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

索引号 SY0024578560202000063 发布机构 金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9-24

 

 

 

 

 

 

浦金府规 2020 4

 

 

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有效落实《浦东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推动金桥镇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让更多的惠老政策惠及社区老年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服务需求,不断提升社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现制定本 实施意见 如下:

一、主要目标

遵循“人人共享、梯度设计、精准补贴”的原则,扩大镇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惠老政策体系;整合现有老龄资源,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围绕“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传承发展,积极探索创新;

二是坚持普惠实惠,注重精准优质;

三是坚持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效益。

三、补贴标准

(一)社区养老服务补贴

凡本镇户籍经过申请评估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具体补贴如下:

序号

补贴对象

具体条件

服务补贴标准

(经评估)

1

低保、低收入困难老人

60 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低收入的老年人及孤老,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低保由镇社会救助所出具证明、20194月始上海低收入标准2320//月)

1 、轻度,200//

2 、中度,300//

3 、重度,400//

2

80-89 周岁

 

月养老金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城镇平均养老金的80-89周岁老年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2018年上海市城镇平均养老金3691//月)

1 、轻度,150//

2 、中度,200//

3 、重度,300//

3

90 周岁以上

90 周岁以上老年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

1 、轻度,300//

2 、中度,350//

3 、重度,400//

4

重点优抚对象

60 周岁及以上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失踪军人遗属,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由镇双拥办认定)

1 、轻度,300//

2 、中度,350//

3 、重度,400//

5

高龄离休干部

80 周岁及以上离休干部,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由镇组织人事认定)

1 、轻度,200//

2 、中度,300//

3 、重度,400//

6

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

父母双方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由镇残联、镇计生办共同认定)

1 、轻度,200/ /

2 、中度,250/ /

3 、重度,300/ /

7

失独家庭

父母双方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由镇计生办认定)

无需评估

300 //

(二)老年人入住金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补贴             

经统一需求评估达到入托条件的金桥户籍老年人,给予30//天补贴,补贴资金由金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为老年人按月申请,直接拨付至老年人账户内。

(三)老年人助餐补贴

凡经申请符合助餐条件的老年人,目前可在指定的加盟商助餐点就餐。共有三种助餐模式:“助餐一卡通”、送餐到家、二维码助餐。

1 、“助餐一卡通”:采用充值卡,老人每月自付160元、商家让利40元、政府补贴100元(卡内合计金额300元)提供集中堂吃助餐服务。

2 、送餐到家:老人自付7.5/客、政府补贴9.5/客的标准提供送餐到家的助餐服务。

3 、二维码助餐:凡享受社区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凭二维码进行就餐结算(二维码内资金为每月定期充值的社区养老服务补贴虚拟资金)。

(四)机构养老专业人员补贴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中有关人员,实施岗位补贴:

1 、护理人员。持有《养老服务护理员岗位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50//月;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的,补贴标准为100//月;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的,补贴标准为150//月;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补贴标准为200//月。

2 、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包括社工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师四类。持有初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月,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50//月,最高加到500//月;持有中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300//月,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100//月,最高加到1000//月。

3 、专业医护人员。具有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250元岗位补贴;具有护士资格的专业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150元岗位补贴。专业医护人员只能由一家养老机构代为申请上述岗位补贴。

以上补贴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五)提高其他惠老补贴标准

1 、老年人体检标准提高至424//年(2020年起开始执行此标准,2019年仍按照原标准392//年执行);

2 、重阳节慰问:重阳节期间为60岁及以上的金桥镇户籍老人发放50//次慰问品;以65岁至69岁发放200元、70岁至79岁发放300元、80岁至89岁发放500元、90岁至94岁发放3000元、95岁至99岁发放5000元、100岁及以上发放15000元的标准为金桥镇户籍老人发放慰问金;对于60岁及以上的金桥镇常住老人在重阳节时发放与金桥镇户籍老人相同的慰问品,但不发放慰问金。

3 、对60岁及以上去世的金桥镇户籍老年人家属发放500/人的慰问金;

