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 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257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4〕309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06 |
浦东新区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上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总体方案》及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安排》相关精神,拟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新镇于2024年5月13日上报《关于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请示》(浦川新府〔2024〕31号),新区水务局于2024年5月24日下达《关于同意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浦水务〔2024〕63号),为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河湖水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监管、生态修复等水平,我镇结合实际情况,拟实施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具体如下:
一、实施依据
根据《上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总体方案》、《浦东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利规划(2020~2035)》以及区委、区府的工作部署,将川沙新镇建设成为“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
二、实施范围
本次治理单元为七星村、其成村、鹿溪村、果园村及连民村等5个村(除连民村外,其余均为保留村区域),总面积11.65km2。涉及河道共计148条段,河道中心总长度为46464m。
三、主要内容
本次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护岸建设、水系沟通、水生态修复、绿化节点及其它附属等工程。其中:河道疏浚土方132594.59m3,新建护岸总长度16478m,人行桥1座,新建箱涵7座,新建管涵12座,水生态修复124363m2等。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为Ⅲ等工程,镇级河道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村级河道主要水工建筑物为4级,围堰等临时水工建筑物为5级。
(二)除涝标准
根据上海市《治涝标准》(DB31/1121-2018),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1.1mm。
(三)抗震标准
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的有关条文判别:本场地属滨海平原地貌,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所属的抗震设计分组为第二组,地基土属软弱土,场地类别为Ⅳ类。
(四)建筑物防洪高程的确定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3、4级建筑物在允许越浪情况下其堤防的安全超高值不得小于0.4m和0.3m,本次按允许越浪情况考虑,设计高水位为3.75m,则3、4级主要建筑物设计堤顶高程应为4.15m和4.05m,并结合现状地面高程共同确定。
(五)水质标准
按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水质评价,川沙新镇小流域区域水质指标值为Ⅳ类及以上。
(六)绿化标准
绿化设计按照《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实施。
(七)底泥消纳处置
底泥检测和处置根据《上海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五、实施周期
项目拟实施时间:2025年开工,年内完工。
六、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出资,工程总投资为8763.8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占比85%,即7449.2725万元;镇级资金占比15%,即1314.5775万元。
特此请示。
附件:川沙新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资金明细表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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