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街道项目库管理办法

索引号 SY-310115-2024-05088
文件编号 浦塘办〔2024〕29号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0-10

 

 为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工程项目库建设,提高工程项目立项的规划性、科学性,减少立项的盲目性、低效率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项目库是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是街道编制工程项目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项目跟踪考核的重要抓手。其主要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二条 适用范围:项目估算在10万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预算列支包括但不限于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其他资金等。

 工程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如重大项目、特色项目、常规项目

 项目库由项目办统一管理根据预算情况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办对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绩效导向。

第五条 严格把控项目入库程序、项目质量坚持预算严肃性原则资金跟着项目走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第六条 项目办定期对项目库进行补充、清理、调整、完善,当年预算安排不足或未安排预算的项目,可滚动纳入次年项目库

二、项目库设立与管理

第七条 根据预算资金的安排,结合街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依次确定申报项目

(一)项目申报部门根据项目办的安排定期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时应同步做好民意征询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项目初审。项目办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主任办公会、党工委审议。

(三)项目入库(储备项目库)项目办将审议通过的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并将纳入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反馈各部门。

(四)项目深化部门对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的项目进行初步报价并编制项目概算、设计方案等,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项目办汇总

核实估算。对已完成项目深化的项目,由项目办委托代建单位核实项目估算,如有需要也可安排前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审价。

项目入库(执行项目库)由项目办汇总代建单位核实的项目报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纳入执行项目库管理。

预算安排根据街道预算安排情况,优先安排执行项目库项目预算,对于预算安排不足或未安排预算的项目,优先纳入次年预算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实施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情况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达到预定目标。已纳入项目库但不再继续实施或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以及因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等有特殊要求的新增项目由部门提交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调整。

、附则

 本办法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日

 

相关链接:《塘桥街道项目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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