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装修垃圾一件事” 专项治理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051 |
文件编号 | 浦绿容〔2024〕183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9-25 |
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装修垃圾一件事”专项治理的通知》(沪绿容〔2024〕297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装修垃圾源头堆放和收运管理,积极响应市民对装修垃圾堆放和收运相关诉求,切实解决堆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价格不透明、过程不环保等重点问题,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展浦东新区“装修垃圾一件事”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推广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源头堆放管理,固定厢房应用尽用、专用回收箱可设尽设、临时交付点快收尽收,力争2024年底居住区收运新模式覆盖率达90%;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管理规范、环境改善;切实解决一批反映集中和不满意问题件,提升市民满意度、获得感。
二、推进时间
2024年8月至12月。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堆放管理
1.各街镇要全面排摸辖区内所有居住区新模式推进情况,按照年内居住区新模式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倒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居住区,特别是要把市民投诉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居住区优先纳入专用回收箱模式。
2.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布置的本区年度任务清单(附件1),各街镇要组织装修垃圾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建立“一小区一方案”,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落实管理要求。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的,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指定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3.鼓励各街镇主动推广专用回收箱模式,2024年内辖区居住区专用回收箱模式覆盖率达到10%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在对街镇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
(二)加快收运响应速度
各街镇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片区清运单位持续推广装修垃圾收运线上预约,稳步提升线上预约量;督促片区清运单位及时响应预约,严格落实专用回收箱集满即运、临时交付点约定时间后2小时内抵达收运的作业要求;要探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管家”制度,组织片区清运单位与对应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立微信群联络机制,及时回应、跟进清运服务需求。
各街镇要联合装修垃圾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培训,督促装修人依规依约落实投放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居住区内有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三)推进收费公开透明
各街镇要督促片区清运单位严格落实按袋、按箱、按车、按件计价的收费模式;通过各类查询平台、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清运价格相关信息;进一步深化落实片区清运单位和收运收费标准“双公示”,督促片区清运单位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垃圾指定投放点位旁、生活垃圾厢房、居住区管理处、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双公示”相关信息,同步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各街镇房管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受片区清运单位委托代收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应按照片区清运单位明确的该户清运费的金额收费,不得自行预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装修垃圾短驳服务的,应公示服务收费标准,供装修人自主选择,并在《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约定短驳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
(四)多措并举防止扰民
根据“国三车辆禁行”要求,为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行区内坚决禁用,本区提倡居住区专用回收箱收运模式,对辖区居住区专用回收箱模式覆盖率达到10%的街镇,年终考核予以加分。各街镇可会同片区清运单位,因地制宜推广遥控型自移动式箱体、小箱体拼接式车型等,通过装备迭代更新实现装修垃圾收运节能降噪、密闭无尘;指导督促片区清运单位避开早晚高峰作业、优化作业流程,减少装修垃圾裸露堆放问题以及收运过程中的扰民情况;坚持党建引领,培育一批片区清运单位“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车”等先进案例,发挥党员标杆模范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走访检查执法
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建交委、区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监管执法,对任务清单中的居住区开展现场走访、联合检查,深入了解居民诉求、具体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市装修垃圾投放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重点执法。各街镇应同步开展每月不少于3次的常态化现场走访、执法检查,相关走访、检查和执法情况按要求(附件2)于每月5日前盖章上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街镇要组织居委、物业等,持续开展装修垃圾规范投放、收运服务进居住区的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围绕规范投放、合法委托、“双公示”内容、服务费用、资源利用等居民关注的问题,采取设摊宣传、当面咨询答疑、张贴海报、吊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做到广泛告知;及时总结基层在专项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处罚案例,并报送区废管中心,予以全区推广和通报。
(三)实行挂图作战
各街镇应根据任务清单,采取挂图作战、领导包保、四不两直、现场督办等方式,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确保裉节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治理;要根据年度任务清单,结合新发现的居民投诉突出、长期矛盾突出的居住区,梳理一批重点问题居住区清单,排定时间节点,制定“作战图”,优先推进落实专用回收箱模式。
(四)强化考核通报
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已经纳入区绿化市容局对各街镇年度工作考核中,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废管中心要加强信息汇总、收集和运用,每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街镇应推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街镇推进情况请填报“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情况表”(附件3),并于每月1日前盖章报送上月情况。
联系人:陆志琪18116080283;谢 悦18116087297
邮 箱:xieyuepdfg@163.com
附件:1.2024年度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计划表
2.“装修垃圾一件事”走访、检查、执法统计表
3.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推进情况月报表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废弃物管理事务中心。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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