4 、 “夏送清凉”和“冬送温暖”慰问金桥镇独居老人及镇户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标准为200//次;

5 、春节慰问为60岁及以上的金桥镇户籍老年人及常住老年人发放价值约50元的牛奶一箱。

上述相关四项实物福利慰问,对已撤制村和待撤制村“户在人不在”的户籍老人可采取折现打卡方式进行。

四、执行时间

1 、本实施意见自202093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原“ 浦金府规〔20191 ”文件废止。

2 、本实施意见由金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一、金桥镇 社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规程

附件二、金桥镇老年人入住日托补贴操作规程

附件二、金桥镇老年人“助餐一卡通”实施细则

附件三、 金桥镇智慧养老加盟商家诚信服务协议

附件四、金桥镇提升老年人送餐上门入户服务的方案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0 924 

 

   

 

 

 

 

 

 

 

 

浦东新区金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924日印

  (共 30 份)


 

附件一、

金桥镇 社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规程

一、申请对象

第一类:本镇户籍且居住在本镇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

第二类:本镇户籍且有本镇房产证,但不居住在本镇区域的60周岁以上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

以上两类对象通过初审,但经过评估和审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可以享受加盟商家的让利优惠。

二、补贴标准和使用范围

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不叠加享受,不以现金或上卡形式发放。

使用范围:可用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加盟商购买社区服务。

三、咨询和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镇智慧养老办公室咨询申请,地址:佳乐路205号,咨询电话:50311851 或登录微信公众号“金桥老龄”了解更多信息。

 

 

 

附件二、

金桥镇老年人入住日托补贴操作规程

 

一、金桥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收费标准

金桥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佳乐路205号)收费标准为65//天(含午餐费15元)。

二、镇补贴标准

为符合条件入住金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户籍老年人给予最多30//天补贴,补贴资金由金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为老年人按月申请,直接拨付至老年人账户内。

三、注意事项

为避免资金倒挂,长护险补贴金额+镇补贴金额需小于等于65元。入托老年人如享受长护险,则首先扣除长护险补贴金额后,再予以补贴;当入托老人在不享受长护险期间,则按照30//天予以补贴。

 

 

 

 

 

 

附件三、

金桥镇老年人“助餐一卡通”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打造老年人15分钟社区生活圈,营造全社区敬老爱老助老的新风尚,维护本镇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明确享受“助餐一卡通”服务老年人的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年满60周岁;

2 、金桥镇户籍;

3 、居住在金桥镇辖区内;

4 、日常就餐有困难。

二、申请方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村居委申请“ 助餐一卡通

2 、村居委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汇总表交镇社建办办理并存档。

三、充值标准及方式

1 、充值标准: 老人自付160/月、商家让利40/月和政府补贴100/月;

2 、充值方式:各村居委老龄干部在每月最后一周 对助餐卡进行充值。为方便老年人群,老年人每次最多可以充值三个月,但当助餐卡内余额大于1000元时,则暂停充值;

3 、各村居委将收取的老人自付部分现金上交至镇社建办,由镇社建办转交镇财政账户代存代管代支。

四、使用地点

金桥镇域内5家助餐点(味乐佳餐厅、芳知餐厅、信德祥餐厅、渔堂餐厅、金京阁餐厅,未来如有增减助餐点,不另行发文)

五、注意事项

1 、本助餐卡为预充值卡,持卡人不可透支消费;

2 、请注意保管密码,持卡人应避免泄露密码造成资金损失;如有遗失,请及时到申办居村委进行补办;

3 、持卡人不可以与助餐点或他人以任何形式恶意套取现金、违规购买物品,如有发现,则暂停本助餐卡六个月使用权限。停用期内,持卡人可以申请退还本人自付部分(已消费部分除外),但商家让利、政府补贴部分予以清零。

六、“助餐一卡通”助餐点使用细则参照《金桥镇智慧养老加盟商家诚信服务协议》执行。

七、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金桥镇所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镇社建办

                          2020 921

 

 

附件四:

