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城管执法局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的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842 |
文件编号 | 浦城执法〔2023〕38号 |
发布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19 |
生态环境(水务)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规划土地执法大队,信息指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督察大队,市容城建执法大队,房屋管理执法大队,各街镇(管委会)中队:
现将《浦东城管执法局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的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9日
浦东城管执法局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的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助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浦东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浦东城管执法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抓好城管执法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为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作出城管贡献。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城管执法职能,积极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水务大队)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及水利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危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监管,辐射源及射线产生装置贮存、使用、销售和生产等环节的监管,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危化品仓储企业环保应急预案及设施设备运行监管,防汛墙及海塘安全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二)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危险品运输、超限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场站管理、水路客运行业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三)市容城建执法大队依法开展城镇燃气、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及绿化市容领域的执法检查。针对燃气使用,燃气生产、储存、运输,燃气设施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文明施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四)房屋管理执法大队依法开展房管(物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针对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五)各街镇(管委会)中队按照属地政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细化落实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执法宣传(2023年8月底前)。各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执法宣传,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执法检查(2023年11月底前)。各单位聚焦重点检查事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亲自管,真正扛起第一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周密计划安排。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要结合主责主业,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参照分类分级执法监管要求,提升监管等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企业、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确保工作实效。夏秋两季历来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结合季节特性,针对本行业领域的执法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要切实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发现安全隐患的意识,提高发现、解决和控制能力,确保现场的问题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发现、解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按时报送信息。要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按阶段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相关专业支(大)队每月30日前将本月开展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附件)报局勤务监督处,2023年8月5日、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联系人:勤务监督处 顾** 电话:189*****022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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