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联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H8100000-2020-002 | 发布机构 | 惠南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惠府〔2020 〕 57 号
关于印发《 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
联合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管社区,各居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联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4 月 27 日
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联合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环境综合整治进程,形成更加有效的协调互动机制,本着“ 同步协调、整合力量、提质增效、统筹推进 ” 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土地减量、征收动迁与违建整治工作,特建立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联合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架构
成立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明宝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沈列勇任常务副组长,副镇长黄谊、李振华任副组长。镇管社区、“ 五违 ” 整治办、动迁办、减量办、监察办、稳定(信访)办、司法所、区域发展办、规建办、城运办、农发办、财政所、安监所、城管中队、房办、派出所、规土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所、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李振华兼任, “ 五违 ” 整治办主任孙宾、动迁办主任李勇、减量办主任周智慧担任副主任。组成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惠南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汇总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镇管社区: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村居开展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支援配合,协助居村推进。
2. “ 五违 ” 整治办:负责全镇违建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协助减量办、动迁办对减量、动迁项目中的无证建筑认定整治。
3. 动迁办:结合每年度上报区征收部门的项目计划汇总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做好测绘、评估、点位面积的确定,签订助拆协议,并予以拆除,做好数据销项。对愿意配合拆除的按本基地操作口径中未见证类进行补贴;对不愿配合拆除的,报“ 五违 ” 整治办及城管中队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 减量办:负责全镇土地减量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结合减量年度目标任务及立项地块汇总情况,牵头测绘、评估,落实协商谈判,签订助拆协议,并予以拆除,做好数据销项。
5. 监察办: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对失职失责和其他工作作风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产权人及长期租赁人中涉及的领导干部及直系亲属、党员、干部在推进中不予配合的作提醒约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谈心谈话。
6. 稳定(信访)办:负责做好 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及联合执法工作中的 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
7. 司法所:负责研究有重点影响、典型意义的相关案件,协助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政策答疑,为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8. 区域发展办:负责对涉及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9. 规建办:负责牵头对涉及土地减量、征收动迁或存在违建的企业开展环保达标及违法排放的认定、协助查处;协助对集体土地上的无证建筑进行认定。
10. 城运办:负责协助村居对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后续产生的全镇建筑垃圾做好处置管理工作。
11. 农发办:负责协助指导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后的土地复垦及其他相关工作。
12. 财政所:负责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资金奖补的统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13. 安监所:负责支持配合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排查整治生产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4. 城管中队:负责牵头对涉及的无证建筑启动强制拆除的立案推进、实施工作;依法对擅自搭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涉嫌违法用地、违法搭建企业的环保检查执法。
15. 房办:负责支持配合联合执法,对“ 三合一 ” 违法居住的检查、取缔工作。
16. 派出所:负责支持配合联合执法及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等工作中的违法犯罪。
17. 规土所:负责积极配合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中的违法用地情况,提供相应的支持。
18. 消防大队:负责支持配合联合执法;协助安监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9. 市场监督所:负责支持配合联合执法;协助区域发展办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不予核发许可证照。
20. 村居:作为推进主体负责所辖区域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同步推进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 工作方法
(一) 对明确配合减量、动迁的项目,涉及无证建筑整治的房屋先行介入认定,提前拆除并落实无证建筑数据库销项。
(二) 对纳入年度减量计划立项及纳入征收动迁计划但不配合的企业,应对其无证建筑采取区、镇联动整治。
(三) 无证建筑整治奖补口径标准
1. 已按减量、动迁政策签约的无证建筑,按照减量、动迁过程中对无证建筑整治的奖补口径操作执行。
2. 纳入无证建筑整治范围的按照以下奖补标准:
(1 )简易房、彩钢棚等结构简单的存量违法建筑,每平方米 150 元。
(2 )砖混、钢结构等结构复杂的存量违法建筑,每平方米 200 元。
(3 )对自行拆除、依法立案查处后拆除的无证建筑一律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四、 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强化保障。 根据镇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和违建整治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
(二)同步协调,整合力量。 各部门充分利用好各部门的政策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加强协作,真正形成镇、社区、居村、职能部门联动的局面,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口径,提质增效。 明确土地减量、征收动迁、违建整治中无证建筑奖补口径以及减量化清拆补偿口径,助推土地减量、征收动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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