金桥镇智慧养老加盟商家诚信服务协议

 

甲方:金桥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

 

乙方:                             负责人:                  

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打造老年人15分钟社区生活圈,营造全社区敬老爱老助老的新风尚,维护加盟商家和本镇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内容为金桥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盟的通用版本。

 

第二章   准入

第三条【准入方式】

采取邀请加盟方式(邀请加盟是指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根据需要邀请商家加盟,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商家可加盟)和主动加盟方式(主动加盟是指商家向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提交申请加盟后,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商家可加盟)。

第四条【准入条件】

乙方的经营地址应位于金桥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主营服务类目为生活服务、便民服务的商家(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可根据需要增减商家类目),甲方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金桥镇智慧养老加盟商家诚信服务协议》,乙方同时提交以下文件,经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

1 、提供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格的商家资质证明文件;

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场所,需提供真实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屋产权证明);

3 、提供商家的真实环境图片展示及相关介绍;

4 、申请加入之日前       年无违法违规经营的承诺书。

 

第三章 承诺服务

第五条【承诺服务】

1 、加盟商家承诺为金桥镇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优惠和诚信服务,对老年人应服务态度亲切热情、耐心细致。

2 、不得暗中提高价格;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销售和提供经营范围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销售和提供甲乙双方约定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设立隐形消费项目;保证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保证服务优质;保证商品质量过关;不得进行引导性消费;不得故意拒绝老年客户。

第六条【服务内容及结算方式】

1 、作为政府为老服务普惠性工程,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餐饮类加盟商承诺在提供金桥镇老年人送餐上门服务、老年人助餐卡让利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

2 、加盟商家承诺经营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对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确认过的本镇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              让利优惠;

3 、加盟商家诚信为本镇享受社区服务补贴政策的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当月产生的服务金额于次月首日主动上报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遇国定假日则延后),经金桥智慧养老平台核对无误报经金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以转账方式与加盟商家结算,账户详情: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七条【推广和保障服务】

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为加盟商家提供网络宣传推广服务,经审核获得“优质服务商家”的单位可优先获得其他宣传推广机会;

第八条【监督管理】

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加盟商家进行满意度调查和监督管理,每年对加盟商家进行评估,指标包括:客户满意度、服务量、投诉率等,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考评。

第九条【违规处理】

1 、乙方违反承诺服务第五条中的任一情形或接到老年人投诉的,甲方在确认情况属实后向乙方发送《整改告知书》,乙方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整改完毕;

2 、乙方在协议期内接到二次《整改告知书》的或二次老年人投诉的加盟商家,必须接受暂停一年的加盟资格,且经过整改,经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恢复加盟资格。暂停期间,乙方不再拥有金桥智慧养老平台加盟商的所有权益。

3 、乙方在协议期内接到三次《整改告知书》的或接到三次老年人投诉的加盟商家则立即被金桥镇智慧养老平台请退,请退之日起,乙方则不再拥有金桥智慧养老平台加盟商的所有权益。

4 、甲方及相关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主动退出】 加盟商家主动申请退出金桥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承诺在所有服务订单交易完成的情况下方可退出。退出金桥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后,商家将不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做展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甲方和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前所签的所有协议失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期满的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协议,双方未签订新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金桥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所有。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附件五、

关于金桥镇提升老年人送餐上门入户服务的方案

 

一、提出事由

(一)居民区意见反馈

2018 年金桥镇开展大调研期间和平时工作沟通交流中,部分居民区老年人对我镇执行的老年人送餐上门入户服务表示较为满意,觉得送餐上门入户菜量足、食材新鲜、软硬适中、符合老年人的口味;一旦有意见反馈给助餐点,能得到及时改善;但希望仍能提升餐品质量,提高补贴标准。较多居民区提出提高对送餐员的补贴力度,并加强对送餐员队伍的关心管理。

(二)为老送餐员上门入户服务优势分析

1 、有利于在社区居民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利于营造邻里友好相处、关爱老人、以德为邻的良好社区氛围。

