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E3300000-2019-098 | ||
信息名称 | 关于北蔡镇2019年新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文件编号 | 浦北府〔2019〕71号 | 发布机构 | 北蔡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关于北蔡镇2019年新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浦北府〔2019〕71号
浦北府〔2019〕71号
关于北蔡镇2019年新建居民委员会
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浦东新区关于做好2019年新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下半年我镇将组织开展3个新建居委会(大华七居、御桥六居和博华居委)的首次选举。为确保新建居委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结合本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的部署,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法有序开展本次新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民主,着力优化基层队伍结构,着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着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根本保证。在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基层民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居委会的选举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发扬民主。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选举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遵循民主选举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四)确保平稳有序。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统筹,认真研究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居委会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步骤
本次新建居委会选举工作从2019年上半年启动部署,今年7月中旬到11月中旬全面推进,到11月底基本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18日—8月31日)。对新建居委会选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选举专项调研,分析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对策。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建立选举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6日—选举日前)。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突出宣传实效,引导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浓厚氛围。
第四阶段,组织选举阶段(10月8日—11月16日)。开展选民登记,组织开展投票选举。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中下旬—11月底)。认真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归档资料,建立工作档案,做好建章立制。
各相关居民区可以根据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确定本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居委会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居住区人口导入不断加速,选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居民区要结合新建居委会的要求,认真排摸本居民区的热点、难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疏导,做好工作预案。
2.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居民区要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细致周全地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坚持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原则,选好品德优秀、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的居委会干部队伍。尤其要对选举方式和居委会职数、计票方法、票箱设置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对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干扰、破坏行为要有充分的预案,做到“一居一方案”,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居民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发动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帮助选民了解选举的重要意义,熟悉选举的基本程序。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选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把那些热心为民服务、办事公道、群众认可的居民选进居委会。
(二)切实保证选举工作稳步推进。
1.扎实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选举有关规定,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办理,对本市“人户分离”的户籍居民,实行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主的原则,且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不参加户籍地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并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在本居民区合法稳定居住一年以上,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居民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登记参选。
2.依法规范自荐程序。我镇居委会首次选举,采取“自荐海选”的方式进行。各相关居委会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明确居委会成员自荐人的条件。要规范自荐人的自荐方式和竞选行为。居民区举委员会在自荐人产生以后,要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自荐人的情况,并组织自荐人与选民见面,介绍居委会工作设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3.认真组织投票选举。要按照确定的选举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维护好现场秩序。要设置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障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投票结束后,应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4.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行为。选举工作要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违法手段,妨害居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居委会选举的行为。
5.妥善处理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群众反映的与选举有关的问题。在选举工作过程中,要建立信访事件分级负责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相关居民区要按照“三不”原则,及时发现、妥善处理选举引发的矛盾,上报可能影响选举的重大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会同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切实做好选举后续工作。
1.完善居委会组织结构。首届居委会产生后,应尽快召开新一届居委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委员会。居委会成员要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当选成员顺利开展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基层治理需要和难点顽症治理,进一步健全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发展。
3.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居委会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和统计,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推动选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对新一届居委会成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社区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居委会的基本工作方法和相关技能,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进入新的工作角色。
五、组织保障
居委会选举是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居委会选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
沿用北蔡镇2018年居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新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建设与服务办公室,具体做好相关居委会选举的指导推进工作。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居委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选举工作要主动接受镇人大的监督。
各相关居民区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尽快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认真组织本次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担任,选派一名成员担任本辖区选举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北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