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7-13 |
关于深入推进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及上海和浦东新区有关落实方案,进一步深化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引领区建设,结合浦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全面落实国家以及上海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引领区建设,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进一步顺应当前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城市功能提升,推动主业升级、新业拓展,加快开发模式转型、经营机制优化、监管方式转变,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竞争力,在服务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中更好发挥国资国企引领带动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党建引领,提升党建质量,按照“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成企业发展优势,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坚持转型引领,服务区域发展。对接新区战略,优化拓展国资布局,加大投资力度,做强优势主业,培育发展新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生态打造,创新产业培育机制,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赛道,提升园区产业生态组织服务能力。聚焦城市功能提升,承接打造国家战略功能平台,增强规划、建设、招商、运维等全周期城市开发综合运营能级,提高居民公共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能力。
坚持市场导向,实施分类改革。遵循市场化、契约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和市场规则有机衔接,注重改革风险防控,依法依规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企业分类改革,市场竞争类企业以提升企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率先全面落实市场化改革各项举措。功能开发类企业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开发、战略任务和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坚持以市场化的方式做功能,兼顾经济效益,注重可持续发展。公共服务类企业以保障基本民生和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成本控制,高效率提供服务产品。
坚持系统集成,注重综合施策。聚焦顶层设计,强化国资国企改革与区域开发管理体制机制、财政事权管理体制、干部人才管理制度等领域改革协同联动,构建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高效利用引领区建设所赋予的各类“政策包”和“工具箱”,打好改革“组合拳”和发展“立体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国资国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
(三)主要目标
经过3—5年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成效显著,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升级,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明显提高,国资国企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
——国有资产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达到“万亿、千亿、百亿”能级,净资产收益率等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培育形成各1—2家卓越型园区开发企业、一流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以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投资集团、国有创投集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和民生服务企业。
——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坚持以上市为导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控制1家以上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市值倍增,进一步提升资产证券化率。
——国有创投发展和投招联动取得新突破。引领区产业母基金和科创母基金协同发力,形成600亿规模的主动管理型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形成2000亿以上的产业基金群,积极发挥资本育商招商作用,提升国资国企服务战略招商能级。
二、重点举措
(一)推动国资布局优化调整,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做强提升优势主业。聚焦主责主业,梳理优化主业清单,推动资源向优势主业集中,提升主业能级,做强主业核心竞争力。城市开发运营进一步体现产城融合、绿色低碳、数字智慧的示范引领和标杆效应,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的一流城市开发运营综合服务商。园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能力,打造卓越型园区开发企业和产业生态组织商。支持公共服务类企业进一步提升居民公共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能力,争当行业标杆。
2、拓展布局新兴产业。对接新区产业战略,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领域进军,抢占产业新赛道,布局“专精特新”企业,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产业投资集团,培育壮大产业类企业。依托直接投资和基金投资的组合优势,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产业发展上的牵引作用,合理提高直接投资比重,形成参股股东、重要股东、主要股东、控股股东等多元化梯度式直投体系。
3、整合优化国资资源。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研究制定国资资源分步整合重组方案,实施开放性内外部资源整合,推动企业间上下游垂直整合、同类业务专业化横向整合,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能级水平。加大金融板块培育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整合文体旅资源,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文体旅产业板块。整合打造数字产业平台公司,赋能数字产业,服务新区数字化转型。整合资源,在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培育形成工程建设全产业链的平台公司。围绕农产品从田头到桌头的产业链与服务链,推进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组团。
4、增强产业招商能力。加大金色中环、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投入和招商力度。积极参与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数据交易、专业贸易等功能性平台建设,做优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加快优质产业空间载体建设,推动存量产业空间提质增效,提升专业化运营服务能力,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招商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战略招商,通过股权合作、定制物业、先租后售等多种模式以及创新“产业+基地+基金”、“房东+股东”等投招联动方式,培育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
5、深化市场化合作机制。创新国资合作模式,搭建浦东国资系统协同平台,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国有企业合作投资、合作开发、合作招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区域开发建设品质。加强央地合作、市区合作,探索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具备原创技术策源、现代产业链链长功能的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示范基地。总结与市场头部企业合作开发运营经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区域开发,形成开发建设、城市运维、民生服务等领域供给主体多元化体系。
(二)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发展
6、培育新上市公司。坚持以上市为导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上市资源后备库管理,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整合、并购、分拆等形式,在环保、贸易、物流、物业管理、商业零售、商务咨询、生产制造等竞争性领域培育优质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控股1家以上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国资国企资产证券化水平。
7、推动上市公司“二次混改”。支持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保持控制力的基础上,引入持股占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发展。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推动有条件的集团公司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重要组织形式和资本运营的重要载体。
8、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以价值创造、价值经营、价值实现为导向,建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功能,在不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条件下,授权管理运营,联动开展定增、回购等多种方式的市值管理。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探索开展B股转A股、H股。
9、优化非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竞争类企业,通过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内外部市场化整合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发挥各类资本优势,创新管理方式,激发企业活力动力。支持国有企业结合战略招商目标,通过投资参股、反向混改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在文化等特定领域探索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在充分竞争领域,探索将部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
10、稳妥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条件的企业开展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试点。在总结过往员工持股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政策配套,规范改革流程,形成价值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员工持股比例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投类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适度放宽单一员工持股比例限制。
