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按期搬迁奖励费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6-24 |
浦府规〔2024〕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评估,2014年5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按期搬迁奖励费标准》(浦府〔2014〕90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5月19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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