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3477
文件编号 浦卫〔2024〕32号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6-08

浦东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卫中管〔2023〕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区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为重要依托,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级,建立健全人才供给、培养及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25年,以区域内市级三级中医医院及区属公立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等为组成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中医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医药服务更加规范,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治未病理念与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疾病康复、老年护理、医养结合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全面融入区域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生活,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城市建设的贡献度稳步上升

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九个“全覆盖”:

——区属公立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全覆盖,100%的区属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公立综合医院中医科全覆盖,100%的区属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全覆盖,100%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中医科全覆盖,100%的区属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馆,在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内涵要求;

——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全覆盖,100%的家庭医生团队均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

——社区中医药优质服务提供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个中医优势专病(专科)门诊。全区打造不少于4个市级社区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品牌,建成不少于13家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基层中医药人员配备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中医类别医师,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1个及以上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和中医药健康素养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发挥公立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层谋划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推进区内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为中医药特色鲜明的服务型、应用型中医医院,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内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有效承担区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做强做实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浦东新区中医医院、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争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区属公立综合医院和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置中医科。以推动中医优质资源向南汇新城导入为切入点,优化郊区中医医疗资源布局。支持打造集高品质医疗、名中医学术思想研究、传承带教等于一体的“名中医中心”。

2.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在现有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中医馆内涵建设,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中医综合服务区与社区康复中心融合发展。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中医馆能力提升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场地、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和中医文化角的配置,开展“中医阁”建设,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0%的村卫生室规范设置中医阁。依托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不少于13家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居民提供“最后一公里”的中医优质服务,打造居民家门口的中医名片。

3.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和品牌化发展。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开展协议合作。保障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名老中医举办诊所,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参与医联体建设和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多方协同管理新模式。

专栏1  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区属中医医院建设:区属公立中医医院打造为中医药特色鲜明的服务型、应用型中医医院,充分发挥其区域中医药服务枢纽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供给,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馆,强化全专结合,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提升。

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场地、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的配置,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0%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创建一批市级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4.加强区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区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鼓励创建市级和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强区属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急诊等临床薄弱领域和科室建设,强化院感防控管理,提高区属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实施医疗机构中医六大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中医设施设备、中医诊疗科目、中医药人员配置、中医诊疗技术、中医药人文核心价值的相关标准并推广实施。

研究制定研究型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研究型学科建设标准,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1个高水平研究型医院、1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若干研究型学科创建。

5.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支持海派中医流派、区级及以上名中医入驻社区,提供富有特色的中医药服务,社区成为中医发展主阵地。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不低于35%,中药饮片处方占总处方比例达到8%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不低于12%。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到202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供不少于8类20项中医诊疗技术、开设中医特色专病(专科),鼓励在基层开设名中医工作室(站),打造不少于4个市级社区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品牌。

加强中医全科服务建设。创建区域一体化的由中医全科诊区、中医综合治疗区、辅助功能区(挂号收费、中药房)组成的新型中医全科综合服务区。建立特色优势病种的中医全科服务临床路径与诊疗方案,使病人在中医综合服务区完成疾病诊断、中医内服加外治综合治疗、中医康复、健康宣教等综合医疗服务的全过程。通过建设,在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以中医全科为主,兼顾中医专病专科的“全专结合”中医全科诊疗服务。

做实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提供,原则上每个家庭医生团队均配置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全覆盖,100%的家庭医生团队均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强化中医药在重大传染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综合干预措施的应用。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中,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签约服务。

6.加强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在区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打造具有技术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力强的中医高水平重点学科;实施中医医师“一人一专病,一人一技术”计划,每名中医医师根据临床经验和特色,选定个人专属中医诊疗服务技术,医疗机构通过开展院内统筹、课题支撑、量化评优、绩效奖惩等措施,有序提升中医医师特色技术的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

7.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鼓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西医结合举院发展,建设不少于2个区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3个中西医结合旗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若干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多学科协作诊疗(MDT)模式,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协作诊疗(MDT)模式,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非中医临床科室实施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广应用中药协定方。推进综合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到中医科以外科室执业,加强中西医协同诊疗。建立健全院级及区级报备、上报、考核、通报机制;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

8.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浦东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通过浦东新区“治未病”工作的改革创新,开展“治未病”学科建设,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治未病”诊疗服务规范,内容涵盖临床各科的“治未病”特色优势病种,建立健全“治未病”服务流程,推进形成一门以“治未病”理论为指导,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及药食调膳为主要措施的新兴中医二级临床学科。

