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 XA3800000-0000-051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局(文物局、新闻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08-11-07 |
200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浦东新区
2007
年1月1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编制的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58788388-64514。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行政机关和重点开发小区管理部门共配备
8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
5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室、设立触摸屏查阅点、设立信息公开告知栏和政府公报开放点等。截至2006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底,浦东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729条,全文以电子化形式公开的信息数为7435条,达96.2%。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确保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外,环保局、劳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能亲自过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情况并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制度建设的基础保障作用,积极建立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订立具体规定措施,规范公开工作行为,严格内部管理,实行跟踪监督,并通过组织自查、抽查和目标责任考核等形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二是坚持多渠道、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以多种形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各部门和单位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工作着力点,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办法,采用多种方式增强机关、窗口办事的透明度。“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和梳理,建立了最新信息发布栏目,使信息公开更加迅速,积极利用区长网上办公会、局长信箱、街镇领导信箱等方便公众与政府的对话和交流,同时还推出“诚信浦东”栏目,整合来自政府、社会和第三方中介监督的信息,使信息公开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张江镇、高东镇等单位综合运用公告栏、公示栏、告知单、触摸屏、电子屏和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加以公开。三是加强指导、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新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者和监督者,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继续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布置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市信息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数据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认真实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解决,并抓紧制定《浦东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检查,由新区监察委牵头,组织了对各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检查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新区52个行政部门、52个审批办事窗口共104个单位的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523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的有1382件,传真申请的有1件,电子邮件申请的有2件,通过网上申请的有6件,信函申请的有17件,其他形式申请的有11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环境保护、规划、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52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410件,占总数的92.6%。“同意部分公开”38件,占总数的2.5%。“否决公开”75件,占已答复总数的4.9%。其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3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4%。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1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6%。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1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0%。以“免予公开范围2”为由否决公开的9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2%。以“免予公开范围4”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3%。以“其他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7%。
四 咨询情况
本区200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5685次,咨询电话接听58938次,当面咨询接待100820次,网上咨询5927次。本区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7856.88万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6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4件,其主要事由发改委、建交委口子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环境保护。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不清。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不清晰,把握不准,在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手段上答复不规范、不严密,使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造成很大的被动。
2、信息公开的更新不够及时。突出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没有及时更新,一些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政务公开的水平,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且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新;部分政府网站时效性不强;部分公共查阅室资料陈旧等。
3、信息公开的具体办理存在业务不熟、处理不当现象。部分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熟悉,导致工作中出具文书不规范,告知不明确,程序有瑕疵等,甚至出现有的工作人员把信息公开申请当作普通信访案件处理的情况,造成答复超期和答复格式错误。
4、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工作机制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目前以责任单位为主的公开机制,公众想要获取某一项政府信息,首先必须对各政府部门的职能有所了解,才能“走对门,投对路”。遇到服务意识较好的部门,能告知公众相关的部门和联系方式,也有部门直接以“非本部门信息”为由予以退回,也不告知相关的部门,给公众造成了很大的不便,难以体现新区“服务政府”的形象。
改进措施:
1、探索建立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级部门的有关工作口径,逐步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经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审定并报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执行。未纳入免予公开目录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一律公开。
2、探索研究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制度。对于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研究采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作为领导决策的依据之一。同时,根据重大决定草案的性质和内容,研究和完善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流程,逐步建立新区完整、科学、规范的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管理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结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的机制,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在业务工作产生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的工作制度和集中查阅点、新区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更新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同时,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出现的问题和情况,不定期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4、建立“一体化”无缝连接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充分体现新区“服务政府”的政府运行理念。改革目前由公众直接“找对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多个机构,一个政府”的服务政府理念,依托电子政务手段,研究建立“一体化”无缝连接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实现为公众提供“银行式通兑通存”的便捷服务,率先形成新区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
5、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新区监察委、法制办、人事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考核评议机制,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以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
七 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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