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蔡镇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0283
文件编号 浦北府〔2022〕83号
发布机构 北蔡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2-26

浦北府〔202283               

 

 

关于印发《北蔡镇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职能办公室、事业单位,各村(工作站)、居民区,各直属公司,相关单位:

《北蔡镇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20221226

(此件主动公开

北蔡镇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全力稳控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2022年浦东新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镇决定自2022121日起至2023331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新区实施方案“70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各类城市风险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镇长、镇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海涛同志为组长,六个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组员的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承担。

各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本小组、本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照新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及职责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落实,扎实开展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专项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共性内容个性内容两个方面。

共性内容方面主要包括:检查各单位是否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沪安委会[2022]6号)、《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工作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浦安委会[2022]3号)系列工作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否按照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八个巩固提升,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水平;党委政府是否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把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个性内容方面主要包括:立足冬春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对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涉及城市重大安全风险、安全运行的重要行业领域都要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实现全覆盖整治。相关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一)消防安全领域:重点组织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农村自建出租房等火灾高危单位,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三合一、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消防检查,依法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即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要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年底前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全覆盖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由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二)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处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让行等问题,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等易致祸违法行为,严防因乱致祸风险。持续排查内河水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强化内河港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对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等加强安全检查,狠抓运营安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涉及化工项目企业安全风险,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处置等全环节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化操作人员操作不熟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防护措施。由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四)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打击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违法零售店(点)情况等。由属地派出所牵头负责。

(五)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格灾害天气施工管理,大风预警等期间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加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由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六)特种设备领域: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以及油气输送管道、液化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未定期监督检验和维护保养、应急预案不完善、隐患排查不深入、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

(七)工贸领域: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整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和隐患情况等。全面消除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工贸企业防爆措施不符合要求、安全距离不足,未设置浓度监测报警控制、静电消除、温度检测等安全装置,禁忌危化品混存混放等安全隐患;整治未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问题。由企业商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四大直属公司配合。

(八)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排查四超(超员、超量、超时、

超产)、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等。由属地派出所牵头负责。

(九)城镇燃气领域:盯紧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完善辖区住户、燃气用户等基础信息管理,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钢瓶溯源系统,排查及整改燃气用户用气隐患。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切实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等。由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队牵头,各村(居)委协同开展。

(十)油气管道领域:排查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情况。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油气管道巡护值守制度、定期检维修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落实。由城管中队牵头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领域:重点排查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以及重点环保设施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由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二)绿化市容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对园林绿化工程、公园、风景名胜区、建筑垃圾、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等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由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十三)民防工程领域:开展在建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民防工程安全问题隐患。由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负责。由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

(十四)房屋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房屋使用、住宅修缮改造工程、征收拆房、物业管理、旧区改造、房屋租赁等相关安全隐患。开展房屋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建筑玻璃幕墙、外墙外保温系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等。由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配合。

(十五)水务领域:强化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排查水利、供排水等水务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在建工程安全隐患。严格水利、供水、排水行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给排水管网安全治理。由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六)气象领域:重点排查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雷电防护设施安全问题隐患,指导做好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等。由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七)其他领域:商务、卫健、教育、民宗、民政、国资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全面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城管中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绿化管理、林业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城镇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

四、排查整治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为期4个月,自2022121日开始至20233月底结束。期间,将企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属地政府深入排查、区安委办综合督查等工作贯穿专项排查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个上账,拉出清单,全面掌握各类城市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情况。

(一)企业单位全面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专项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认真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对排查出来的所有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闭环销号管理,每月至少通报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至安委会办公室。符合条件的重大隐患及时挂牌督办。要结合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推进本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确保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三)属地政府深入排查。六个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集中曝光一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通报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确保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四)区安委办综合督查。区安委办将会同各专委办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各直属企业、各街镇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综合巡查督查,并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跟踪督导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相关工作情况将专报区领导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系列整治任务,细化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分析研判、精心组织,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方案,抓紧梳理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建立清单,明确责任。

(二)强化协同联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专项排查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重要时段安全监管相结合,与敏感时期安全监管相结合,与季节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协同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牵头单位既要负责排查本行业领域隐患问题,同时负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做好收集、汇总、统计、上报、通报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各相关配合单位要依据职责职能配合好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三)突出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企业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特别是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承包发包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保障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强化工作纪律。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注重检查实效,严防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五)严格上报隐患。要全面做好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清单拉得出、任务派得下、责任全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个上报,确保即查即改、迅速闭环。请各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自2022121日起,于每周三下班前通过内网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北蔡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小组、各部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隐患及时通过内网报送隐患情况表(附件2),一隐患一表,发现即报,不分时限。村(居)委发现的隐患报至三个社区党委,由社区党委统筹报送至镇安委办。附件2表内所列要素详尽描述,以便安委会办公室上报浦东新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上账管理系统2023315日前各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龚静瑜,联系电话:6882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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