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执行《浦东新区工业体系产能潜力调查》的复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874 |
文件编号 | 沪浦统审〔2024〕3号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5-29 |
关于同意执行《浦东新区工业体系
产能潜力调查》的复函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开展《浦东新区工业体系产能潜力调查》的函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委执行《2024年浦东新区工业体系产能潜力调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在表式右上角标明:
表 号:自定
制表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批准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统计局
批准文号:沪浦统审〔2024〕3号
有效期至:2024年8月
二、请按审批后的表式、内容印发,并在收到此函的10个工作日内将正式印发的表式和附件抄送我局。
三、实施期间调查方案如有调整,须报我局重新办理审批。
特此函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统计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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