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4

2024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2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3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备案信息129942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7170条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公众诉求数据分析等信息35条,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30条,工作动态信息40条,招标信息以及听证公告、撤销行政许决定书等通知公告85条及法律文书公告信息3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四)、(十)、(十一)、(十四)项及第二十一条内容,本局不涉及此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2024年,办结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504件,其中,办结46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6件。收到行政复议21件,行政诉讼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行政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全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68件,依申请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务公开栏目优化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法律文书公告”等栏目。设置“市场主体退出”栏目,公开“承诺制注销”、“强制除名”、“强制注销”信息。增设“便民服务”版块,设置“浦东址引管理方端”、“浦东址引公众端”、“食品经营许可提前服务系统”,方便公众登录办理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全局重点、亮点工作被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上视、上广、解放日报、学习强国等各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600余篇次。编发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505条(其中原创微信259条);被浦东发布录用信息137篇;117条信息被上海市场监管微博录用,32条小视频被上海市场监管微博、抖音、快手录用。

(五)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参加新区、市市场局、市药监局等政务公开、相关培训4次,并通过培训、案例指导以及疑难复杂问题会商等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98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4

17

 0

 0

 2

1

5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0

6

 0

 0

1

0

1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4

0

 0

 0

 0

 0

1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0

 0

 0

 0

 0

1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2

6

 0

 0

 0

1

 1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1

2

 0

 0

1

 0

10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3

0

 0

 0

 0

 0

4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9

3

 0

 0

 0

 0

42

(七)总计

449

17

 0

 0

 2

1

 4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6

 0

 0

 0

 0

 0

4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8

 1

 2

 0

 21

 1

 0

 1

 0

 2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要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提炼和总结,进一步形成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或特色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对口合作等信息公开。与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口合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交流合作;与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战略合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再添新动能。二是依法依规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出食品生产企业合规生产“一册告知”制度以及一对一送“服务包”、“手把手”指导质量申报,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等措施;三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对区重大行政决策《浦东新区关于贯彻<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管理措施》以及局重大行政决策《浦东新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做好全过程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2024年度,我局制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47项,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0488户次

(二)积极做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及“食品安全”“安全用药”“医疗器械安全”等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二是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8月,分别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实验室开放”和“地方特色食品传承座谈”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