(三)深化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11、稳慎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以及具备充分市场竞争条件的若干二层面企业中,探索开展经营班子整体试点职业经理人。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选聘退出、契约管理、考核评价、薪酬制度及监督管理的全周期管理体系。
12、建立高效灵活的市场化管理机制。深入推动“三能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在区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管理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契约管理转变,提高市场化管理程度。塑造雇主品牌,打造联动招聘工作平台,提升企业人才吸引力。
13、优化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分类管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选择控股上市公司试点工资总额单独联动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权董事会工资总额清算权,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对市场化激励人员、国有创投企业的薪酬实行单列,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对创新型初创期企业、科创类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周期管理。建立健全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绩效贡献等紧密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合理拉开员工收入差距。
14、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市场化充分竞争、骨干员工人力资本价值凸显的企业,探索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项目跟投、中长期业绩奖金、经济增加值EVA分享等多种长效激励方式,超目标奖励金额不计入下一年工资总额基数。对科创类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可作为激励对象。根据企业实际,通过荣誉表彰、项目奖励、专项奖励等多种形式,激发员工创新创造价值。
15、深化国有创投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国有创投类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机制,在人员管理、薪酬激励、跟投机制、资产评估授权、项目超额收益分成等方面实施综合试点,积极打造与科创中心定位相匹配的国有创投知名企业。纳入跟投机制试点的企业可参照市场规则采用估值报告,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及价格进行项目退出。
(四)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6、构建高质量发展考核机制。根据企业所属类别、经营目标、功能任务等因素,构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统一、业绩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聚焦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企业转型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净资产收益率、项目投资、物业空置率、市值管理、转型指标等方面考核。优化考核主体,加强统筹平衡,提升考核效能。推广360考核,体现终点即起点,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17、深入开展对标先进行动。全面开展对标提升专项行动,学习全国全市行业头部优秀企业,对标形成任务清单和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切实将对标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效,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级水平。开展“三个标杆”活动,选树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标杆项目、标杆模式,打造浦东国资标准。
18、实施浦东国资品牌行动。用好“浦东”字号,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国资品牌,规范品牌的资产评估、流转和授权行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品牌建设投入长效机制、运营管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不断优化和提升品牌质量。打造浦东国资品牌集群,持续加强陆家嘴、张江、金桥、外高桥等传统大型开发区品牌影响力,着力提升集成电路、5G通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机器人谷等特色产业园区品牌知名度与招引力,在国有创投、物业服务、物流管理、商务咨询、商业零售、酒店管理、城市运维等领域,选树培育打造20个以上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国资核心品牌。
19、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在保持核心资产增长的前提下,核心资产处置实施分类管理、预算管理和备案制,构建增量资产培育打造、存量资产更新盘活的资产处置机制,更好服务战略招商。平衡物业资产与现金资产持有比例,支持企业通过REITs、CMBS、专项基金等方式开展融资创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0、立法引领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推动浦东国资监管立法,将国资监管履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法规方式固化下来,对政策法规原则性规定和空白领域进一步具体化。对以园区开发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探索实施更为精准的行业分类,其生产建设的工业、商业以及研发类等非住宅类房产视同产品进行管理。
(五)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21、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实施清单管理与条件管理,对董事会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风险管控有效的国有企业,在投资管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评估管理、薪酬分配等主要领域开展分类授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风险防控,开展过程跟踪评估,形成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
22、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准确把握国资监管“管资本”的职责定位,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企业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以投入资本为纽带、以公司章程为载体,强化以股东身份和市场化方式监管运营国有资本,向战略型股东、高效型股东、服务型股东转变。全面推进数字国资建设,持续加强资产、资金、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接上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形成上下联动的数字监管格局。
23、加强企业内控建设和外部监管协同。建立国有企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清单,探索设立总审计师制度,推动企业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监督,纪检监察、监事会、内部审计、内控、风控协同联动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国资、巡察、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管合力,构建企业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督双闭环。
(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24、加强国企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监督相融合,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同步推进,规范国资健康运营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企业内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力量配备,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发挥区域党建联建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持续深化产业链党建和项目型党建。深入开展“一企一品”党建品牌创建,重点培树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
25、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党委前置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探索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转任专职外部董事,配齐建强外部董事占多数,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规模适中、专业互补的董事会。探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加强监事会建设,完善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专职外部董事管理配套制度。
26、加强企业家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建立完善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体现国资国企特点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与管理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家队伍发展壮大。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培育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畅通不同序列职业发展路径。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实施优秀企业领导人员、中青年干部、青年英才三大培训计划。强化市区国资国企联动,打造“国资骐骥”计划浦东样板。
三、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市区国资国企改革联动机制,承接做好市国资国企助力浦东打造引领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衔接做好浦东新区综改试点,支持国有企业在引领区政策试点上先行先试。
(二)强化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形成资本金注入、区域经济贡献分享、公共产品专项扶持等保障机制,赋能企业更好服务新区战略,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国有企业,要细化任务举措,强化时间节点,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
(三)营造改革氛围
抢抓浦东国资立法机遇,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国有创投类企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和内控到位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项目综合核算机制,对单个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容错。加大宣传力度,深挖改革亮点,复制推广创新成果,营造典型引路、比学赶超、整体提升的浓厚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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