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工程项目库建设,提高工程项目立项的规划性、科学性,减少立项的盲目性、低效率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项目库是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是街道编制工程项目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项目跟踪考核的重要抓手。其主要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二条 适用范围:项目估算在10万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预算列支包括但不限于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其他资金等。
第三条 工程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如重大项目、特色项目、常规项目等。
第四条 项目库由项目办统一管理,根据预算情况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办对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绩效导向。
第五条 严格把控项目入库程序、项目质量,坚持“预算严肃性原则”,资金跟着项目走,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
第六条 项目办定期对项目库进行补充、清理、调整、完善,当年预算安排不足或未安排预算的项目,可滚动纳入次年项目库。
二、项目库设立与管理
第七条 根据预算资金的安排,结合街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依次确定申报项目。
(一)项目申报。部门根据项目办的安排定期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时应同步做好民意征询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项目初审。项目办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
(三)项目入库(储备项目库)。项目办将审议通过的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并将纳入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反馈各部门。
(四)项目深化。各部门对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的项目进行初步报价并编制项目概算、设计方案等,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项目办汇总。
(五)核实估算。对已完成项目深化的项目,由项目办委托代建单位核实项目估算,如有需要也可安排前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审价。
(六)项目入库(执行项目库)。由项目办汇总代建单位核实的项目,报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纳入执行项目库管理。
(七)预算安排。根据街道预算安排情况,优先安排执行项目库项目预算,对于预算安排不足或未安排预算的项目,优先纳入次年预算。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 项目实施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情况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达到预定目标。已纳入项目库但不再继续实施或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以及因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等有特殊要求的新增项目,由部门提交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调整。
四、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日
相关链接:《塘桥街道项目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