鼓励中医医师按照《上海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康复服务执业管理规定》开展康复服务。将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融入家庭医生制,为签约居民提供持续性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以建设浦东新区24家“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单位起步,整合以智能康复设备等为标志的现代康复技术与中西医康复治疗技术,打造一批各具康复特色专长的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护理机构合作,研究中医养老康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并实施,建立健全适宜的可持续运营模式。到2025年,区属中医医院均设置老年病科、康复科或中医康复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和康复中心融合发展,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均能提供社区中医康复服务。

9.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浦东新区中医预防保健项目服务内涵,加强浦东新区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储备项目研究,研究制定孕产妇中医药保健、学生近视中西医结合防治、老年人轻度认知障碍中医药防治等中医治未病方案,有序替换、扩充现有中医预防保健项目。有序推进国家“首批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区”及“首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各项工作。持续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两项国家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和指导,围绕儿童、老年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专栏2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区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区级中医医院建成不少于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提升肺病、脑病、心病、骨伤、皮科、肿瘤等专科专病能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能力建设:中药饮片处方占总处方比例不低于8%,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不低于12%;打造不少于4个市级社区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品牌。

提升基层中医药康复能力:完善区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加强中医康复技术培训和推广。

区属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区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等科室建设,提升区级中医医院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救治能力。

(三)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0.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强化中医全科医师引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全科类医师“提前签约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服务。推进基层优秀人才能力提升,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基层中医药骨干培训、进修学习、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打造阶梯式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浦东名中医、中医领先人才、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学科带头人、中医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社区名中医、社区适宜人才等。

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中医师承教育体系,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开展全国名老中医、上海市名中医、浦东新区名中医等各级各类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完善师承教育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逐步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开展三轮“浦东名中医工作室建设”、两轮“浦东新区社区名中医建设”;设立市区联动的名中医培养机制,引进市级名中医在浦东建立工作室,开展传承带教;引入11个市级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在浦东建立工作室,建立健全师承教育补偿激励机制。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开设浦东新区西学中专班,合格人员可按照《上海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执业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服务。建设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和协同基地,开展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社区非中医类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

11.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支持市级及以上名中医在浦东新区建立工作室(站),强化海派中医流派传承浦东工作室建设,推进名中医、流派主要传承人下沉基层。制定浦东新区基层中医药人员配置标准,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流动途径,推进医联体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联合体人员双聘机制,持续引导优质中医资源柔性流动,培养一批全专结合型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鼓励中医临床人才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到 2025年,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79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 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专栏3 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

开展中医骨干人员柔性流动:畅通区域中医医联体内各单位间中医药人员流动及互认途径,不断壮大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服务人员队伍及服务能级。

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浦东名中医、中医领先人才、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学科带头人、中医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社区名中医、社区适宜人才等不少于50

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和培训:建设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基层西学中人员。

(四)强化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12.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成立浦东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建立区属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培训、推广、应用、验证、考核机制,配备师资、设施、设备,设置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具备远程培训示教能力,加强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13.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持续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建立健全浦东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考核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设置、管理和考核标准。至少有15名区级师资参加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医疗技术;浦东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5年内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推广20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全覆盖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综合性及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8类20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在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等机构合作,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专栏4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成立浦东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建立区属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培训、推广应用、再验证、考核机制。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与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深入合作: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合作,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

14.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完善基层中医药管理架构,发挥浦东新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浦东新区中医质控中心作用,夯实基层中医药管理,督促基层机构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健全中医药考核评价机制,以提升“中医药高质量服务”为原则,梳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核心评价元素及目标值,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元化的评价指标系统,开发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化评价平台,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继续开展中医药普法培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中医药知识、法律法规培训。

15.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电子病历卡应用,实现居民就诊信息电子化记录和手机APP查询。推进中医医疗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区域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新业态健康发展。支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中医药发展赋能,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区域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共同开展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开发和应用场景创新,打造海派名医智慧传承升级版。建设1家智慧中医医院典范,建立中医药智慧大脑,驱动数字中医的全场景、全业务流程转型,打造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互为促进、互为补充、互为支撑、融合发展的“三位一体”智慧中医医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发展,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健康照护、药品配送等智能化服务。鼓励在社区引入中医智能辅助决策应用和远程会诊网络系统。推进实现智慧健康驿站街镇全覆盖,完善居民健康账户。推进“中药安心达”数字化场景应用。与上海市基于区块链的中药饮片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海“中药云”)全面对接,加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试点开展医联体区域中药审方,加强药事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及试点饮片全流程追溯。2025年,实现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互通和共享。

