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浦东新区2024年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第二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4407
文件编号 浦农业农村委〔2024〕18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8-05

惠南镇、合庆镇、祝桥镇、航头镇、老港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4年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批)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4年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批)。

(一)实施单位:惠南镇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长江经济合作社、合庆镇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蔡阿姨水产养殖场、祝桥镇上海龙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祝桥镇上海浦东临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特种水产养殖中心)二期、航头镇上海航馨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牌楼村民委员会、梅园村民委员会、卫浩水产服务中心、鹤东村民委员会)、老港镇上海涞舍欣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长江村长中路、合庆镇海塘村人民塘路、祝桥镇红星村四灶港南、祝桥镇新和村顾家宅11号、航头镇上海航馨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航头镇牌楼村、航头镇梅园村、航头镇福善村、航头镇鹤东村)、老港镇欣铁路698号。

(三)建设内容:湿地整形、尾水收集系统、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塘、供电系统等(详见项目投资概算)。

(四)投资规模:依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绿色农业生产补贴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浦农业农村委规20238号),尾水治理投资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合计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亩。

本次下达治理任务面积416.2亩,治理投资总概算217.8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贴208.1万元,自筹资金9.78万元。治理资金扶持方式采用“先建后补”,财政补贴资金结算以项目审价、审计为依据,高于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补贴,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

二、接此通知后,请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浦东新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实施方案》(浦农规20211号)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监管,规范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在20253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6月完成区级工程验收并落实审价、审计。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4年浦东新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第二批)项目汇总表

2. 6家水产养殖基地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估算明细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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