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索引号 | SY0024578560202000071 | 发布机构 | 金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金桥镇为切实提升全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准备出台《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为消除歧义,贯彻落实好本实施意见,特针对相关问题作出解读。
1 、 社区服务补贴能否用于支付长护险个人自付部分
暂不能支付
2 、老年人入住日托补贴如何使用
金桥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佳乐路205号)收费标准为65元/人/天(含午餐费15元),为符合条件入住金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老年人给予最多30元/人/天补贴,补贴资金由金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为老年人按月申请,直接拨付至老年人账户内。
注:为避免资金倒挂,长护险补贴金额+镇补贴金额需小于等于65元。入托老年人如享受长护险,则首先扣除长护险补贴金额后,再予以补贴;当入托老人在不享受长护险期间,则按照30元/人/天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