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1240 |
文件编号 | 浦卫人口〔2024〕1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3-15 |
浦卫人口〔2024〕1号
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人口和家庭发展指导中心:
现将《2024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4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浦东新区实际,以更高质量的指导管理,更精准、精细的服务,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持续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区建设,全面提升人口和家庭发展工作水平,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
1.推进优化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转发<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利用好原有宣传教育阵地、平台的基础上,拓展和挖掘新的资源和途径加强婚育知识普及,积极参与全市相关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弘扬新型生育文化文艺作品展演,策划制作科学生动、通俗易懂的短视频、科普文章、宣传折页、手册等宣传品,营造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良好氛围。
2.依法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继续加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两项制度”目标人群摸底调查、资格确认、资金测算及资金发放工作。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审核及资金发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生育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二、管理到位服务精准,推进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措施
3.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项关怀政策和服务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市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便利“三个全覆盖”。全面推进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一键通”援助服务、“居家探访”和“代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住院护工补贴、年度体检、就医陪护、“暖心行动”等项目。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收养关怀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为残疾、患重大病计生特殊家庭提供资助和补助。
4.推进落实计生特扶对象医疗补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加强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落实计生特扶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扶对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补贴和购买“沪惠保”。
5.全面提升援助服务能力。聚焦计生特殊家庭重点人群,做实做细各项服务。推进高龄失独老人居家安全指导和干预项目试点、计生特殊家庭智慧化援助服务项目试点。
三、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6.全面推进以“生育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的健康家庭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提升家庭健康素养,营造健康家庭环境,培育优良家庭文化,为婚育家庭提供科学育儿、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
7.积极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宣传倡导行动、青少年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生殖健康优质服务行动、生殖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增强群众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促进生育力保护。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规范高效落实药具管理服务,继续推进“智慧药具”工作,拓展发放新渠道。
8.持续推进托育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托育服务,抓好婴幼儿健康照护服务,深入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项目等家庭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
9.着力提升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分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坚持需求导向、便民利民,着力扩大母婴设施覆盖面。积极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做好母婴设施信息化管理模块建设。建立健全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母婴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人口信息管理,不断提升人口监测工作水平
10.不断强化人口计生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关于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出生人口监测,认真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出生人口信息核实比对、电子生育登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出生人口信息的上报入库总量和上报及时率。
11.持续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工作。围绕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监测体系的工作目标,强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等数据的协同采集、比对核查。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评估调研。配合市开展支持家庭生育养育、促进家庭发展等方面专题调研,促进完善家庭发展政策。编制浦东新区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12.制定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评价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重点,形成《浦东新区202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评价办法》,以评促管,督促推动各街镇切实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13.推进落实行政事项改革。做好“免申即享”“好办”“帮办”等民生服务项目,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定期组织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情况督查。加强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档案管理。
14.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健全基层生育咨询指导、优生优育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家庭健康促进、出生人口监测网络队伍。分群分类开展各级计生工作者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水平。
1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继续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优生优育指导、青春健康、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新市民健康促进等工作。梳理协会工作人员的需要,分级分类精准开展协会基础业务、组织建设、换届选举、会员管理、微视频创作等主题培训。
16.压紧压实信访维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妥善解决各类信访事项,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集访事件,并做好重要节点信访稳定工作。
抄送: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