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祝桥镇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039 |
文件编号 | 祝府〔2024〕140号 |
发布机构 | 祝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7-30 |
祝府〔2024〕140号
关于祝桥镇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镇级预算管理改革,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市、区两级预算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区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新区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加强收入管理,坚持零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不放松;做好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持续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促进我镇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服务祝桥“三个圈层”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预算刚性原则。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预算调整需履行相应的程序。进一步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综合统筹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引导财政科学管理,加大财政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一般性支出严控细管、强化跟踪,对低效无效资金及时据实压减;强化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等重大战略实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
三是量力而行原则。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确需财政资金保障的,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安排预算,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是深化改革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23〕225号),做好重大项目镇级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优化完善收入管理,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层保障。
二、编制内容和口径
按照区财政局统一格式及填报口径,结合本镇实际,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介集市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1.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条线拨款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动用历年结余等。
2.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支出预算资金来源。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 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采购目录、完成时间、采购模式、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等。
4. 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5.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服务目录、金额、资金来源、采购模式、经费类型、是否存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6.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二)中期财政规划
各科室、各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资金预算收支均应编制2025—2027年收支规划。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和风险评估。
1. 宏观形势分析。考虑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结合基期年(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本镇三业总收入、投资、内外资引进、企业税收等主要指标走向。
2. 财政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3. 财政支出规划。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统筹平衡后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支出。具体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4. 风险评估。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各科室、各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1)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部门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不得虚报、瞒报收入。(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等要求,全面、完整、规范编制支出预算,编细、编实、编准预算。(3)扎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中介集市服务预算等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部门预算编报任务。(4)积极配合镇人大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会前征询”等工作,积极回应镇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严控镇级支出预算编制。一是严控预算申报规模,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镇财政部门将结合镇级税收入库和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变化,从紧、从严下达预算控制数,各科室、各单位在“一上”时,要严格按预算控制数编报预算。二是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认真优化支出结构。要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预算。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严控一般性支出,2025年年初一般性支出按不高于2024年预算数安排,人员经费在编制人数内按工资津贴等支出标准核定,严控政府聘用辅助人员数量,原则上应优先用足用好编制内人员,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全部纳入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三)深化镇级财政改革。一是要积极参与成本绩效“一类事”分析,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推动降本增效和“三个标准”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主要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2025年项目事前评估评审原则上实现全覆盖,所有事前评估评审工作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二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上年规模,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落实,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是严禁将不属于职责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除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外,原则上不得新增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确需新增的,应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四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对标改革。要与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对照中介集市目录准确编制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并纳入中介集市平台规范操作。
(四)强化镇级预算管理。一是加强上级转移支付管理,认真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二是统筹兼顾好跨年度预算平衡,稳妥安排年度预算调整,努力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中长期稳健运行;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一收回镇财政统筹。三是持续做好“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公开,不断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实现财政政策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四是要积极配合人大部门预算编制“会前征询”、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审,2025年本镇部门预算编审时间节点为:
1. “一上”阶段:2024年8月22日前,各科室、各单位将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的部门预算表报送计财办专管员初审(同时完成预算管理系统录入审核,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步报送至计财办。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货物及服务类同步报送党政办,政府采购预算工程类及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同步报送规建办),由计财办汇总后审核、平衡。
2. “一下”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根据区财政局下达镇财政预算控制数的情况确定)。
3. “二上”阶段:2024年11月1日前,各科室、各单位将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的部门预算表和中期财政规划报送计财办专管员初审,再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计财办汇总(报送方式同上,同时完成预算管理系统录入审核),由计财办汇总后审核、平衡。
4. “二下”阶段:镇人代会审议批准镇财政预算草案后20日内,计财办将预算批复反馈至各科室、各单位。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祝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