶持补贴
1、适用对象: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本镇户籍人员以及本科以上的非本镇户籍人员创立的创业组织。同一名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不同初创期创业组织,只有一个组织可享受一次该项补贴。
2、补贴条件:积极参与本镇辖区内创业活动,成功注册创业组织且正常经营,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书院镇,注册一年内接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创业服务,并在区级创业服务平台信息登记成功,自开办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
3、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2000元。
(四)初创孵化补贴
1、适用对象:经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认定备案的街镇创业孵化实验基地、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方。
2、补贴条件:创业团队(含个人)实地入孵经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认定备案的街镇创业孵化实验基地、园区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孵化成立1家新注册的创业组织,创业组织的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书院镇,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明显,带动2名及以上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同一名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不同初创期创业组织,只能计算作一家。
3、补贴标准:2000元/家
(五)重点人群特殊援助补贴
1、适用对象:劳动年龄段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当年度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2、补贴条件:2022年10月1日后通过灵活就业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3、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元/人。(已享受市、区两级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不重复享受;同时满足“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身份的重点人群,不能重复享受。)
(六)培训补贴
1、适用对象:本镇户籍劳动年龄段内人员,参加由本镇劳动部门组织、推荐的各类培训的学员。
2、补贴条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补贴标准:
(1)考试鉴定合格取得职业技能上岗证的,补贴400元;
(2)考试鉴定合格取得技能等级评价证书的:初级补贴500元,中级补贴600元,高级补贴700元;
(3)参加创业能力培训,考试鉴定合格取得证书的,补贴800元;
(4)参加青年训练营培训,考试鉴定合格取得证书的,补贴1000元。
二、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流程:企业吸纳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满6个月以后,自录用之日起18个月内到书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就业补贴受理部门核实情况,进行初审、确认,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放。
2、交通误餐费补贴申请流程:根据举办活动当日签到表,参会代表提供身份信息,个人银行账号,由就业补贴受理部门统一申请经费,进行初审、确认,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放。
3、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组织,自开办之日起18个月内,到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开业指导员上门实地勘察核实经营状况,核实平台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放。
4、初创孵化补贴申请流程:由街镇创业孵化实验基地、园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方提出申请,由开业指导员上门实地勘察核实,核实平台信息,参与活动情况,情况属实的,由就业补贴受理部门进行初审、确认,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放。
5、重点人群特殊援助补贴申请流程:“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主动到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先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就业保障员调查核实情况,再由就业补贴受理部门进行初审、确认,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放。
6、培训补贴申请流程:培训学员向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培训部门核实培训考试鉴定结果,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由就业补贴受理部门进行初审、确认,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放。
三、相关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补贴人员名册;
(2)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支付职工工资的凭证;
(5)法人身份证;
(6)营业执照。
2、交通误餐费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3)活动签名名册。
3、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法人户口簿、身份证;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非书院镇户籍需提供学历证明;
(4)创业组织银行账号;
(5)创业组织自开办之日起银行流水。
4、初创孵化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运营方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认证备案表;
(4)运营方银行账户;
(5)孵化成功创业组织汇总表;
(6)孵化成功企业自开办之日起银行流水。
5、重点人群特殊援助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3)灵活就业登记表。
6、培训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银行卡;
(4)培训合格证书。
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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