专栏5  中医药管理能力建设

健全中医药考核评价机制:梳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核心评价元素及目标值,建立评价指标系统,开发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化评价平台,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试点开展医联体区域中药审方,加强药事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及试点饮片全流程追溯。

(六)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

16.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价值理念,推进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1个及以上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帮助城乡居民体验感受中医药文化。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聚焦重点人群,将传统医药、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开展优秀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推进建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将中医药融入青少年科学素养与核心价值观养成。丰富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形式与内涵,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的传承应用和品牌保护。挖掘中医药优势专病专科、技术、古籍、流派或非遗等元素,推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演艺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精品。开展社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医药文化推广,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梯队建设,加强中医药传播人才培养,鼓励中医药医务人员、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多形式中医药科普服务。

专栏6 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中医药进校园范式打造:试点建设1-2家中医药特色示范学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医药进校园范式,推动各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

中医药健康宣教基地建设:依托卫生单位、企业,打造一批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

开展中医药文化品牌宣传:挖掘中医药元素,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品牌项目,孵化创作中医药文化作品,开展系列文化传播活动。

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打造阶梯式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加强中医药传播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巡讲、健康讲座。

(七)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

17.推进“区域+专科专病”中医医联体建设。强化以“区域+专科专病”为特色,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模式。构建市属三级中医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为责任单位,相关区属中医医疗机构为片区核心单位,综合医院为协同核心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成员单位的组织框架,以市级以上优势特色专科、专病临床协作为纽带,形成均衡分布的“市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片区核心-协同核心-社区”的服务体系,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中医医联体框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能力提升、人才培养与交流、科研合作等良性互动。

18.促进“一人一方”中医成药化新剂型发展。基于“一人一方”的理念,在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定制中药临方制剂,根据中医师对病人辨证论治后开具的中药处方的要求,由医院接受患者委托,按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成制品,精准施治满足不同患者的个性化需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一人一方”中医成药化新剂型区卫健委备案及用量监测机制。

19.建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评估机制。推进完善以临床价值和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形成诊疗方案及诊疗服务指导价格,在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补偿机制。

20.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推进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坚持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原则,推进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改革,深入参与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研究与试点,扩大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单位数量,加强动态评估,推动医疗机构和中医优势病种提升中医药内涵。

21.完善基层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抓住“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机遇,创新中医药发展成效评价机制,完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有关文件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在薪酬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年度考评等次作为增加薪酬总量的依据。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中医药人员。

专栏7  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

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模式:形成均衡分布的市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片区核心-协同核心-社区的服务体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中医医联体框架。在市级“631”中医优势病种推广中,区属二级中医医院推广不少于3个中医优势病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不少于1个中医特色专病门诊,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与水平。

打造一院一品牌重点基地:一人一专病、一人一技术、一院一品牌为目标,打造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品牌体系。

推进中医药医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深入参与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研究与试点,将3家中医医院、2-3家综合及专科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单位,发挥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的正向引导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认识基层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纳入各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依托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架构,强化区层的统筹管理。各相关单位从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新区委属二级及以上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均独立设置中医药发展管理办公室,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防病机构均设置中医药发展管理办公室,提高管理效能。

(二)强调政策落实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落实政府投入与补偿政策、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和基层中医药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同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分工

基层中医药发展要强化全区一盘棋理念,建立区域统筹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实施方案落实。

——卫生健康行政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将实施方案纳入卫生健康各项管理评价指标,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医改、基层卫生、医政、妇幼健康、公共卫生、应急、宣传等领域,抓好中医药建设任务的落实。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支持中医医院改善硬件设施条件

——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共同推进中医药进校园建设。

——财政部门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落实职称评聘、人才招聘、薪酬待遇相关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支持中医药文化作品和产品制作、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场馆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

——医疗保障部门要推进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推进以价值为导向的中医药医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

——药品监管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监督管理,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四)强化考核督导

由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跟踪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强化指导、督查,定期开展指标数据和工作进展的监测、通报。评价结果与相关卫生单位资源配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确保基层中医药发展落到实处。

(五)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成果梳理总结,围绕形成的成功典型经验,全方面、立体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阐释重大意义,凝聚思想共识,明确路径措施,为推动基层中医药发展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浦东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考核

      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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