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浦东网站区生态环境局子站下载(http://www.pudong.gov.cn/hbj/)。

一、总体情况

2024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关于2024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促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照法定主动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供水水质、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浦东新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名单等群众关注信息。全年公开843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公开公文533件。同时积极做好重点领域如财政预决算信息、政策文件草案意见征集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在规范答复的同时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有效沟通,回应申请人需求。全年受理申请553件,较去年上涨49.06%;办结541件(含去年结转13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56件,占比28.84%;不予公开3件,占比0.5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92件,占比35.49%;因重复申请等原因不予处理2件,占比0.37%;其他处理188件,占比34.75%。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纠错0%。信息公开诉讼1件,败诉率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认真落实《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提升决策预公开信息全流程规范发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草案征集栏目与政务新媒体渠道,就7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四)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使用政府门户网站,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上线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在上海专题专栏,公开33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生态浦东微信公众号,原创微信信息808篇;通过生态浦东视频号发布视频133篇。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了政策宣传、图文解读、公众参与和活动报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务公开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海洋局)、市绿化市容局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按照新区统一部署,接受区政务公开办统一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390.40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2

166

0

0

0

15

5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2

0

0

0

1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3

26

0

0

0

6

1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6

77

0

0

0

1

1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1

0

0

0

0

1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1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4

62

0

0

0

8

184

(七)总计

359

166

0

0

0

16

5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3

2

0

0

0

0

2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材料的易懂性和实用性仍需加强。二是优秀案例、经验总结提炼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立足解读内容,对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进行通俗易懂的实质性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同时拓展呈现形式,以更加直观生动的形式准确传达政府声音。二是加强对各处室、单位的培训指导,结合公开要点和重点业务,挖掘工作亮点,强化总结提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政策解读,拓宽解读渠道

我局围绕核心概念、影响范围等政策实质性内容,年内共解读8项政策文件,并探索构建政策解读的政社合作服务机制,在政策解读、推送、辅导方面积极引入环保管家社会力量参与。

(二)深化政民互动,拓展沟通桥梁

我局进一步扩大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府常务会议审议《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公众代表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审议《浦东新区外环外排水系统选址专项规划》;举办探秘野生动物保护 守护浦东生态之美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朋友走进华夏公园獐园及野生动物救助站,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三)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