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食药所)

索引号 SY-310115-2022-69463
文件编号 浦市监办〔2022〕15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31

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就“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11.8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10.80 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8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1.0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会议费经费预算为 1.00 万元。

三、2022年预算执行中,请你单位根据国家、本市和新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总量,2022年各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不得超过2021年预算数。请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减力度。

四、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会计核算,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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