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洋泾街道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0628
文件编号 浦洋办〔2024〕2号
发布机构 洋泾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05

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经研究决定,现将《洋泾街道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

2024117

 

(此件公开发布)

洋泾街道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洋泾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指导意见》(沪精细化办联〔202110号)、《关于做好浦东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浦建委建管〔20228号)、《关于浦东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资金预拨的通知》(浦建委物管〔202247号)、《浦东新区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资金安全指导意见》(浦建委建管〔20226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管理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3388号)等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洋泾街道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用于指导和规范洋泾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代建(参建)单位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监管、电梯后期运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实施原则

洋泾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

三、代建(参建)单位管理

(一)择优选取

由业主择优选择代建(参建)单位,重点考虑代建(参建)单位是否熟悉掌握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相关工作业绩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可重点考察其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可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等)、经营状况(查看最近年份财务报表是否有盈利)、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已建项目(可实地考察、试乘)、建筑业类资质资格(可通过“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查询)、企业及企业法人或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有重要涉诉、涉罚、失信情形(可通过“中国法律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等检索)。并参考《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二)加强引导

城建中心加强对代建(参建)单位的信息收集和背景调查等工作,特别对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隐患、企业信誉存在风险等问题的代建(参建)单位,建立“黑名单”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和业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小区业主择优选择“信用好、实力强、经验足、服务优”的代建(参建)单位。

(三)职责要求

1.代建单位对加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负首要责任。应在承担业务工作前就安全质量首要责任、履职建设程序职责、落实文明施工要求、积极做好居民协调等事项做出承诺,签订《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并将《承诺书》与《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并提交至城建中心,由城建中心向浦东新区加梯办完成加梯信息报送。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对代建单位承诺事项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从事加梯代建工作。

2.代建(参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街道不建议选择其从事本辖区范围内电梯加装代建工作:

12年内受到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

22年内有被相关管理部门约谈、通报等不良记录的;

33年内发生严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查实的造成不良社会舆论事件的。

3履行街道实施的代建(参建)单位资质报备制度,各代建(参建)单位按要求将报备资料(附件3交至城建中心备案。

、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开工信息登记、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管理。

(一)开工信息登记

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开工前应向城建中心提交开工登记手续,城建中心将开工登记信息抄送应急中心备案;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开工前向区安全质量监督站提交开工登记手续。

(二)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各代建(参建)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对加梯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同时,由城建中心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加强对加梯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各代建(参建)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对其加梯全流程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职责如下:

1在项目完成开工信息报送后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需前往施工现场进行首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开工信息报送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2督促加装电梯业主、代建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安全制度机制,落实安全投入。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抽查,在电梯加装的各个重点环节,如基础施工、轿厢安装、导轨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环节均需跟进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图施工、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内容等,并对加装电梯工程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4电梯安装完成后,督促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收集整理归档电梯竣工验收材料等。

)竣工验收管理

1参与验收的单位和部门包括:代建单位、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城建中心、应急中心、居委会、业委会、加梯楼幢业主代表、小区物业公司等。

2在电梯基础钢结构完成后,安装电梯之前,代建单位应组织参与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现场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电梯。

3加装电梯项目竣工后,代建单位应组织参与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现场验收。验收完成后代建单位提交验收备案申请,第三方监管单位重点对竣工验收报告情况、过程监督抽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竣工铭牌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代建单位报请区安全质量监督站出具监督报告,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代建单位报请城建中心出具《浦东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证明》。

、加强资金监管

(一)筹集加梯资金及监管

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为保障加梯资金安全,所在居委会承担加梯资金账户监管职责在相关银行开设加梯资金专用托管账户,为每个加梯楼幢开立单独分账户

各楼幢加梯业主应在加梯施工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存入上述账户,专款专用。

按加梯工程实施具体进度,经第三方专业监管单位和加梯业主签字认可后,可按合同约定将加梯资金分批次转付款给代建单位

(二)政府加梯补贴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由代建单位按本市及新区相关规定,向城建中心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城建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审核、拨付

“入帐先冻结、出帐凭见证”的基本方式实施加梯资金安全监管。已经划入代建单位的业主自筹资金部分,按照加梯业主与代建单位双方合同约定实行。加装电梯未建成的,代建单位应全额退还政府补贴资金至街道账户(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加强电梯加装后的运维管理

(一)电梯维保约定

为确保电梯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加梯业主需与代建单位在加梯协议中明确约定质保期限和维保年限

(二)电梯日常运行管理

积极探索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长效接管新模式。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业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各楼幢加装电梯业主在管物业服务企业签约,约定管理费用,共同制定相应维保措施,包括负责电梯的24小时应急通话、安全巡逻、能耗费代收代缴、日常保洁、应急维修等工作。

、实施与解释

1.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本意见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承诺书

3洋泾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报备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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