2 、为老送餐员均是老人熟知的邻居,还可以对老人进行日常关怀,缓解老人的陌生感、孤独感,让老人们身处熟人环境并拥有安全感。

二、目前状况

(一)送餐服务开展情况

1 、服务模式

1)客饭标准: 以老人自付7.5/客、政府补贴7.5/客的标准提供餐饮。

2)服务对象: 金桥镇户籍年满60岁,日常行动不便或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就餐有困难的老年人群;由老年人向居民区提出申请,经居委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并报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确认。

3)送餐统计: 2018 年度全镇老年人享受送餐上门服务15355客次(各居委送餐情况详见附件一)

4)送餐商家: 目前我镇共有两家助餐点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一是芳知美食餐厅,为金葵地区提供送餐服务;二是渔堂餐厅,为集镇地区提供送餐服务。

5)送餐方式: 由助餐商将午餐送到各居民区集中点,再由各居民区招募的为老送餐员将午餐送到老人家中(部分居民选择到居民区集中点自取)。

2 、为老送餐员补贴情况

1)补贴标准:镇政府根据每个居委送餐入户的量给予区间性补贴。送餐上门入户1-3/天,每月补贴100元;4-6/天,每月补贴150元;7-9/天,每月补贴200元。

2)经费支出:经统计,2018年各居民区共招募为老送餐员7名,共送餐上门入户13378 客次,由政府补贴为老送餐员的经费总计为16100元,折算后约每客次1.2元。

二、提升举措

(一)确立为老送餐员服务模式

综合现有为老送餐员服务现状和居民区意见建议的反馈,社建办经过相关调研和意见征求,针对送餐上门入户服务,拟通过为老送餐员招募并提高为老送餐员服务补贴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 、招募为老送餐员

由各居民区进行招募,其所属社区内小于70岁、身体健康、耐心热情、有志于服务有送餐需求老人的社区居民自愿报名,经居民区同意并报备镇社建办。

2 、提升为老送餐员补贴标准

2019 年送餐上门入户服务为老送餐员补贴标准

住宅类别

电梯住宅

无电梯住宅

(一楼)

无电梯住宅

(二楼及以上)

补贴标准

5 /客次

8 /客次

其他

为老送餐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备注: 12018年为老送餐员送餐上门入户服务补贴折算后约1.2/客次;

2 、送餐上门入户服务补贴按月打卡形式发放;

 

3 、经费估算

参照2018年年末数据,预估2019年送餐入户14000客次,需20名为老送餐员,费用估算:送餐补贴8/客次*14000客次=112000元;意外险费用500//*20名为老送餐员=10000元。两项合计,预计需要经费约122000元。

(二)加大政府资金补贴力度

1 、补贴标准上,从2018年 “老人自付7.5/客,政府补贴7.5/客”拟调整为“老人自付不变,政府补贴9.5/客”,一份午餐从原来的15元提高到17元,政府补贴每客增加2元。

2 、经费增加上,按照预估送餐上门14000份计算,政府补贴费用由2018年约11万元将在2019年提升到约14万元,增加支出约3万元。

(三)加强助餐送餐服务监管

1 、加强对送餐服务商监管

对享受助餐服务老人进行随机电话回访;随机组织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对助餐点进行现场明察、暗访;居委干部、老年人主动反映机制等相关方式对助餐点后厨卫生水平、服务态度、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进行监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清退出助餐服务商行列。

2 、加强为老送餐员队伍管理

镇社建办将与各居民区一同加强对为老送餐员的关心管理,以为老送餐员属地化管理为原则,通过日常服务签到、日常监督、老年人主动反馈、准入及准出等机制加强对为老送餐员服务队伍的管理。同时关心为老送餐员服务时的安全。

3 、加强对老年人群的宣传引导

从服务质量、菜品、卫生、食材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老人用餐意见的反馈、加强与居民区的沟通,做到政府、商家、家门口服务站、老人四方面的高效对接,争取改善金桥镇为老服务工作的品质, 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老年人享受“家门口”的幸福养老,安享晚年愿望。

镇社建办

2020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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