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大团镇2023-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2457 |
文件编号 | 团府〔2023〕20号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浦东新区大团镇2023-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浦东新区大团镇2023-2024年
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全国爱委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关于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通知》(沪爱卫会〔2023〕1号)并结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2版),要求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持续推动健康上海建设与爱国卫生运动有机融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建为民”理念,以优化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市民健康素养为抓手,突出重点、营造亮点、把握节点,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坚持条块结合,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与措施,将创建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整改措施,使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对迎检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突出问题,将大团建设成一个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国家卫生镇。
二、创建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2版)要求,将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到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制定卫生创建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以及健康促进工作,创造美好市容环境卫生及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大团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大团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总)支部书记任成员,协调、指导并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创建办,负责日常创建和有关协调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间
为了保证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有序推进,整个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健全国家卫生镇创建组织网络,建立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办,全面部署和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2.制定《浦东新区大团镇2023-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并召开全镇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落实各单位、部门、村居的责任分工。
3.在全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及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制作折页、横幅等宣传品,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发动全镇居民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2版),认真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推进整改落实。
2.利用户外广告、道旗、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使创卫宣传工作贯穿始终。
3.全面开展环境卫生设施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市容环境硬件设施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制作创建国家卫生镇宣传短片和资料汇编,收集并撰写工作信息,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4.镇创建办、社发办担负指导、协调及督查等职责,按照迎检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前往现场进行督导,针对尚未达标项目进行反馈,并要求村居、成员单位进行相应整改。各部门、单位、村居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创卫工作常抓不懈。
5.做好创建工作中各项指标的查漏补缺,边整改边巩固,杜绝出现新问题,将整改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
(三)创评迎检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查遗补漏,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继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巩固措施,全力迎接全国爱卫办抽查,确保国家卫生镇创建成功。
五、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大团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镇创建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相应建立创建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创建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确保完成创建工作要求。
(二)广泛宣传,提升素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创建宣传氛围;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和增强文明意识,养成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习惯,形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村居民家中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加大经费投入,建设、修缮和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坚持“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及时整治乱停乱放、建筑装潢垃圾的乱堆放等问题;完善道路、污水纳管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强道路维修保养;分期分批组织“四小”、“十乱”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巩固生态绿色殡葬改革成果,坚持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强化考核机制;注重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环境卫生宣传、环境卫生整治、除害防病等公益活动;结合“三五”行动:每月5日“行业亮灯日”、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每月25日“破题攻坚日”、“周四义务劳动日活动”、“爱国卫生月”活动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与乡村振兴、文明城区、美丽庭院、美丽家园等工作有机结合,共同开展各类特色主题活动。
(五)建立制度,确保实效。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巡查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各种问题;建立监督制度,成立现场督查组,分片区进行明察暗访,提出整改意见;建立考核制度,将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单位、各村居委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大团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千分制)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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