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万祥镇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548
文件编号 浦万府规〔2025〕1号
发布机构 万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14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决定对《万祥镇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浦万府规〔2023〕4号)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中的“规划资源局第六管理所主要负责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宅基地资料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予以删除。

       二、将第十七条中的“土地所”修改为“城建中心”。

       本文件自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相关稿件: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