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374 |
文件编号 | 浦曹府〔2024〕67号 |
发布机构 | 曹路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6-04 |
浦曹府〔2024〕67号
关于印发《2024年曹路镇乡村治理
积分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办、各村:
现将《2024年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曹路镇乡村治理
积分制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聚焦引领区和大都市乡村治理目标定位,不断强化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培育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典型,现就深入推进2024年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村民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新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范围
对曹路镇镇域内行政村全面推广
三、实施目标
在23年全覆盖推进的情况下,24年深入推进26个行政村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宣传培训、评分兑换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乡村振兴办和经发办为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主要指导部门,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培训、考核监督、资金保障等工作;经发办负责建立工作指南、评分标准和各部门互动互通等工作。
(二)各村为具体实施部门,在乡村振兴办、经发办的指导下,完成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办法制定,实现一村一办法。同时,开展积分制工作的宣传推广、志愿者培训、积分系统使用、积分评定、积分兑换、相关公示等工作。
(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积分评定中所涉及的条线内容进行复核。
五、评分办法
详见附件1
六、积分保障
按照评分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积分评定,在4月和10月各实施一次积分兑换。在积分兑换上,以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一方面利用积分系统,打造积分商城,将本土农产品(龙珠番茄、彩色番茄、大米、草莓、西瓜等)、云南土特产(香水柠檬、巍山本地山核桃油等)、新疆农产品(苹果、葡萄、奶枣等)融入其中,由村民选购心仪农特产品。另一方面,将年度积分排名前10%以上者作为优先推荐评优(如最美党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和文化配送服务的选取对象。兑换奖励所产生的资金由镇、村两级按9:1的比例承担。各村应设立积分制资金专账,用于核算镇、村财政资金拨付的收支情况。
七、监督考核
一方面,各村形成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主要成员的积分制审核委员会,对积分制工作的评定、兑换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将积分制工作纳入对村绩效考核,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村,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对成为区级以上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村,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通过对积分制工作的考核监督,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扩大村民参与力度,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
附件:1.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办法(2014年)
附件:2.曹路镇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标准
附件:3.XXX村乡村治理积分制家庭户信息汇总表
浦东新区曹路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