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2468
文件编号 浦市监办〔2024〕70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5-07

对新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祝筱青委员:

您《关于规制广告等商业活动中对于“数字美颜技术”使用的建议》的提案(第161号)收悉。经会新区各相关委办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反映的基本情况

提案中关注到目前商家在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中对商品、服务甚至效果等普遍使用了“数字美颜技术”后,既剥夺了消费者知晓商品或服务真相的权利,又造成对商品或服务效果的误导,同时又破坏了经营者诚实信用的原则。希望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加强立法研究、开展企业和消费者教育引导以及严格执法等多种措施,遏制此类违法行为给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消费群体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注重研究适应广告新业态、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美颜技术”)发展要求的监管方法,积极应对互联网广告上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加大对虚假广告执法办度。真实性原则是商业广告活动的核心原则,也是历年来的执法重点。近年来我局加大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积极探索网络直播监测,全年共监测广告484万余条次,监测条次违法率0.28%,为近五年最低。持续开展“铁拳”、“清朗”、“神医神药”等专项整治,查办的虚假、网络违法案件数量最多、力度最大,较好地整肃了互联网广告环境。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全年共曝光4批次共28件广告典型案例,多起入选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布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累计发布广告“案说”19件,广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彰显。同时,主动占领各类宣传阵地,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微博短信息、拼音、快手小视频等,利用数字广告技术,加大对消费者教育力度,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三是合规建标促进行业引领。推进重点领域广告合规指引,修订出台《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指导网络直播营销相关市场主体落实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履行平台经营者责任;推进出台《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规范发展;2021年以来,指导上海市广告协会率全国之先制定十部数字广告行业标准:如《数字广告标准总则》《数字广告行为规范》《数字广告内容审核指引》等,对数字广告技术、内容、形式表达、标注等进行了细化,同时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殊规则也做了分门别类的细化,为数字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前瞻性指引。

三、新区各部门协同情况

新区发改委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浦东新区相关部署,立足“推进浦东新区法规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与市人大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立法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配合各部门加快市场监管领域立法步伐,为浦东引领区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新区商务委将在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同时,依托电商协会等行业组织引导各电商平台加强行业自律,重视“数字美颜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规避商业纠纷和市场秩序混乱。新区公安分局将定期收集相关线索,对广告、互联网商业活动中利用“美颜”、“换脸”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打击查处。新区人民检察院将针对严重使用“数字美颜技术”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新区人民法院将“以案释法”,对此类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区委宣传部将统筹相关区属媒体做好配合宣传工作。新区司法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就相关法规的延伸、细化、变通及制定管理措施作进一步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引导其依法开展广告活动。继续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加强对合规指引和已建标准的推广,持续加大对虚假营销商业活动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与新区各相关部门的合作联动,开展立法调研,对相关立法需求点作进一步梳理,适时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共同维护和净化互联网营销环境,提升市场现代化治理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依法行政,维护引领区公平正义的市场竞争秩序,助力新区广告业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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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劲                          电话:6882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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