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1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下载(www.pudo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浦东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助力浦东新区引领区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浦东新区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共计26件,依申请公开公文1件,制定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信息。对政策文件开展文字解读、图像解读联合高行镇举办政府开放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浦东新区司法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年内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其中,无法提供4件(申请人未补正1件,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2件,咨询1件),不予公开1件(申请人要求获取行政复议信息),其他类1件(申请人撤销申请),无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

2023年,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诉讼1件,无纠错;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完善公文属性源头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草案征集”专栏公布政策文件草案,拓宽意见征询渠道推进政策公布和政务服务的“阅办联动”,实现政策文件“阅后即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专人专岗,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二是坚持服务便民,注重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1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1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1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浦东新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多元化解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推送的精准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浦东新区司法局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总体部署和本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加强全流程优化、全周期管理,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不断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内容,持续提升政策推送的准确性和可用性,跑好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浦东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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