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浦东新区防汛防台避险转移统计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140 |
文件编号 | 浦汛办〔2024〕14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5-28 |
区建交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东方枢纽集团,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即将入汛,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新区防汛防台避险转移安置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区防汛年度工作安排,区相关单位和各街镇要按照各自防汛职责,尽快做好本区防汛防台避险转移统计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确保防汛防台避险转移安置工作不疏不漏,安全有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精准抓好防汛防台避险转移人员统计
区相关单位和各街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从实际出发做好防汛防台避险转移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要素齐全。
(一)落实工作职责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有关规定,区防汛指挥部是新区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的指挥机构,指挥各街镇和有人员转移任务的部门具体组织落实群众应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新区避险转移工作量大、范围广、涉及单位和人员多,在主汛期来临前要尽快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发挥工作主动性,一旦避险转移工作启动,区相关单位和各街镇要立即按照工作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修订避险预案
进一步排摸本区、本部门、本单位内需要避险转移的人员情况,包括:建设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海塘外作业和暂住人员、海塘及一线水闸外渔民、危旧房屋内的人员、田间地头危棚简屋内人员、易受淹地下空间、低洼地区居住人员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要及时组织修编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包括安全撤离路线、交通组织等具体工作。
(三)优化安置方式
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避险转移安置方式,根据相关灾情报送制度,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原则上采取集中安置、其他安置2种方式:
集中安置是指政府提供符合防汛防台应急避险条件的大型室内场所,包括学校、体育馆、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
其他安置是指政府仅提供场地或仅提供食品,饮用水等或既不提供场地,也不提供生活保障(自行安置或投亲靠友)
在此基础上,各街镇应进一步做好人员强制性撤离专项预案,对于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各街镇、单位按照《上海市防汛条例》规定,及时报送至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防汛指挥部上报区政府启动强制性撤离工作。
(四)强化台账管理
区相关单位和各街镇要进一步梳理、统计本辖区、本条线人员转移数据信息,明确人员类型、避险方式等各项必要要素,及时录入至浦东新区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五)明确任务分工
1.区建交委:统计区级在建工地避险转移人员。
2.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统计新片区管辖在建工地避险转移人员。
3.水务局:统计海塘外作业和暂住人员、水利工程避险转移人员。
4.农业农村委:统计海塘、闸外渔民等避险转移人员。
5.东方枢纽集团:统计东方枢纽区域在建工地避险转移人员。
6.各街镇:统计街镇级在建工地、危房简屋、田间农舍、地下空间等辖区内各类需避险转移人员。
二、以人为本,主动加强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区相关单位和各街镇充分利用已建或规划新建的会展场馆、商场、学校、文体场馆等,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特别是教育局和文体旅游局要指导督促学校、文体场馆等重要场所管理工作,做好相关保障。
(一)落实场所建设
街道(乡镇)要落实至少2个100人以上的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居(村)委要落实至少1个20人以上的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并根据防汛隐患、危险区域和工程建设等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各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要按照有关标准试点要求,进一步做好场所内硬件设施、应急物资和现场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安全感。
(二)重视场所安全
一是要合理挑选场地。各街镇要按照“相对集中、便于转移、就近安置、确保安全”的原则,精心选择结构坚固、避险能力较强的建筑物和港口码头、避风锚地作为人员、船只的应急避难场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场所物理位置;二是要建立安全制度。要提前编制人员职责、避险人员行为守则、消防安全规则。安置场所启用前,要组织力量对房屋建筑及供水、用电、消防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火灾、触电等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生活保障
一是要加强分区管理。场所内要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安全、合理的休息区域,要落实男女分区管理,在醒目位置和主要道口设置避难场所标识牌、指示牌,标注应急撤离路线、人员疏导标志和避难场所功能分区标志,方便群众识别;二是要加强物资保障。要储备相应数量的救灾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包括床铺床位、食品饮用水,确保安置人员有住处、有饭吃、有干净水喝。避难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当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四)强化台账管理
街镇级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要明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面积、可容纳人数等必要要素,并提供场所外部、内部及地图定位等相关清晰照片。录入至浦东新区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三、填报方式
1.防汛防台避险转移统计和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更新网址:
http://10.242.181.139:8989/pdpt/#/login(浦东新区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2.账号密码:与物资仓库、应急队伍是同一账户,如没有,请联系区防汛办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完成首次更新,并做好动态调整,汛期每次响应前要核查信息,更新频率不低于每半月一次,确保所有信息有效可用。
区防汛办联系人: 施骁杰 19121526229
胡诚佳 18116080259
技术保障联系人: 王晓俊 13661526435
上海市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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