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XB5900000-2010-019 发布机构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0-01-29
 
2009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情况,以及存在主要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上可以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浦东新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38583361,联系人:张根银,电子信箱:Sifj@pudong.gov.cn。
一、概  述
2009年度,新区司法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做好南汇区划入浦东后浦东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示要求,结合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原南汇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按照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调整要求,新区司法局对原南汇司法局公开栏目和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补充并调整、更新和充实了浦东门户网站司法局相关栏目及内容。在原有24项主动公开信息项目基础上增加了12项,共计达到36项主动公开条目。对政策法规类栏目进行了梳理和充实,新增《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对机构职责类栏目中的《浦东新区司法局领导分工》进行了8次信息内容的更新,对《浦东新区司法局机构设置》进行了15次信息内容的更新,对《浦东新区司法局领导名单》进行了6次信息内容的更新,对《浦东新区司法局监督投诉》进行了5次信息内容的更新。新增业务类栏目内容7条,其它类栏目内容3条,分别是浦东新区司法局领导名单、上海浦东公证处和注册公证员名单;规划计划类栏目内容5条,包括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计划》的通知、关于2009年度浦东新区司法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浦东新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
200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自2005年10月起,我局作为“上海市司法局行政许可浦东新区受理处”,仅以市司法局名义代理行政受理工作,故无实质性的行政审批事项。虽然新《律师法》已经公布并执行,但市司法局还未就此出台相关细则,我们目前将继续按市局有关行政审批的权限,做好公开信息的维护工作。
2009年,我局在重视常规工作的同时,特别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检查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要求严格遵守《浦东新区司法局关于推行机关信息化办公的意见》、《关于使用OA督办系统加强督办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浦东司法行政网站使用管理规定》、《外网信息发布规范及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从查阅、受理到更新、备案,每一个程序都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梳理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经常化规范化。
(二)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维护
为保证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有效,我局制定了每周二次上网查阅制度,及时了解网上待办任务和认领中心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受理并答复。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等,严格按照公文发布流程,审查保密事项,确定公开类别。全年我局共更新“浦东新区司法局简介“、”浦东新区公证处、注册公证员” 、“新区司法局领导名单”等各类公开内容36次。同时,按照《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报表、年报等报送注意事项》等操作规定,梳理并备份司法局2008年以及2009年5月1日以前的发文共66件电子文档,包括发文号、发文时间、信息公开类别、全文电子化、正式发文存档备查。2009年上传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系统26件,全文主动公开信息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4条,免予公开4条。对我局编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律援助亲民联系卡》等宣传载体进行了更新,确保了信息内容的准确有效,维护并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重点做好与市民有关的政务外网和浦东门户网2个网站网上咨询受理和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使我局的各类工作对象和广大市民都能及时了解各项行政工作动态,更好地参与并监督司法行政工作。
(三)注重监督自查,提高公开效率
我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的自评工作,将日常工作与检查自评结合起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栏目分类规范、合理,发布更新及时、准确。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我局还把迎接检查作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力之一。
按照“划入”工作的要求,我局多次梳理合并网站内容,对浦东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的办事事项重新进行审核、补充,对权力公开栏目中的已生效事项106条进行逐条修改。还对办公地址变化引起的地址、电话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修改,确保公开事项准确无误。
由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但我局仍严格按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在成山路820号一楼司法局档案室设立专门的接待室,建立专门工作台帐,由专人负责接待工作。
三、咨询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待市民咨询2801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4750 次;当面咨询接待13182次、网上咨询84次。因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有限、受理的申请数也有限,也为了减轻群众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我局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费用一直予以免除,故本局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政府收费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本局严格执行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从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制度等方面抓好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接待、解答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对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咨询要求,因此,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在如何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措施和途径上尚待进一步改进;在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更多发挥相关职能处室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2009年,我局将以“深化先行先试、发挥两个作用”为宗旨,重点关注民生、关注百姓的需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进一步打造“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而尽责出力,为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附表二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18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47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