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行镇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试行)
索引号 | SY-310115-2022-68649 | 发布机构 | 高行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08-12-17 |
高行镇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试 行)
近年来,随着高行镇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5.74平方公里楔型绿地全面启动,高行镇8个村40个生产队村民全面动迁,来沪人员导入剧增和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凸现,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造成计划生育任务的复杂艰巨与缺失有效抓手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力度,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现就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加强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属地管理、依法管理为原则,以房屋租赁为抓手,以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为管理服务范围,依托基层社区,整合多方资源,实行分层管理,形成“条线指导协调,社区综合管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从加强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出发,更新服务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实行“以房管人”,整合多部门、多条线资源和力量,调动多方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面,统筹管理,形成齐抓共管人口与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将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序管理轨道。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探索,努力形成“以房管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1、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主要负责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等知识宣传;组织流动人口集中执法检查;对全镇流动人口聚集地滚动式、地毯式排查、监督、检查;负责孕产妇管理与服务,孕妇信息通报等,切实加大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2、各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小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任担任组长,计生干部、综治干部、外口协管员(村计生宣传员)等为组员。发挥志愿者、房屋出租户等工作力量,探索推进“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工作。
(二)明确职责,努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局面。
1、镇计生办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站:
(1)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的全面推进,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确保计划生育 “以房管人”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地开展;
(2)负责对计生干部、计生宣传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政策、明确职责、增强服务意识;
(3)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4)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
(5)负责对“以房管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工作检查、考核,年终对确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兑现奖励。
2、村、居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小组:
(1)各村居委定期召开计生工作小组会议,商量研究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计生工作小组人员各司其职,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各项主要指标达标。
(3)重点关注辖区内人户分离的对象,经常联系,了解情况,有计划外生育苗子的对象,要保持经常性联系,宣传政策,掌握动态,做好思想工作。
(4)充分调动居民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管理的积极性,辖区内严禁非法行医者、非法食品加工者,对有不良表现的房东进行举报。
3、计生干部:
(1)督促房东签定租赁责任书,对辖区内出租户下发《高行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房屋出租人告知书》;
(2)告知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联系卡》等有关来沪人员的办事流程,对来沪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定期验证,督促到指定地点孕检;
(3)户籍和来沪育龄妇女信息登记及时、正确,掌握育龄妇女怀孕情况,为来沪孕妇及时办理《生育联系卡》;
(4)落实好“彩虹计划”;
(5)知情选择避孕药具,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6)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重要宣传期,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
4、外口协管员(村计生宣传员):
(1)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来沪育龄妇女信息的采集;
(2)协助计生干部下发《高行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房屋出租人告知书》,协助督促房东签定租赁责任书;
(3)在办理好居住证的同时,协助计生干部对来沪育龄妇女定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负责对房东定期巡回走访,经常联系,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信息收集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房屋出租人(房东):
(1)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严禁群租现象发生,检查来沪房客居住证,无居住证的督促到村委综治站办理。
(2)向租赁房客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发现计划外生育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村、居委计生干部汇报,并积极配合做 好工作;
(3)学习并遵守镇计生办下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房屋出租人告知书》,与房客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
(4)真实了解房客的基本情况,查看来沪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婚育证明的告知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发现怀孕妇女,要其出示户籍所在地准生证。
(三)考评结合,努力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激励机制。
1、考核原则。突出重点,重在激励,力求公平,实行公开,体现全面性。
2、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互评相结合的办法,鼓励争先,形成竞争机制。具体考核指标见附页。
3、奖励方法
(1)村、居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小组:由高行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站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优良、良好,由镇计生办兑现奖励经费。发生计划外生育现象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年终评选。
(2)计生干部、外口协管员、计生宣传员:由镇计生办根据各自完成指标情况和工作实绩,兑现奖励经费。
(3)房屋出租人(房东):年终各村、居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小组在对本辖区内房东考评、推荐计划生育“五好”房东的基础上,由镇计生办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进行表彰,并由镇计生办兑现奖励经费。年内房东或房客发生计划外生育现象、群租现象、非法行医现象和非法食品加工点等不良表现的,不得参与计划生育“五好”房东评选。
(4)奖励标准:
①村、居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小组:根据考核结果,91分以上(含91分)为优秀工作小组,奖励5000元;86-90分为优良工作小组,奖励4000元;80-85分为良好工作小组,奖励3000元。
②计生干部:
a.户籍和来沪育龄妇女信息健全,及时掌握动态,根据实有登记在册人数奖励;
b.“平产分娩”、“女孩住院保险”按指标完成奖励10元/例;
c.按规定办理《生育联系卡》奖励10元/张;
d.督促来沪育龄妇女到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成功奖励10元/张;
e.计划外怀孕终止妊娠奖励200——500元/例。
③外口协管员(村计生宣传员):
a.积极有效协助计生干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与服务,年终评选优秀、优良、合格外口协管员(计生宣传员),奖励500——1000元/人;
b.督促来沪育龄妇女到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成功奖励10元/张。
④房屋出租人(房东):以房客基本情况掌握好、计划生育协议签定好、房客动态信息了解好、婚育证明定期验证好、房客困难热情帮助好为标准,年终评选计划生育“五好”房东,被评选为计划生育“五好”房东的给予500元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强化党政负责人亲自抓,行政负责人分管负责的责任意识,发挥计生工作小组的力量,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协调本单位各方力量做好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计生管理和服务。
2、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来沪人员和人户分离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重要纪念日,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来沪人员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和来沪人员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倡导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公民自觉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3、依托有效抓手,真正实现“以房管人”管理新模式。以“流动的人口,流不走的房屋”为切入点,抓住来沪人员“居住地”做文章,充分发挥计生网络和出租房东的作用,及时掌握信息,落实管理服务,做到“以静制动,动静结合”,解决因来沪人员频繁流动带来的底数摸清难、管理落实难、服务到位难等问题。
五、本意见自2009年1月起试行,试行2年。
附:1、《高行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房屋出租人告知书》
2.《高行镇房屋租赁户计划生育责任书》
3、高行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考核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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