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食药所)
索引号 | SY-310115-2022-69463 |
文件编号 | 浦市监办〔2022〕15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1-31 |
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就“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11.8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10.80 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8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1.0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会议费经费预算为 1.00 万元。
三、2022年预算执行中,请你单位根据国家、本市和新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总量,2022年各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不得超过2021年预算数。请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减力度。
四、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会计核算,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